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变幻中的金融市场
作者: 易宪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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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政府何以能促进经济增长
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那里,政府何以能促进经济增长?这是一个悖论,或称为“政府悖论”。即政府既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也是社会经济衰败的根源。以往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不同的国家、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政府组织不同,其经济绩效也殊异。诺斯认为,欧洲在中世纪后,英国由一个偏僻的岛国迅速发展成世界经济强国,而西班牙由一个拥有海上霸权的强国衰败下来,基本上是政府所为之结果。但是,究竟何种政府能够促进社会经济成长?何种政府则是社会经济发展衰败的根源?或者说一个好的政府它的表现如何?需要哪些条件才能得到满足?
这些问题就是1999年获得美国克拉克经济学奖的、目前经济学界名声如日中天的哈佛大学年轻的经济教授史莱夫(Shleifer)为首的研究小组最近所撰写的颇有争议的《政府的质量》报告所要回答的问题。史莱夫等在这份报告中指出,一个好的政府应该是有效地保护产权、减少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官员行政效率较高、热衷于提供公共产品、维持一个相对较大的政府规模,并给予公民较多的政治自由。但是,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政府对经济影响的好坏是通过什么指标来衡量呢?史莱夫等人的报告提出了五类衡量政府质量的指标。
第一类指标是政府干预的程度,其中包括产权保护指数、商业管制指数及最高边际税率。一个好的政府应该是尽量减少对私人经济活动的干预,用明确的产权安排来界定私人的经济行为而不是对私人的经济活动进行过多政府管制。边际税率较高也是好政府的重要衡量指标。因为,一个政府如果能够征收较高的税率,也说明了纳税人拥护政府利用税收为民众提供各种必要的公共产品;如果纳税人不认同本国政府,那么这样的政府只能够以较低的税率征收税。而且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能有无限征税的能力,政府能够征收到多少税,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民众的自愿,取决于民众对政府合法性认同。
第二类指标是政府效率,其中包括腐败指数、官僚主义、税收强制性和政府公务员与人均GDP的比例。在政府对私人经济活动干预少的情况下,政府的工作效率一般会较高,官僚主义的行为减少,腐败行为较少发生。而政府的干预过多不仅会使政府工作效率低,而且会因为官员的权力过多,更容易为自己“设租”向民众勒索贿赂,使贪污腐败盛行。按传统观点认为,高薪能够养廉,史莱夫等人的研究表明并不如此。因为,在腐败程度较高的政府中,贪得无厌的政府官员一方面会采取种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