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法理学的理论基础研究
作者: 张延祥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16年6月
简介: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哈特将边沁认定为法律实证主义的巨擘,此一论断即刻成为学界通行至今的权威之论。2010年,斯科菲尔德依据对边沁本体论的研究发现,边沁的法理学不是实证主义,而是自然主义的。以此为基础,本书通过深入探究边沁法理学终极的哲学根据及其思想渊源而发现,在认识论上,边沁与贝克莱和休谟是一脉相承的,都秉持主观主义认识论,哈特所谓的道德中立在边沁法理学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哈特的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命题,最终依据的是G.E.摩尔所创立的认知与情感是分离的学说,而G.E.摩尔的分离学说乃是对休谟的“是—应当”区分学说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