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arch on the socialized execution of punishments
作者: 袁登明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简介:本书具有如下特色和创新:
第一,准确界定了行刑社会化这个素有争议的命题。作者在全面考察、比较和借鉴诸家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所谓行刑社会化,是指为了避免和克服监禁刑存在的某些弊端,使刑罚执行服务于罪犯再社会化的目标,在执行刑罚过程中,通过弱化行刑机构的封闭性,拓展罪犯、行刑机关与社会的互动联系,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促使其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最终促成罪犯顺利回归社会。这一界定概括了行刑社会化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如时空范围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核心是拓展与外界的联系与交往、最大程度实现行刑机关内在环境与自由社会相接近,最终目标是促使罪犯顺利地返回社会并适应现实社会,涵盖了行刑社会化的主体、场所、内容以及基本目标。这一定义比较科学全面地界定了行刑社会化的内涵与外延。
第二,作者的研究从人的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等人学、社会学理论原理人手,分析了人的社会化与犯罪、越轨行为的深层关系,奠定了行刑社会化坚实的人文基础;从人权理论、刑罚目的与行刑目的理论、监禁刑悖论、刑罚经济原理以及被害人补偿理论等视角,富有说服力地论证了行刑社会化的理论基础;从刑事政策模式的理性选择、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诉求等层面,阐明了以行刑社会化为导向的刑罚改革之刑事政策基础。
第三,以行刑社会化理念为视角全面考察了我国当前的刑罚制度适用现状,系统地提出了我国刑罚制度完善和行刑方式改革的建设性构想,从引导社会公众观念变革到行刑体制的科学理顺,从行刑制度创新到立法完善,从挖掘现有的刑罚资源到开发新的社区刑罚,诸如此类的独到见解,使得本书融理论与实践于一体,体现了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的高度统一。
第四,注重实证研究,用数据说话。在我国刑事法学界,不论是所谓的注释刑法学还是理论刑法学,都可谓思辨有余而实证不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谓是包括刑事法律科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王牌”准则,实证方法无疑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内在要求。诚如日本近代刑法学大师牧野英一所言:“作为一个刑法学者,不去亲眼看看犯人是如何生活怎样劳动的,是没有资格讲课的。”刑法学者如果不了解刑罚执行现状,从未去过监狱,他们就不可能懂得刑法条文中所规定的徒刑的真正含义,就难以理解监禁刑的长短对服刑人员的意义,而只能把法定监禁刑当作一些缺乏真实意义的数字符号。对监狱行刑实践活动尽可能地调研分析,尽量用数据、现实案例说明问题,力争研讨问题时联系实际、有的放矢,是作者在撰写论文和本书过程中一直坚持的方法。为此,作者利用寒暑假期间,先后调研了河南省、天津市、上海市以及北京市等监狱行刑状况,走访了罪犯劳动的社区,并设计了调查问卷,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第一手资料。这种脚踏实地、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是值得赞许和大力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