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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俊驹,余延满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0
简介:《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民法原论(第4版)》相继列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作者历经五载、精心写就这一高品质的民法教科书。 《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民法原论(第4版)》为民法学科构建了新的理论体系,在完整严谨的体例框架下,详尽透彻地阐释民法基本理论和制度,列举并分析不同理论学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例以及相关国际条约、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国内外民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等。此次新版,作者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及近两年的学术和立法新动态,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补充和更新。同时,作者结合立法过程中的争议及遗留问题,就完善现行立法提出见解。 资料极其丰富是《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民法原论(第4版)》一大亮点,作者严谨考证而又未囿于资料的简单罗列,以此为辅弼立论著说,资料的广度与理论的深度两相契合。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civil law
作者: 梁慧星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1
简介: 民法学大师的代表性作品,其经典与品质无需多言,在法学院师生中 极具推荐度。 《民法总论(第4版)》共十一章,要言不烦、深浅有度地介绍了民法总 论的各种理论、制度和实践。作者梁慧星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 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准确、规范、精辟地阐述出来,既为初学者进入博 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路径,也为法律人书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一本 参考书。 此次新版,作者对《民法总论(第4版)》内容做了整体性的重大修订, 大至观点结构之修正与调整,小至字词表达之斟酌与勘误,均有所涉及。 新版教材因应了新近颁布实施的《侵权蚤任法》等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 院新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参考了各国民法典增加和修订的内容以及将对 当代民法学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反映了民法学的新 兴发展,并提出了颇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理论观点。
作者: 杨立新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
简介:由杨立新著作的《侵权法论(上下第5版)》是中国人民大学著名学者杨立新教授专著《侵权法论》的第五版,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内容:1。增加了中国《侵权责任法》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经验的成功借鉴。2。增加了大规模侵权行为及其立法对策的内容。3。关于侵权行为形态和侵权责任形态的内容,是这次修订中补充的重点问题。4。根据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和研究成果,增加了部...显示全部信息
作者: 王利明著
简介: 内容提要??????? ????本书分析了我国侵权行为法中 各项归责原则的概念、内容和适用 范围,研讨了归责原则体系、过错的 概念和认定过错的标准、共同过错 和混合过错、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 要件和抗辩事由等问题,并对完善 我国侵权行为法制度问题作出了研 究和阐述。本书可供政法和经济工 作者、政法院校师生、研究人员及自 学法律的读者阅读。 ? 修订版序言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于1991年完稿,1992年初 出版。2003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对该书作了一些文 字修订,并作为修订版出版,但该修订版并没有对具体 内容作出修改。而事实上,自该书出版后十多年来,我 国侵权立法在不断的丰富和完善,例如,《道路交通安 全法》对因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侵权责任作出了详细 规定;《国家赔偿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 作出了规定;《产品质量法》对产品侵权的归责原则和 赔偿责任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对 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作出了规定。此外,《环境保护 法》对环境侵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致人损 害、《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针对未成年人的侵权等都有 详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 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 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成为我国侵权行为法 的重要渊源。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2002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草案》正式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这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 意义。在此次提交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中,采纳了将侵权 行为法独立成编的观点,单独设立第八编《侵权责任 法》,这表明了我国对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等基本权益 的高度重视。尽管该编的体系与内容尚待于进一步完善 与充实,但该草案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 法的内容和体系。鉴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大多不存 在独立的侵权行为法,我国侵权行为法草案如获立法机 关通过,此种立法体例必将成为世界民事立法史上的一 大创举,也将在新中国民事立法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围绕着民法典的制订,我国学者撰写了大量的侵权 法方面的论著,从而极大地丰富了侵权法理论。鉴于近 年来侵权法理论的快速发展,因此,我觉得非常有必要 对侵权法归责原则问题再次作出系统地整理,以适应侵 权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变化,基于此种考虑,我决定对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一书作出较大地修订。然而侵? 权行为法理论博大精深,即便如此,该书仍难免存在许 多疏漏,我将根据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不断研究下 去。由于侵权法内容博大精深,涉及到社会政治、经 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其领域十分广阔,而 由于作者才疏学浅,使本书对侵权法归责原则的研究只 能是浅陋的、初步的,对许多问题的论述难免挂一漏 万,因此,殷切地希望读者对本书提出批评和指教。
作者: 赵廉慧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简介: 本书在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加工改编而成。传统的财产权著作 基本上是以所有权(物权)为论证的起点,对英美法虽然有个别概念和制度的 引进和介绍,但是少有从原理上、机制上进行探讨。本书是试图从这种理论 氛围中突围、寻找研究财产法问题的新视野的一个尝试。本书中虽然参考了 不少的英美法文献,但是不以介绍和引进某个具体的制度为目的,而是试图 发现财产法中共通的一些原理,对财产权基本制度进行更深入的合法性论证 。 本书除了导论和结语,共分四部分。 第一章 对财产权进行概念分析 第一节 论证英美法和罗马法的联系二者的相似之点在于,二者都注重 现实,注重特殊之点,而不喜欢抽象的观念。罗马法上的物权相当于大陆法 系上广义的财产权的概念。 第二节 本节通过对英美法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来澄清财产权的基本 概念。这里主要考察了财产权的一般概念、实产和属人财产(Real Property v.Personal Property)的关系、财产权的划分与救济的关系、财产权和地产 的关系、法定财产权和衡平法财产权(Legal Property vEquitable:Property)的关系、财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等。 第三节 观察对人权和对物权的划分对形成财产权机制的作用。我们从 对物权和对人权两种形成权利的机制入手分析,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是如何 根据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结构的,从而整理财产权的内部划分 ,试图打破债权——物权二元划分所带来的思维定势。 我们首先整理了对物权和对人权的概念。然后分析了对人权和对物权的 特征,归纳出不同的主体数量因素对权利划分所产生的影响。再次,探讨了 对人权和对物权的机制在控制信息成本上面采取的不同策略:对人权的策略 可以称作“决定谁有权使用资源的治理策略(governance strategy)”;对 物权的策略可以被称作“决定谁有权使用资源的排除策略(exclusion strategy)”。最后考察了不同权利模式的相关法律规则。 第二章 财产权结构的要素分析——兼论财产权的分割理论 分析财产权结构中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财产权因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 的不同,形成绝非债权和物权的二元划分就能够简单描述的內部划分。这些 财产权的内部划分在价值化的标准下获得了统一性。 第一节 财产权申物的因素(财产权的客体)。 第一种是实体意义上的物,它是狭义的财产权、特别是德国法意义上物 权的客体。通过对物权客体的考察,发现物权所采取的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 征:(1)物质意义上的物确定着权利的物理边界;(2)其主要的保护手段是保 护物本身的占有;(3)物本身在权利价值的形成中有着重要的意义;(4)物权 在不可以替代的物上体现得更为充分。(5)物本身的权利担保作用一旦丧失 ,至少可以说该物权已经偏离了其标准形态。第二种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包 括:债、知识产品和商誉、票据等。本节初步建立了依客体特点确定权利类 型的推理逻辑。 第二节 财产权结构申人的因素(财产权的主体)。首先介绍财产权分割 理论以及英美国家防止财产权过分分割的机制,然后引入主体对客体关系的 模式。认为:单数主体能够建立典型的狭义财产权概念——个人财产权。而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以及共有等实际上是对典型的个人所有权概念的异 化;合同债权、他物权、股权、信托、继承权等都是为了实现所有权而进行 的权利结构安排。 第三节 建立在价值化上的统一的财产权观念。首先介绍财产价值化的 一般理论——定价理论。这里试图表达的观念是:财产权是在不断的形成过 程之中,财产权的价值需要不断地经过发现。立法、当事人、法院、市场等 多元主体参与到这个过程申。定价的问题引发出分权问题和权利合法化论证 问题。其次讨论价值的来源和价值化的意义。财产权价值化有助于形成统一 的标准,使人们共同参与到同一个社会过程中来。再次是分别讨论物权和债 权的本身的特点和价值化。又分别讨论了债权和物权价值化的优点和缺点。 最后认为:价值化一方面使物权和债权统一起来,另一方面使债权和物权都 在不同的程度上与其传统的形象和特质背离,逐渐消解二者之间的严格的界 限。结论:财产权(法律关系)是一种以人、物、价值为基本构成要素的结构 。 第三章 财产权的规则分析 第一节 我们叙述了财产权规則在宪法、物权法、债法、公司法、救济 法中的体现,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广义上的财产权规则体系。 第二节 对物权法定观念进行重新审视,讨论狭义财产权之可约定性。 我们首先论证了物权法定并不仅仅存在于大陆法系。然后列举物权法定原則 的功能,作者基本上同意英美法国家学者的认识,即(1)防止对财产权的过 分分割;(2)通过把权利标准化来减少信息成本。在本节的最后,重点把物 权法定问题转化为狭义财产权的可约定性,然后分别从狭义的财产法(特别 是物权法)领域、公司法领域、信托和其他法律领域进行论证。得出结论: 物权法定的问题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都可以转化为一个合同的效力问题。 第三节 从强制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的二元对立看合同法规范的强制性 。本节首先讨论国家干预合同法的三点理由,然后从(工)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2)从约定排除性规范的不同性质看合同规范复杂的分层。最后总结了合 同法申的强制性规范类型。 第四节 财产法申强制性和授权性规范的平 衡——关于司法的角色。本节首先讨论规范本身的作用和局限以及司法与立 法角色的对比。大致支持这样的观点,在某些情况下,判例法法律规则(iud ge—made rules)有利于促进效率;而立法机关制定的规则一(rules made by 1egislatures)却会导致效率降低。司法在立法、当事人的自由约定以及 市场机制不擅长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一定的司法主动是契约自由的必要补 充。 第四章 财产权的救济分析——英荚合同法的视角 第一节 分析财产权和救济的关系,并认为,救济是內在于权利的,救 济对于财产权的形成产生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 介绍英美合同法上的救济主要是把救济抽象为两大类型:(1) 损害赔偿。它是一种金钱化或者价值化的救济方式。损害赔偿的救济有时被 精心裁剪,以达到与实际履行相类似的目的。(2)实际履行。英美法适用实 际履行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 第三节 引入美国学者对不同权利的不同救济理念,指出损害赔偿的救 济大致相当于责任法规则的救济,实际履行大致相当于财产法规则的救济。 效率违约的观念把损害赔偿的救济理念推向极致,它实质上是賦予了违约方 一个选择权而不是赋予非违约方选择权;而且关键的是,这忽视了合同当事 人对于合同所抱有的主观目的,由法院的“中立”和“客观”的事后判断代 替了当事人的判断,这不符合尊重财产权的法律理念。 第四节 通过对合同救济看财产权的分层。作者先考察救济对财产权分 层的影响:(1)英荚普通法对违约所提供的首要救济是损害赔偿。当然,损 害赔偿被精心裁剪,同样达到实际履行救济所欲实现的目的(2)衡平法的救 济,法官通过运用公平和正义观念,保障当事人通过合同所设定的权利的目 的得以实现,从而创设了一种类似对物权性质的权利。然后通过分析虚拟案 例,尝试适用本书的观念。 结语:对本书进行总结,得出财产权概念的基本特征。
作者: 胡开忠编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简介:知识产权一词是从英语Intellectual Pmpeny Rights一词翻译过来的,其本意是指人们对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相对于有形财产权而言,知识产权的产生虽然只有短短几百年的时间,但却发展迅猛,它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西方国家率先建立并健全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并在世界范围内倡导构建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根据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权利: (1)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 (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与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有关的权利; (3)与人类努力的各个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标、服务商标、商业名称和标志有关的权利; (7)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8)在产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其他一切权利。 进入20世纪下半叶以来,知识产权领域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变化:一是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促进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创新;二是新国际经济秩序的形成,推动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走上了一体化和趋同化的进程。特别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知识产权协定》等国际协议对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其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承认和接受。与此同时,诸多国家在积极加入国际公约的同时,更加注重和吸收他国的先进经验,客观上促进了各国法律的趋同化。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Volumn 4
作者: 王立民,黄武双主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简介:本书为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推出的知识产权法专业论丛。拟每年出版两卷,目前已出版三卷,本卷为第四卷。内容包括:综合专题、中医药知识保护专题、专利权专题、商标与标识专题、版权专题等。本书旨在使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人员有一个交流的新平台。各篇文章的内容可以大致反映出近期中国在知识产权法研究领域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便于各地学者开展相关的学术与实务方面的研究与交流,并通过不断地交流,提高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水平,产出更多有质量的成果。
作者: 张茹,杨榆,张啸编著
出版社: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8
简介: 本书全面介绍了数字版权管理的起源、发展和应用。全书共分8章。第 1章概要介绍了版权保护的发展历史、数字版权保护新特点以及法律法规。 第2章概要介绍了数字版权管理的基础知识,包括数字作品的分类以及常用 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基础。第3章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了数字版权 管理的架构和模型。第4、5、6章分别介绍了数字版权管理3种主要技术: 新型多媒体加密技术、数字水印的基本算法以及使用控制理论。第7章介绍 了现有的数字版权管理标准和典型应用方案。第8章介绍了对数字版权管理 技术的安全性分析。 本书适合作为信息和通信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及研究生的专业课教材 ,也可供从事信息和通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阅读参考。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Volumn 3
作者: 王立民,黄武双主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简介: 华东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每年出版两卷《知识产权法研究》,第2卷于2005年9月份出版,第3卷于2005年12月份出版,现正在征集第4卷稿件。这是本研究中心成立以来所取得成绩的一部分。 近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方面的新消息不断。这里仅列举其中三则。 第一则消息,我国要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新的司法解释了。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草拟了一则司法解释,其内容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的冲突和音乐电视等问题,并于2005年11月1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司法解释将弥补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些不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第二则消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良好。我国受理和审结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又有大幅度增加。据统计,2005年l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的不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在内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为11 390件,与2004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7.98%。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为506件,同比上升了10.48%。另外,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为406件,同比上升了24.5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11件,同比上升29.22%;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562件,同比上升36.90%。后两类犯罪案件中,有很多同时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司法力度的加大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正在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 第三则消息,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要上网公开。从2005年11月在福建厦门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各地高级法院将逐步把辖区内所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一些不具备技术条件的高院可将这类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由其上网公开。这一做法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透明度。 以上三则消息都是有关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它们可从一个视角反映我国知识产权法治正在不断向前推进。不过,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还任重道远,还有许多问题要解决。2005年11月21日《法制日报》报道的有关内蒙古呼和浩特出现两家“蒙牛”商标商号,即“蒙牛乳业”和“蒙牛酒业”纠纷所反映的问题就与知识产权法直接相关。
作者: 吴文嫔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9
简介: 本书从原理与制度两方面对第三人利益合同 进行研究。在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不是合同 当事人,却享有合同权利,从而得以对允诺人提起 诉讼,请求法律的救济。这是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研 究中最令人迷惑不解之所在。在第三人利益合同 原理的研究中,笔者追溯到第三人权利产生的根 源,从而得出第三人的权利源于法律对第三人合同 利益的正当化的结论。同时,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 的客观现象本身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针对合 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性地位的确立以及私法地位 的衰微的演变史的研究,也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 的探讨与立法之完善奠定了基础。 第一章 合同相对性原则基础性地位之奠定: 本章分三节,第一节阐释大陆法系合同相对性原则 的起源及其基础性地位的奠定。大陆法系合同相 对性原则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罗马法时期,这是与 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罗马法债的人身性的债 权理念息息相关的。随着罗马法的影响,这一原则 被大陆法系诸国继受,并成为私法的基础性原则。 第二节阐释英美法系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起源及其 基础性地位的确立。在英美法系,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起源须追溯到英美 法上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的分离过程。虽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是两 个迥然相异的法律传统,前者以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后者以理性主义 为哲学基础,但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合同相对性原则都作为 一条基本原则被信守,它起到划分物权与债权、财产法与合同法,区分合 同法领域与侵权法领域的功能。第三节阐释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具体内 涵及理论根源。合同相对性原则包括主体相对性、内容相对性、责任相 对性三个方面内涵。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是其理论根源,法学流派的影 响更成为奠定合同相对性原则基础性地位的促成因素。 第二章 合同相对性原则之衰微——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对合同 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本章分三节,第一节阐释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大陆法 系的衰微及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建立。第二节阐释合同相对性原则 在英美法系的衰微及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确立。在两大法系,第三人 利益合同在立法上的承认都是建立在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的基础 上的。第三节研究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价值冲突 与权衡。通过对第三入利益合同制度与合同相对性原则在正义、意思自 治与秩序价值上的比较可以看出:二者都体现了这几种价值,但内涵却 各有不同,实际上是有所冲突的。前者追求实质正义,后者体现形式正 义;前者是有限制的相对的意思自治,后者却追求一种绝对的意思自治; 前者从较为宏观的范畴来体现秩序的维护,而后者只注重维护个体的合 同秩序。不过,合同相对性原则虽然日趋衰微,但其依旧发挥着重大的 功能。 第三章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特性及其法律关系之构造:本章分三 节,第一节阐释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性,认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为第三人 依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取得合同债权,并享有向债务人直接给付请求权 的合同,其主要类型有信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并区别第三入 利益合同与美国法上的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 作用契约。第二节研究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律关系之构造。第三人利益 合同在形式上常表现为一个基础合同加上一个第三人约款,允诺人与受 诺人之间为补偿关系;受诺人与第三人之间为对价关系;允诺人与第三 人之间为给付关系。第三节研究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律关系之形成与变 动。认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成立须符合以下要件:1.允诺人与受诺人之 间的基础合同有效成立;2.受诺人与允诺人须有使第三人受益的意图; 3.受诺人和允诺人须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合同权利;4.第三人必须特定。 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变更、撤销,认为在受益第三人表示接受合同权 利之前,当事人可以变更或撤销利益第三人约款,一旦第三人表示接受 合同权利,当事人便不得变更或撤销,除非第三人同意或对利益第三人 约款的变更、撤销符合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保留变更、撤销权的情形。 第三人利益合同在订立后,履行完毕之前遇有允诺入或受诺人违约、第 三人受领迟延或拒绝受领的情形,可解除第三人利益合同。 第四章 第三入利益合同具体效力之研究:本章分四节,第一节分 析第三人利益合同效力之基本内涵。第二节从静态与动态两个方面研 究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受益第三人的效力。认为第三人欲成为第三人利 益合同中的受益第三人须符合一定条件,同时阐释受益第三人的分类与 发展。对于第三人权利的行使,认为第三人享有债权给付请求权、给付 受领权与债权保护请求权。并认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无须单纯使第三人, 获得利益,也可约定使第三人承担一定义务,不过不能超过其享有的利 益,一般情况下也不能与其享有的利益对等,否则无第三人利益合同之 实。第三节研究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受诺人的效力,认为受诺人享有债权 给付请求权与债权保护请求权,不过与第三人之给付请求权与保护请求 权不同的是:受诺人的给付请求权为其有权请求允诺人向第三人履行; 债权保护请求权为受诺人请求赔偿债务人未向第三人为给付而致债权 入之损害。受诺人的义务,主要在于确保债务人能向第三人为给付。第 四节研究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允诺人之效力,认为允诺人所负之义务在于 履行义务和不履行义务时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两方面,但允诺人也可依、 合同所生的一切抗辩来对抗受益第三人。 第五章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本章分三节,第一节介绍两 大法系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效力根源的学说。在英美法有利益说、裨益 说、代理说、对价说;在法国法有转移说、无因管理说、权利直接发生说 ; 在德国法有承诺说、代理说、传来说、直接取得说。第二节从私权诞生的 普遍规律探讨第三人合同权利的产生历程,认为第三人合同权利的产生 经历了一个从利益到法益,再从法益到权利的过程,也就是说,第三人基 于对合同当事人对其利益的赋予形成信赖关系,这一利益被类型化为信 赖利益与期待利益,进而,信赖利益与期待利益经由正当化,成为一种可 由法律加以保护的利益(法益)。从而在立法上规定了信赖利益与期待 利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于是第三人的法益便可通过主张诉权受到法律 救济。而正是第三人的救济权的产生,使得第三人对合同享有的法益通 过权利的推定形成法律上实态的给付请求权成为可能。第三节探究第 三人利益合同效力根源,认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根源包括内在自律 性要素与外在他律性要素两方面,都是源于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 当化。 第六章 第三人利益合同理念对中国当代合同法之影响:本章分三 节,第一节论述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发展趋势,即意外受 益人权益日趋受到重视;第三人利益合同具有了新社会功能;仲裁条款 对第三人的适用。第二节分析我国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立法现状,并以此 为基础构想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设计的方案,提出相关建议法条。第三 节论述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古典私法体系的冲击,并将其上升到一种理念 的高度,认为在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交替之间的中国合同法,一方面不 能否认第三人利益合同等新事物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另一方面也 不能就此摒弃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国未来的民法典中, 合同相对性原则与第三人利益合同等制度应同时体现。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protecting and monetizing content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简介: 数字权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是近几年出现的新概念, 是指在数字作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标定、描述、监督、执行和管理其相应 数字权益的一系列软、硬件技术和服务。数字权益管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 的数字版权保护。版权保护仅仅是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而数字权益管 理则是管理和保护整个数字产品价值链中所有参与者的权益。本书适用于 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及本科院校开设管理课的各专业 使用,既可作为管理专业课教材,又可作为非管理专业课的教材。本书亦可 供从事传媒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共8章。第1章首先介绍了DRM,并且描述了娱乐业和媒体市场目前 的状况和遇到的问题,这是驱使企业去采用复制保护和DRM解决方案去解决 他们目前的和可预料的商业问题。第2章检查了版权保护和版权管理的法律 背景,定义了版权和忠诚度,第3章介绍了内容改革和目前内容怎样作为硬 件产品和电子文件被市场化出售和传输,彻底改变了营销分配和传输内容 的商业环境。第4章和第5章简单介绍了一系列内容保护和DRM技术,它们是 什么,它们做什么,怎样做,怎样把它们与可部署的系统相结合。第6章展 示了娱乐业和媒体商业模型,说明了复制控制和DRM系统怎样影响企业行为 和作用于它们的方式,它展现了产业领导人在看待新的市场环境时可能采 取的商业战略。第7章从被它们影响的多个股票持有者和整个社会的角度去 看待复制控制和DRM系统。 最后,第8章描绘了我们如何将复制控制和DRM系统相协调。一些人也 许会做得很好,也许不是。它总结了要开发这样系统尚需去做的工作并提 供了强调它们替代品的观点。 这本书同样适用于对内容行业尤其是娱乐业感兴趣的任何人,它向读 者提供了一个数字内容传输的综合观点,包括问题,解决方法,成就和尚 存的限制。
作者: 陈昌柏著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2009
简介: 知识产权战略是东西方国家政府决策机构和企业的研究重点。本书第 1篇论述了知识产权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优化配置理论,美国、日本和中国 的宏观知识产权战略;第2篇在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分别论述防止知识 产权滥用、驰名商标、商业秘密权、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文化创意和服务 外包 产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基本上反映了国际上最新研究成果;在第3篇企业知 识产权战略中分别从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层面精选战略管理案例并进 行 评述。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化战略在第一版的经典理论的基础上增补最新理 论和数据,其可操作性更强。第4篇借鉴日本经济部产业政策局2007年公 布的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指标体系,提出评价国家、行业和企业实施知识产 权 战略的绩效的理论和方法。 本书为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指定教材,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 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亦可作为知 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教材。
作者: 王泽鉴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简介: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最新版)(第4册)》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六十四年,乃传统民法的延续与发展,超过半个世纪的运作及多次的立法修正,累积了相当丰富的实务案例、学说见解及规范模式,对大陆民法的制定、解释适用,应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拙著的出版能有助于增进两岸法学交流,共为民法学的繁荣与进步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