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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
作者: 王泽鉴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简介: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最新版)》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最新版)》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最新版)》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
民法总则
简介: 《民法总则(最新版)》是研习民法者的入门参考书,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民法总则(最新版)》的另一特色是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maxims
作者: 张明楷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简介:《刑法格言的展开(第3版)》主要内容包括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代序);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罪责越重,刑罚越重;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法律在惩罚前应予警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等。
比较法研究
作者: 沈宗灵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简介: 《比较法研究》是对比较法的综合性基础研究,即对当代主要法系、法律制度的宏观比较研究。它是在1987年由北京大出版社出版的《比较法总论》(该书于1992年曾获首届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一书的基础上写成的,对基本内容做了些修改和刷新。 《比较法研究》增加了对二战后,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世界上法律领域中许多重大变化的探讨,如欧洲联盟法律的兴起;西方两大法系的更加靠拢;美国法律在西方取得理智上的主导地位,它对民法法系的重大影响;90年代初前苏联法律的解体和俄罗斯联邦法律的创建;民主德国法律由联邦德国法律所取代;伊斯兰法律新的改革;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巨大发展,包括“一国两制”开始实现而带来法律领域中的变化。
Collection of foreign laws concerning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作者: 金锦萍,葛云松主编;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编译]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简介: 《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是关于非营利组织法律方面的译汇,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律,同时也选择了爱沙尼亚、印度、南非等发展中国家的立法,还选择了俄罗斯、捷克等原东欧国家以及波兰、匈牙利、芬兰、奥地利等西欧国家的立法。在立法例上,从本书中既可以领略到美国从法人和非法人的分野来规制非营利组织的思路,也可以体味到日本在民法典规定一般原则之外,以《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作为特别法的立法模式;本书还关注了在爱沙尼亚等国家,对于非营利组织以财团和社团的分类分别制定法律予以规定的问题。此外,本书还选取了印度社团登记法及关于国外捐助的相关规定。相信本书将为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提供多种选择途径。
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Corporate Law
作者: (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Frank H. Easterbrook),(美)丹尼尔·费希尔(Daniel R. Fischel)原著;张建伟,罗培新译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简介: 伊斯特布鲁克和费希尔认为,在零交易成本条件下,假如公司组织中的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并且能够准确无误地履行他们之间的协议的话,公司法的规则和运作就和他们所自愿达成的契约条款相类似。但是由于有关契约的谈判和履行总是要付出成本的,这时,对于那些为风险事业贡献了资本和时间的公司参与者来说,公司法就能够为他们之间关系的治理,提供一套他们都可以统一遵循的规则及实施机制。作者在本书中解释了为什么要假定这种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的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采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目录: 1公司合同 2有限责任 3投票 4信义原则,商业判断准则和派生诉讼 5公司控制权交易 6估价救济 7要约收购 8公司合并的争议和州反接管条例 9 闭锁公司 10内幕信息交易 11强制性信息披露 12最优损害赔偿
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
作者: 彭勃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简介: 本书是一本展现英美法“性格”的作品。使用“性格”这一具有拟人化色彩的概念,并非笔者独创。在法哲学领域,曾有学者针对法律学的性格进行过深入探讨,并指出“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格。法学是论题取向的,而不是公理取向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作为身处不同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中的学人,着手撰写英美法的法律传统与制度文化,犹如眺望天边的彩霞,那绚丽的流光溢彩,总是那么遥远,那么难以捉摸。在笔者看来,学习英美法,就应该了解英美法的本质特征和法系特点,唯有掌握了这一点,才能理解英美法上的许多看似不合理的制度其实恰恰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基于实用性和阅读的方便,本书并未过多地对法的本质特征加以概念化解读,而是试图通过勾勒英美法的发展轨迹,分析背后的文化因素,画龙点睛地指出法的本质特征对于一个法系的重要意义;相较于“本质特征”这一具有内恰性的概念,“性格特征”一词则具有一定的“显性”意味,因此笔者认为选择“性格”一词来对本书的内容加以描述更为贴切。
主权国家与市民社会
作者: 蔡英文著
简介:主权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直是现代政治与社会思想的重要课题。从欧美的历史脉络来说,这个课题关乎现代性之转型所触及到的一个自由、平等及和平之现代政治秩序如何可能构成的基本问题。自17世纪的霍布斯,以至当代的奥克肖特、盖尔勒等伟大的政治思想家皆基于这个基本的问题意识,针对此一课题形构了各种深刻的理论。本书作者通过政治观念史的进路,闸释了这一繁复之理论的起源与发展,清晰地解析了相关主题;另一方面,也针对霍布斯、康德、黑格尔、奥克肖特、阿伦特与盖尔勒的基本论旨,作了简洁的诠释。主权国家与市民社会作为现代政治社会秩序的条件而言,它们必须各自分立,但彼此互动,这种互为辩证的关系必须以宪政法制、人权与平等之正义作为两者互动的转介。作者在本书的解释脉络中,表达了这样的论证主题。
Issues on the specific principles of crime and punishment
作者: 赵秉志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简介:《罪刑各论问题》内容简介:罪刑各论领域所研究的具体犯罪的罪与刑问题实践性突出,同时它也是刑法总论得以丰富和深化的重要依托。《罪刑各论问题》分别论述了经济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贪污贿赂罪等方面的多种较新类型、常见多发、情况复杂、问题疑难的具体犯罪的罪刑问题,希翼对相关刑事法治实践和刑法一学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The Legal History of China
作者: 曾宪义主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简介:本书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也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该教材系统论述了中国近五千年的法律发展历史,全面阐述了法律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内容。该教材在编写过程中,注重吸收国内外法律史学研究的新成果,注重阔学生的法律文化视野,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该教材从整体上反映了目前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与教材编写的最新水平。 该教材既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专业和相关学科学生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教材,也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人员从事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的参考用书。
Lectures on constitutional law
作者: 张千帆著
简介:本教材是“数字媒体技术创意与设计系列教材”(第一批5本已通过选题论证)中的一本,本套教材适合于广告动画专业、电子商务网站设计专业、数字出版专业、多媒体软件设计与制作专业、远程教育和网络课程设计与制作专业、电视、电影特技制作专业、非线性编辑专业、电子和网络游戏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学生作为数字媒体技术课程的教学用书。视听语言研究一直是现代多媒体理论研究的弱项,在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或教材中,大都以视觉语言的研究为主,听觉很少涉及或所涉不深,视听整合的则更少,且大都以技术介绍为主,很少揭示其艺术规律。本教材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揭示视听语言在现代媒体制作中的基本规律,同时,将各理论所要求的实践内容分解为具体子技能,通过对这些子技能实现机理的分析,进一步揭示视听语言的深层规律。因此本教材具有技术结合艺术、理论兼顾实践的风格,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图形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图像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音乐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音响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文本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等。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
作者: 赵旭东著
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简介:赵旭东,1965年生于河北省承德市,祖籍浙江省桐庐县。1992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获心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社会人类学。现任职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同时受聘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兼任客座研究人员。已发表研究论文二十余篇。 片断: 1989年,村子里发生了一起儿子不赡养母亲的案子。老人叫张京梅,那一年是七十岁,她的老伴已经去世。她一共有三个儿子,老大叫李思仁,老二叫李恩江,最小的一个叫李思海。老大结婚去了在李村西北方向三公里的疙瘩头村落户,老二、老三都住在李村。母亲口述了下面这样一份诉状,投到了范庄法庭里去: 我有三个儿子,老大思仁到了疙瘩头村成家。另外两个,思江和思海在李村成家,并将我们两个老人的财产分与他们两个,这包括田产和梨树。但分家之后他们却不养活我们两位老人。他们的父亲在去年十一月十九号的时候,活活地冻死在思海家新盖的冰冷的房子里。对我他们也是百般虐待,将近年关的时候,竟不让我回家。大儿子看不下去,就到李村的别人家里把我接走,住到了疙瘩头村他自己的家里。这中间二儿子思江,到他哥哥那里看望过我两趟。但现在我都在外半年多了,思海他们还是不让我进家门。他们的哥哥思仁多次到李村去苦口婆心地劝说,我也给他们说尽了好话,但都无济于事。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只好向法院控告思海他们。对于这两个不孝儿子的“活不管,死不葬”的恶劣行经,我有如下要求:(1)让他们出抚养费,因为他们两个是我们二老亲手抚养大的;(2)把从我们这分走的财产退还给我们,如果不退就在疙瘩头给我盖两间房子;(3)我们二老的梨树每年收3000元钱,他们应至少付给我2000元钱,这是按李村下中等水平来算的。如果这样不行,那就把二老的树退还到我的名下,并把自分树以来能够收回的钱,如数退还给我。别的要求没有。
Contrastive legal linguistics:the advanced theory of legal English translation
作者: 宋雷,张绍全著
简介: 《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法律英语翻译进阶》总计12章,从英汉法律语言及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的概念、分类、沿革、特征等入手,就相关学科、研习方法、英汉法律语言的变异性、构词理据、法律英语及法律汉语的词汇特征、句法特征、词汇缺项、法律文化、法律语言辩证关系、法律语境、法律阐释和法律翻译的关系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了论述,将有关比较法学、法律语义学、法律阐释学、法律翻译等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书中的大量实证范例,更有助于读者深入到貌似高深莫测的对比法律语言学及法律翻译的宏大殿堂,从初阶到进阶,最终成为兼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适格法律英语翻译人才。 与其说语言学是翻译的基础,不如说对比语言学才是翻译的基石。或者更准确地说,对比语言学原本就应当归属到翻译科学的范畴。事实上,从对比语言学的角度探究译学的奥秘,是一种更原生态的研究范式。要想提高法律英语翻译水平,使翻译技能产生一种飞跃,译者必须研习一定的对比语言学理论。当然,此种理论不能过于抽象,纯粹的形而上容易丧失文本指导意义,导致理论脱离实际。事实上,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理论也不应过于抽象,否则它便不应隶属于应用语言学范畴而应在基础理论研究范畴内。就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研究而言,人们可以超越传统语言学边界的禁锢,从比较法学、社会学、法律阐释学、译学等多维空间对法律英语和法律汉语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对比,研究它们在语言本体、社会文化、习俗惯例、法律制度等不同领域中各自彰显的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关系,尤其是它们之间的差异,寻找两种语言间相互转换及交流的规律和方法,增强对译文质量的认识和判断,最终达到将一种法律语言成功地译为另一种法律语言而非另一种语言的境界。此是一种本质的提高,是一种脱胎换骨的升华。《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法律英语翻译进阶》一书的撰写目的,正是帮助处于彷徨、困惑的读者获得如此顿悟。
中外法学之最
作者: 李矗,李贵连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2
简介: 这是一部涉猎古今中外投奇揽胜的法学经典之作,旨在警苹古今中外法学史上具有某种开创性或特殊意义及影响而堪称“之最”的法律法典、法学人物及著作、法律制度与设施、法律本件与案件等等,烙知识性、学术性和趣味性于一炉。 本书共收入古今中外《类法学辞目850多条,约80余万字。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为中国法学卷,下卷为外国法学卷。其中,上卷接“古代部分(上古—1840)”、“近代部分(1840—1949)”、“当代部分(1949—2001)”之时间顺序排列;下卷按“法律—法典”、“制度—机构”、“人物—著作”、“事件—案件”之类别排列。 本书由我国司法界著名专家学者担任顾问,我国著名法律文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晋江先生亲笔为本书作序;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日报社等单位叙多名专家学者担任主编、副主编和撰稿人。其中,博士11人,硕士16人;获得教授、日教授和高级编辑、主任编辑等高级职称者35人。 本书选题规划及编撰体例由李矗提出和制定,并由李矗全盘组织实施。全书先后经过两次较大的编撰和修订。在第一次编撰中,上卷由李贵连、李晶、乔丛启、刘广安统揽全搞;下卷由李晶、曾尔恕、刘大伟、赵晓新统揽全稿。在第二次修订中,上卷古代和近代部分由赵晓耕、车掉厉统编,当代部分由吴镇宗统编;下卷由曾尔总统编;全书江后由李益统编定稿。
刑法与民法的对话
作者: (日)佐伯仁志,(日)道垣内弘人著;于改之,张小宁译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简介:本书是日本东京大学刑法学教授佐伯仁志与民法学教授道垣内弘人的合著,主要探讨刑民交界领域的法律问题与司法适用。该领域近年来因为许霆案的影响,正成为国内法学界的研究焦点,引入日本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正好为国内相关研究提供一个参照与借鉴。
Legal system of the state-owned hssets
作者: 顾功耘等著
简介: 国有资产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直备受关注。目前,尽管以《企 业国有资产法》为代表的相关法律制度已逐步确立,但许多现实问题仍然呼 唤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本书选取经营性国有资产为研究对象,以国有资产 管理基础法律制度为基点,以经营增值和流通转让为核心,以法律责任追究 机制为保障,对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研究。通过对现行国有资产法 律的全面梳理,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中有关制度制定的 历史背景、主要内容、效用以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On the balance of interest in the insolvency law
作者: 杨忠孝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简介: 《破产法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从分析破产制度对利益平衡机制的需求出发,论证了破产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是私法原则在破产法中的具体体现,阐述了利益平衡机制所包含的整体利益优先、破产利益平衡与破产治理、破产程序中的利益调整规则,进而论述了利益平衡机制在破产制度中适用的相关问题。破产制度的建立本身是对利益调整机制的变革,设计破产制度的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公平、公正的且有效率的债务整理与清偿程序。
Law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4th edition
作者: (英)艾伦·雷德芬(Alan Redfern)[等]著;林一飞,宋连斌译
简介: 撰写科学化。本书的撰写十分科学化。从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程序、法律适用、裁决到裁决的执行,依序进行科学的阐述,反映出仲裁制度本身的特点,代表着目前仲裁法律和实践研究的主流体系。资料翔实。本书收集了大量的法律、规则、案例、评述等资料。这些资料在本书中不是简单的堆砌,而是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在安排上繁简适当,引注详细。使用的资料大部分都是最新最有价值的,有效地反映出仲裁法律与实践的现状和趋势。本书作者在其前言中说:“确保本书的每一个新版本,都不会仅仅是增加一些新案例,而应该是重新评估哪些东西是重要的,哪些东西不重要,这样可以将不再具有相关性的东西剔除,将新东西加入去。”诚如此言。跨国的比较研究法。本书两位作者均在英国执业,而本书研究评述的东西不仅仅是英国的东西。英国的东西只是其论述仲裁这一主体时的一个螺丝钉而已。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是跨国的比较研究法,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性着手,大开大阖,指点功过,评述是非。
内幕交易论
作者: 杨亮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简介: 本套专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作者们不约而同地采用法律方法研究经济问题。过去我们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多看到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特别国外法学界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已有若干部专著翻译成为中文。而现在,在中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法律研究工作者开始进入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工商管理学的领域,用法律的方法来研究这些边缘领域的问题。 在社会科学几个相近的领域,例如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都有法律研究的论文和著作,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了。在中国政府将“依法治国”定为基本国策之后,采用法律的思维与方法分析目前的经济改革问题也非常有意义。其意义就在于,我们所说的“依法治国”,不仅仅是表现在一个宏观的口号上,而是要将“依法治国”作为可以实际操作的、用来实际分析经济问题的、作为经济政策设计基础的法律方法。 记得前年,北大前校长,全国人大常委和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吴树青老师问我,依照《宪法》,“债转股”是否应该提交人大财经委讨论?我说需要研究一下法律,才能回答。最近,国务院关于“国有股减持与成立社保基金”的办法出台,又有人问我,这么大的财政支付转移,是否应该经过人大财经委开会讨论?我回答说,需要研究法律。直到我在写这个序的时候,相关的法律研究工作还在进行。我希望从法律制度变迁的角度和我国财经法制程序演进的过程中找出符合法律的答案。
Story of court
作者: 黄鸣鹤著
出版社:团结出版社,2006
简介: 法庭如剧场,5000年来这里上演了无数人生悲喜剧,演绎着许多离奇故事…… 本书围绕着法院以及司法制度,作者古今兼谈,中西贯通,对于制度背后的知识进行认真的梳理,对于影响制度形态的文化因素加以细致的解说。文笔老辣,亦庄亦谐,令人为之心动 ——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这本书读起来非常有趣,它把法律史上许多著名的案例像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而且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书中配了大量插图,很多是我头一次看到,它使我们法律的历史和思想从抽象到具象,跃然纸上,让人耳目一新。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曲新久 有人将法庭比做剧场,这是一个绝妙的比喻。亨实上,法庭原本就是一个不停上演人生悲喜剧的舞台,演绎着许多离奇故事,一个案件就是一个故事,没有剧本,没有事先设计的台词,没有彩排,连结局都是不确定的。在这个舞台上,法官和陪审团,原告和被告,公诉人和辩护人,被传召到庭的证人,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都在叙述或倾听一个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同时也为寻求真相和正义演绎着一个正在发生的故亨。 本书的作者则像一位站在舞台帷幕背后的旁观者,他把舞台上各种角色的身世、渊源,以及身上的行头,舞台上的布景和道具,台上的运行程序演出规则,台下的内幕和潜规则都—一作了酣畅淋漓的讲解,勾沉索隐式的揭密。于是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审判,残忍的中世纪宗教裁判官,阴森神秘的中国古代衙门里的县太爷、讼师、师爷,遭农夫起诉的德皇威廉一世,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大法官,让人既爱又恨的美国律师,号称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活灵活现,再次鸣锣重妆,粉墨登场。 帷幕已经拉开,演出即将开始……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法律出版社,2002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