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学士与文人政治
作者: 李福长著
出版社:齐鲁书社,2005
简介: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无论是在政治文明或是在学术文化方面,唐朝犹如一个分水岭,将中国古代社会划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从刘邦的“求贤诏”到宋太祖的“不杀士大夫”,中国封建社会在治国理念和政治实践上均走出了一个文治化的理路来,而唐朝便是文人政治的一个具体的大舞台。
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也以自身独特的面目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平,因而政治文明研究成了一门具有丰富内涵的社会科学研究门类。站在广义的角度上看,政治文明属于大的人类生态史的范畴,研究政治文明不能不首先考虑那些虽然在表面独立于政治现象,却对政治产生影响的社会经济、文化及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这些客观因素构成了政治文明的外部要素。而那些作为政治主体的“ 政治人”及其创造的各种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思想意识、精神文化及政治活动等内容,构成了政治文明的主体要素,狭义的政治文明指的就是这些政治主体要素。
从学科角度而言,政治文明史属于政治文明研究领域的一门重要学科,它以狭义的政治文明为研究对象,着力于研究政治主体要素的发展规律,它也有丰富的研究内涵,政治思想史、静态的制度史和动态的政治史等分支学科便构成了政治文明史的重要内容。在这些分支学科中,静态的制度史研究着重于组织原理、组织结构及组织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动态的政治史研究则侧重权力的产生、运行及权力主体因素的变化。在各种政治文明主体要素中,“政治人”无疑处在主导的地位,是他们创造了灿烂多姿的政治文明现象。历史上,“政治人”总是指那些参与创造政治文明的少数人,他们决定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因此关于政治主体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帮助人们认清政治文明史的发展理路,有助于认识政治的本质规律。在未能取得广泛的研究共识之前,我们不妨将这方面的研究笼统地称为政治主体史研究,它构成了政治史进而构成了政治文明史的一个重要方面。
笔者所以持有上述学术主张,主要是基于考察历史后得出的如下理论假设: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政权模式都会在一个较长时期保持一种稳定性,但是主持或操作国家政权的政治主体则易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会严重影响国家政治走向,甚至决定国家命运。例如大家熟悉的20世纪的苏联苏维埃制度,由于操纵制度的政治主体的差异,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所谓列宁与斯大林模式。所以,研究政治史不能不首先关注政治主体的异质变化。历史上,几乎每隔一定时期就会发生国家政治主体变异,这种变化不仅会发生在朝代鼎革的时候,也会发生在一个朝代的不同阶段。以中国历史为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与唐宋时期的政治面貌不同,究其根本原因不在于制度与原则的差异,而在于两个时期政治主体的异质结构,这种政治主体的异质决定了各自政治面貌的差别。所以,欲要理清政治文明的演变轨迹,理想的途径应该是在考察国家政权结构与制度演进的同时积极关注政治主体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揭示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
然而,传统的中国政治制度史偏重于静态视角的制度史考察,它忽视了长期存在着的组织原理及结构上中央集权制原则这一客观事实,于是立足静态视角的制度史研究便显得不那么具有活力,胶柱鼓瑟的制度史研究缺乏应有的历史穿透力和思想张力,甚至与现实人们的需求不相适应,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传统政治文明史对当代入的吸引力,历史学在20世纪日益沦落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此。过去,在中国大陆一度很活跃的“政治史”研究多半是对单个政治事件的孤立研究,并不着眼于对政治主体变化的系统考察,所以以往“政治史”的概念不等于我们今天所讲的“政治文明史”,它无法全面涵盖“政治文明史”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