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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庆华编著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简介: 即使没有专业合同法律知识,一书在手,只要按图索骥,就能规范高效地完成企业合同的管理运作 本书适用性强,适合所有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你可以从中找出你所需要的制度、规范、表格,你也可以参考相关工作流程和方案指导你的具体工作。 本书资料全,收录的制度、方案和合同范例非常齐全,而且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谓一书在手,合同管理知识悉数尽有。 本书内容新,方案、流程、规范都是经过作者收集最新的资料,总结管理实践认真筛选、修正、设计而成。 本书制度规范,它把每一个制度、范例都加以重新整理、归纳,工作规范更加清晰明了。
作者: 张杰斌,陈鸣,周莹编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7
简介:导读 第一编 基础篇 第一章 产权、产权交易与产权交易市场 第一节 产权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产权的概念界定 二、产权的基本功能 三、我国产权体制改革与现代产权制度的确立 第二节 产权交易的基本法律问题 一、产权交易的概念界定 二、产权交易的类型划分 三、产权交易的发展历程 第三节 产权交易市场 一、产权交易市场的概念界定 二、产权交易市场的组织结构 三、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地位 附:部分产权交易所概况 案例链接 第二章 产权交易主体 第一节 产权出让方 一、国有产权出让方 二、其他产权出让方 第二节 产权受让方 第三节 产权经纪机构 一、产权经纪机构概述 二、产权经纪机构的业务 三、产权经纪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第四节 其他中介机构 一、律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 三、资产评估机构 第二编 实务篇 第三章 产权交易方式 第一节 协议转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二、相关法规解读 三、协议转让的特殊程序 案例链接 文书范本 第二节 竞价拍卖 一、竞价拍卖概述 二、产权竞价拍卖程序 三、产权竞价拍卖的注意事项 案例链接 文书范本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招标转让 一、招标转让概述 二、产权招标转让的程序 三、产权招标转让的特殊问题 案例链接 文书范本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 产权交易基本流程 第一节 产权交易前期准备工作 一、产权界定 二、资产评估 三、国有产权交易审批程序 附1:产权界定相关法律规范目录 附2: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目录 第二节 产权交易进场交易流程 一、产权交易委托 二、申请与受理、审核 三、信息披露(挂牌上市) 四、查询洽谈调查,选择转让方式与组织交易活动 五、成交签约 六、结算交割 七、变更登记 附:部分地方政府产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部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目录 第五章 公司合并 第一节 产权交易形式界定 第二节 公司合并的法律界定 一、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合并与国际通行术语之比较 二、公司合并与兼并之比较 三、公司合并与收购之比较 四、公司合并与并购之比较 第三节 公司合并程序 一、新《公司法》颁布后公司合并程序的变化 二、公司合并程序中的注意问题 第四节 合并中的债权债务问题 一、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定程序 二、公司合并中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合并与收购法律法规目录(非外资类) 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合并与收购法律法规目录(外资类) 第六章 公司股权转让 第一节 股权和股权转让 一、股权概述 二、股权转让概述 第二节 股权转让合同 一、股权转让合同概述 案例链接 二、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条款设计 文书范本 第三节 股权转让的基本类型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概述 二、法律规定与政策解读 三、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 四、股权转让的重点、疑难问题 案例链接 第四节 股权转让的基本类型二: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概述 二、法律规定与政策解读 三、股份转让的基本程序 案例链接 第五节 股权转让衍生类型一:管理层收购 一、管理层收购概述 二、法律规定与政策解读 三、管理层收购的基本程序 四、管理层收购的重点问题 案例链接 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节 股权转让衍生类型二:股票期权 一、股票期权概述 二、法律规定与政策解读 三、股票期权的方案设计及其操作步骤 文书范本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 公司资产收购 第一节 资产收购基本问题 一、资产收购定义 二、资产收购与相关业务区别 第二节 资产收购合同 第三节 资产收购业务中的注意问题 一、中小股东保护问题 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四节 外资资产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文书范本 附:《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指引》
作者: 喻岩主编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简介: 本书共10章,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内现行的有关城乡规划、土地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标准、建设工程程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 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建设、铁路 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特别是对新 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作了详细解读,对公路、铁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作了详细介绍。 本书内容全面、言简意赅,具有较好的系统性、完整性、通用性和实 用性;案例分析新颖,深入浅出,具有较强针对性;文字通俗易懂,便于 自学。本书可作为大专院校工科类各专业的建设法规课程的教材,亦可供 建筑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参考借鉴,或作为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 等参考书使用。 本书配备的光盘中包含建筑相关法律与法规。这些内容便于建设法律 法规的学习,丰富和完善了全书的体系结构,使其更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本书配有电子课件,免费提供给选用本书的授课教师,请需要者根据 书末的“信息反馈表”索取。
作者: 龙宗智,杨建广主编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简介: 本教材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 的研究成果,是“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教材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基础上,适应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而设计的新型教材。它的问世将进一步促使现行法律、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三者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有机地结合。它既可以作为“国家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项目——《刑事诉讼法》(杨建广、苏顺开主持) 的配套文字教材(本书附送该课程光盘),又可以独立作为本科生、研究生的法学教材。与现有同类教材相比,本教材的特色主要有三: 1.内容完整、全面。该教材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和最新司法统一考试大纲编写,具有权威性、新颖性和全面性。 它不仅适合于各类高校各层次学生和社会读者带着问题自学(可用书后所附学习卡上网),也适合于教师的讲授式教学和以案例讨论为主的启发式教学。 2.形式和功能多样。它力图运用系统工程框架(systems engineering framwork)、对象导向框架(objects-oriented framwork)和法治系统工程 (legal system engineering)方法,借鉴网络课程集文字、图像、声音于一体的多媒体表现形式,通过纸质教材和电脑化网络课程的结合,形成具有整体功能的开放型知识系统。它既有真实案例,又有名家高论:既有传统教科书功能,又有专业辞典功能;既保留传统教科书的理论深度,又拓展了现代教育的活动空间。 3.目标定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实际能力的培养。法学教材,尤其是应用法学的教材,不仅应引导学生研究和掌握字面上的法和法治过程( 模型),而且要研究和掌握实际生活中的法和法治过程(原型)、研究和掌握法治系统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研究法治系统如何对社会环境发生作用。因此,本教材注重将法学教学(模型)与法治实践(原型)紧密结合,注重讲述法治系统的实际运筹与实现过程:不仅把“交互研讨型” (interactiveseminar)的案例教学法引入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之中,而且刻意把“问题解决型”(problemsolving)的现代学习理论融入学生的自学过程之中;这既有利于强化作为模型(model)的法学课本与作为原型 (prototype)的法治系统的内在联系,又有利于引导学生综合集成地运用法律知识和其他多种知识来解决社会系统中的各种实际法律问题。
作者: 龙宗智,杨建广主编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简介:本教材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也是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该教材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基础上,适应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而设计的新型教材。它既可以作为“国家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项目——《刑事诉讼法》(杨建广主持)的配套文字教材(本书附送该课程光盘),又可以独立作为本科生、研究生的法学教材。与现有同类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主要特色有三:一、内容完整、全面。该教材严格按照教育部1999年新制定的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基本要求编写,具有权威性、新颖性和全面性。它不仅适合于各类高校以及各层次学生和社会读者带着问题自学(上网或不上网),也适合于教师的讲授式教学和案例讨论式的启发式教学。二、形式和功能多样。它是运用系统工程框架、对象导向框架和法治系统工程方法,充分借鉴了网络课程的多媒体表现形式,力图通过纸基教程和电脑化网络课程的结合,形成具有整体功能的开放型知识系统,实现既有真实案例,又有名家高论;既有传统教科书功能,又有专业辞典功能;既保留传统教科书的理论深度,又拓展现代教育活动空间的表现形式。三、目标定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实际能力的培养。本教材注重将法学教学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注重讲述法治系统的实际运筹与实现过程,不仅把“交互研讨型”的案例教学法引入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之中,而且刻意把“问题解决型”的现代学习理论融入学生的自学过程之中,这既有利于强化作为模型的法学课本与作为原型的法治系统的内在联系,又有利于引导学生综合集成地运用法律知识和其它多种知识来解决社会系统中的各种实际法律问题。
简介:本书精选了工程招投标、监理、堪察设计、施工、代理、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物资租赁、采购、运输合同以及其他建设工程中常用合同的完整实例,将规范合同与工程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内容的可操作性与参考性。实例与范本相结合,更直观、更简捷,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更加规范化,可满足工程各层人员的需要。 本书是工程各层人员极为有用的工具书,也是建筑行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参考书。
作者: (日)内田贵著;胡宝海译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简介: 有人对我们说,契约和上帝一样,已经死了,的确如此,这决无任何争论的必要。契约死亡运动的倡导者们接着说,契约既已死亡,自然也就不再是一个合适的、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法学院的学生们也不应再去完成有关约因理论的那些古怪的作业了。死亡事实既已确定,法学家就应当把注意力转向其他方面。据说,他们应该观察当前的景况,并记下自己的观察所得;他们应致力于社会学的分析,而不是历史的或哲学的综合。在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他们的目标,也并非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不感兴趣。 描述你听见的一切无疑是很有用的练习。它能练就你敏锐的观察能力和精辟的分析能力,并使你的叙述明畅而清晰。因为并非任何一个律师都能准备、完满地把一桩复杂的案件陈述清楚。而当你做到了细心观察和描述事物时,你自会获得一系列的材料。然而,“独木不成林”,它们本身若不和其他材料发生联系,就毫无意义。这些材料所反映的事物,或消灭、或重组成或向其他相反的方向蜕变,总之,永远处于变化状态之中。而且,这些变化不易觉察。处理这些材料,律师和我们一样感到棘手。经济学家可以套用固定的模式来解决问题,法学家则不行。既然眼前的一切会很快成为过去,而未来又难以捉摸,那么在设计我们的行动路线时,最好的向导当然应该是我们亲自体验的那些知识。但只有将现在的知识和以前的知识相比较,穿越时间的迷雾,那些有关最新材料现时状态的最有活力又最全面的知识,才会对我们有意义。当然,最乐观地看我们对过去并无全面的了解。 在今天的博物馆里,不管我们可以收集、陈列多少种仿古制品,我们却没有人会用罗马时代的律师、中世纪的陪审员或19世纪的实证主义者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可以肯定,我们今天的观点,必定会对我们所经历的事情产生曲解。因为我们不是科学家,甚至还算不上社会科学家。但对此我们却不必过分沮丧,倒应积极地予以思考。 如果说在19世纪契约的存在和发展确是事实,而在此后的50年里又渐趋死亡并已奄奄一息的话,那么我们所面临的迫切问题便是:约因理论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该问题的所有情形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问题,我都将在这里提出并予以讨论。
作者: 张大松,蒋新苗主编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简介:本书是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之一。本书在讲授一般逻辑学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力求实现与涉法思维特殊性的有机结合,突出了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形式、方法和规律,对于法律规范的逻辑分析、侦查逻辑分析、审判逻辑分析等进行了介绍。同时引进了到侃逻辑研究中的命题演算、谓词演算以及规范模态逻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为分析较复杂的案例提供了严密而简明的逻辑工具。此外本书还注意了内容设计上的循序场进,注意了范例与习题的有机结合.[menu]第一章结论第一节通缉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第二节法律进辑学的特点与作用第二章逻辑思维的田本规律第一节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概述第二节同一律第三节矛盾律第四节排中律第三章词项逻辑第一节词项概述第二节词项的种类第二节词项外延用的关系第四节限制和概括第五节定义第六节划分第四章同项运辑第一节命题概述第二节直言命题第三节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第四节三段论第五章命题逻辑第一节复合命题概述第二节乏合命题推理第六章命题逻辑第一节命题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NP第二节命题逻辑语义有效姓的判定方法第六自谓词逻辑第一节用词逻辑概述第二节谓词逻辑的自然拍理第八章归纳逻辑第一节归纳还林概述第二节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第三书求因果归纳推理第四节概率与扶计归纳推理第九章类比推理与测因推理第一节类比推理第二节期团推理第十章侦查逻辑第一节侦查逻辑概述第二节侦查解释与侦查推测第三节侦查假设第十一章法律规范逻辑第一节规范命题概述第二节法律规范形式推理第三节法律规范选择推理第十二章法律论辩逻辑第一节法律论辩概述第二节法律论辩的原则与规则第三节法律论辩的基本方法主要参考书目
作者: 宋雅芳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6
简介: 本书以专题为形式,以行政程序法中的热点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其主 要内容包括“行政程序价值论”、“冲突与整合——WT0规则透视下的行政 程序立法”、“行政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行政听证制度研究”、“ 具体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研究”、“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制度研究” 、“中国行政程序法治化的困境与出路”七个专题。 行政程序价值论专题从对价值内涵的探讨出发,通过对行政程序价值诸 学说的分析与评判,提出了行政程序价值的二分法:过程性价值和结果性价 值。本专题主要运用法社会学、法哲学研究领域的成果,同时结合行政程序 自身的特点,就行政程序的过程性价值和结果性价值的内容以及两者之间关 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最后,还就这两个价值的意义进行了探讨。 行政听证制度专题从听证的基本理论出发,通过对世界典型国家行政听 证制度的比较分析,对行政听证程序适用的范围、行政听证程序的具体步骤 以及听证参加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权利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 结合中国行政执法实践的现状和行政法主体的法律意识等中国的具体国情, 提出了我国听证制度的模式,并对行政听证的具体制度进行了极具操作性的 设计。 具体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专题从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概念和特征出发 ,挖掘了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本专题着重探讨了行政 行为说明理由的范围、内容、规则以及不说明理由的法律后果等具体制度。 最后,结合我国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行为说明理 由制度的具体设想。 行政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专题从行政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概念和基本 特征出发,主要探讨了行政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 以及违反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后果。最后,结合我国行政程序法试拟稿 的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设想。 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后果制度专题从行政程序违法的概念、形式出发, 通过对世界典型国家行政程序违法处理制度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行政程序 法试拟稿的情况,提出了应当细化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制度,指出了应 根据违法程度的不同情形,建立行政程序违法的无效、撤销与补正制度。 “冲突与整合——WTO规则透视下的行政程序立法”专题从世贸组织的 基本特征和原则出发,分析了加入WTO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提出的深刻挑战 。本专题重点就应对WTO的挑战,结合我国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情况,提出 了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具体规则的设想。 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化的困境与出路专题首先就影响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化 的因素:诸如程序文化传统的缺失、现行程序法制的滞后、缺乏必要的政治 环境以及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等各种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然后就我国当前 走出困境的契机和意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后提出了走出困境的具体思路 。 从写作方法上来说,本书打破了以往惯用的章节体系模式,以专题、专 论为主要形式,提升了问题研究的理论化和系统化程度,增强了文章的专业 性和可读性。而且从现实意义上说,此种形式一方面使创作中的著者以更深 和更广的,甚至更独特的视角来看待问题、研究问题,在避免了章节体系模 式下的种种限制后,真正向读者呈现出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另一方面也为读 者查阅、参考提供了便利。 当然,再好的形式也是为内容服务的,内容的优劣才是一本著作成功与 否的标志,而本书的突出特色也正体现在其内容方面。首先,本书所包含的 七个专题都是行政程序法当下和今后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个问题都有着 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其次,各专题都囊括流行于理论界的各主要学说观点 、我国现行立法和实践的基本状况分析、解决模式构想,等等,可以说笔墨 所用之处无不是行政程序法的重点和要点;最后,本书旨在为我国制定统一 的行政程序法典提供理论支持和可行性意见,各专题的研究正是以此宗旨为 指导,在注重学术价值的同时,兼顾应用价值,从而真正实现理论研究的目 的——为立法、为实践服务。
Legal aspects of cross-border negotionted merger & acquisitions
作者: 颜湘蓉著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简介: 世界跨国直接投资(FDI)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出现突飞猛进的增长。 这种飞跃式发展,是由跨国并购(M&A)剧增带来的。 通说认为,国际上出现了五次并购浪潮。现在经历的正是第五次浪潮 。在该次浪潮中,跨国并购的标的物类型上,既包括股权也包括资产;在 并购目标公司类型上,既有上市公司,也有大量的非上市公司。跨国并购 增长的驱动力不是追求短期金融收益的金融性跨国并购,而是以追求长期 利益为动机的战略性跨国并购。而战略性跨国并购要实现其战略追求,收 购方与目标方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至关重要,这就决定了可能带来目标公司 管理层激烈抵抗的恶意收购、敌意收购难奏其效,而建立在友好协商基础 上的协议并购更有助于战略目标的实现。协议并购系友善并购,是在两个 具有共同意愿的公司经共同协商、谈判确定了交易条件及就各方面的主要 问题达成共识后所进行的交易。这种方式有助于减少收购方与目标方的敌 意对抗,有效配置资源,同时,对于合并后双方的融合、长期的稳定发展 均是极有裨益的。于是,在第五次跨国并购潮中,友好协商并购渐成主流 。 跨国协议并购涉及的社会关系可以概括为三类:(1)围绕并购交易而发 生的并购公司内层的股东与董事的权力分配,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的权 利保护与董事的义务履行之间的关系;(2)发生在母国与东道国并购主体之 间的并购交易关系;(3)东道国有关管理部门因实施对外资管理及与外资并 购相关的反垄断监管而发生的规制关系。 围绕上述三类社会关系的相关法律问题,本书在以下章节中展开探析 : 在第一章中试图建立本书的基本理论框架。提出跨国协议并购(cross -border negotiated mergers&acquisitions)的概念为一国企业以协议的 方式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取得东道国目标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股权(份 )、控制权、经营权的行为。它既包括跨国兼并(cross-border mergers)也 包括跨国收购(cross-border acquisitions)。跨国协议并购既是并购主体 各方高度意思自治的协议行为,也因并购本身对一国市场竞争秩序等影响 而需受到强制性规范的规制。由于跨国协议并购的特性及其所涉及社会关 系的范围决定了跨国协议并购法律机制应是一个综合系统。 第二章围绕协议并购对股东与相关利益者利益的影响论述对股东和相 关利益者的权利保护问题。该章认为:应保护股东对协议并购的表决权; 对于少数股东,则应保护其对协议并购持异议时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与估价 权(shareholder appraisal right);对于公司间通过合同结成的涉及资产 配置、控制权变化的“实质合并”(virtual merge),股东亦应享有表决权 与估价权;债权人与雇员是公司的相关利益者,对于债权人的权利保护集 中在知情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方面。对雇员 权利的保护则集中在对并购有知情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保护原雇佣关 系的权利以及公平补偿权。 第三章以协议并购中目标公司与收购公司董事的活动为主线研究协议 并购中的董事义务问题。该章认为: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认为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注意义务。在协议并购的决策、磋商谈判、并 购方案与协议的草拟等过程中,董事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贯穿始终。基于权 责平衡原则,在强调董事责任的同时,也比较考察了有关国家和地区对董 事责任的限制与免除制度,认为基于保护董事利益的需要,可在经股东大 会决议批准和司法裁决情形下,对董事的责任可予免除或对其因履职行为 而发生的赔偿责任予以补偿。 第四章围绕协议并购双方基于各自立场为对抗第三人对拟议交易所可 能发生的破坏行为而采取的保护交易利益措施,包括在并购协议中拟定勿 语(no-talk)条款、非售(no-shop)条款、终止费(break-up fees)条款、受 信出口(fiduciary out)条款以及其他交易保护条款等,对其主要内容、效 用与法律效力逐一作出了分析。认为勿语条款、终止费条款主要保护收购 公司的利益,而非售条款、受信出口条款则对目标公司较为有利。 第五章以跨国协议并购中东道国有关管理部门因实施对外资管理及与 外资并购相关的反垄断监管而发生的规制关系为切入点,研究跨国协议并 购当事人需遵守的强制性规范,并对若干国家相关的立法与实践作出比较 考察,认为为了减少并购当事人面对各国强制性规范而存在的管辖和适用 上的法律冲突问题,如要制订统一的强制性实体规范则不具有现实性,但 各国应在程序事项上开展国际合作。 第六章对中国跨国协议并购的发展概况及在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实 证研究,进而以本书前五章的比较考察为基础,对完善中国的外资协议并 购法律体系提出立法设计,对中国企业跨国协议并购应采取的法律对策分 别从目标公司与收购公司角度提出思考和建议。
作者: 常纪文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简介: 《环境法前沿问题:历史梳理与发展探究》分十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环境法治之历史演进”研究了新中国发展各阶段环境法治的理论、实践热点和特点。在此基础上,对60年中国环境法治的成就和经验进行了总结。 第二章“环境立法之基本问题”考察了环境法的体系建设、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对策建议。 第三章“基于法律之修订完善”在考察《环境保护法》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思路。 第四章“自然资源之法律管理”展示了矿产资源开发、宅基地与工业用地现状与问题,提出了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完善建议;对森林开发利用立法的历史进程进行了考察,对其特点和进化趋势进行了归纳。 第五章“生态环境之法律保护”研究了湖泊休养生息、沙尘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海岛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等热点生态立法问题。 第六章“环境污染之法律防治”分析了环境污染减排的综合立法创新和完善问题,对即将修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了系统的评估,对中国与欧盟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立法作了比较分析。 第七章“化学风险之法律控制”以欧盟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为范本,总结了其立法目的、立法体系、适用范围、体例设计、管理体制、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提出了中国创新和发展相关立法的建议。 第八章“气候变化之法律应对”对国内和国际应对策略、温室气体排放税费的征收、能源法的定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四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第九章“动物福利之法律保护”研究了中国动物保护立法的历史基础和现实需要、宠物动物屠宰救济的法律缺陷及其弥补、野生动物的物权法属挂、野生动物的狩猎许可制度建设及动物权利的法律地位等热点问题。 第十章“两型社会之法制建设”从比较法的视角,既研究了两型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法制建设或者培育问题,也对我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了评析。
Lectures on constitutional law
作者: 张千帆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简介:本教材是“数字媒体技术创意与设计系列教材”(第一批5本已通过选题论证)中的一本,本套教材适合于广告动画专业、电子商务网站设计专业、数字出版专业、多媒体软件设计与制作专业、远程教育和网络课程设计与制作专业、电视、电影特技制作专业、非线性编辑专业、电子和网络游戏设计与制作专业的学生作为数字媒体技术课程的教学用书。视听语言研究一直是现代多媒体理论研究的弱项,在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或教材中,大都以视觉语言的研究为主,听觉很少涉及或所涉不深,视听整合的则更少,且大都以技术介绍为主,很少揭示其艺术规律。本教材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揭示视听语言在现代媒体制作中的基本规律,同时,将各理论所要求的实践内容分解为具体子技能,通过对这些子技能实现机理的分析,进一步揭示视听语言的深层规律。因此本教材具有技术结合艺术、理论兼顾实践的风格,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图形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图像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音乐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音响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文本语言创意设计与实现等。
作者: 文秀峰著
简介:本书运用法历史学、比较法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研究方法,重点论述个人破产程序法律制度中的特别问题和难点问题,同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探讨,并提出立法建议,目的在于为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进行理论准备。论文正文部分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破产制度及个人破产制度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对一些国家和我国有关个人破产的立法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其中第一节对破产制度的产生和演变的历史过程进行了回顾,对破产的定义和法律特征进行了剖析,并介绍了破产法律制度在当代的最新发展趋势,为论述个人破产制度进行铺垫。第二节进入本书正题,首先对个人破产的定义进行了新的界定,尤其对“个人”与“自然人”两个概念在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微妙区别加以澄清,主张以“个人破产”代替“自然人破产”,并将非法人组织的破产从个人破产的概念中撇除,继而明确“个人破产”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最后通过与其他制度的比较,获得对个人破产法律特征及制度价值的认识。第三节介绍了一些主要国家个人破产制度发展演变的过程及所采取的立法例,并结合我国的破产立法史,对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发展史及目前我国破产法不适用于个人的现状进行了简要评述。 第二章:对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前瞻性研究。本章以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为论点,论述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初步设计了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应确立的理念和原则。其中,第一节用实证主义的方法,以我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后的巨大变化为时代背景,从鼓励个人创业、满足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需求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法律接轨的要求等方面论证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第二节则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信用体系的初步建立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等方面作出“在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可行的”这一结论。在第三节笔者探寻破产法发展的轨迹,提出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不应照搬当代西方国家所谓的“债务救济理念”,而应从我国国情出发,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培育信用经济为个人破产的基本理念。同时,将公平、高效、债权人自治、检察监督、与国际接轨等作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应当确立的基本原则,以指导具体程序和制度的设计。 第三章:个人破产程序的开始。本章根据个人破产的特点,结合我国现行破产法和新破产法草案的规定,对个人破产程序的主体、破产原因、程序的开始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力图为构建我国的个人破产程序提供参考方案。其中,第一节以论述破产能力为切人点,对个人破产的不同主体进行划分,实质上也是划分了不同的个人破产类型,并建议我国立法引进遗产破产制度和针对负有责任的破产法人、企业领导人而适用的制裁性破产制度。第二节在一般性地论述支付不能、停止支付、债务超过等不同破产原因的基础上,针对个人破产的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的破产原因论。在第三节笔者论述了个人破产程序启动所涉及的主管、管辖、申请、受理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第四章:个人破产的处理——和解和清算。和解、重整与清算是处理破产案件的三大程序制度,每种程序都要涉及非常多且复杂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而且三者之间还存在转换关系,被认为是破产制度研究的核心内容。但本书既然定位于个人破产,并不对所有问题进行泛泛而谈,而是围绕个人破产这一主题,首先将一般不适用于个人的重整制度排除在论题之外,其次对和解和清算程序操作中的问题,只选择对个人破产来说有独特意义的进行研究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在第一节中,笔者分析了个人破产中个人债务人财产的特点,提出应建立管理人制度,在破产程序受理后破产宣告前即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同时,从贯彻公平原则出发,对个人破产中债权人的知悉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应强化债务人的诚信责任,利用免责、破产犯罪等制度,促使债务人主动全面地提交债务清册,保证债权人知悉和参加破产程序。本节还对内部人的债权及其限制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二节论述了个人破产中的和解制度,首先是对和解在个人破产中所具有的特别重要意义予以阐述,接下来对一些国家和地区有关个人和解的专门规定详加比较,最后提出了我国个人破产和解程序的构建方案,主张我国应采取彻底的和解分离主义,将和解程序前移,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和解程序还是清算程序。第三节就个人破产情形下清算程序所出现的一些特别问题进行探讨:一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详细列出了法院应当作出个人破产宣告的情形、个人破产宣告的阻却事由及个人破产宣告后应对个人债务人产生什么效力等;二是提出了个人破产中独有的自由财产问题,强调应对破产财产与自由财产进行区分;三是对个人破产情形下的撤销权、取回权、抵消权、别除权的行使问题进行了探讨,也对不同的个人破产类型在清算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最后,对清算人职务的解除问题在个人破产与经济实体破产之间存在的不同之处进行了比较。 第五章:个人破产中的自由财产制度。自由财产制度是个人破产所特有的一项重要制度,本章对此详加论述。第一节主要论述自由财产的含义、特征及意义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节论述自由财产的范围。指出自由财产范围的确定应以保障破产人的基本生活为中心任务,而基本生活应以当地生活水平为参照,但在不损害债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还应兼顾破产人将来的重新起步。接着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对自由财产范围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最后对建立我国的自由财产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主张在自由财产的范围上改用列举主义,内容上按不同性质进行划分,不同性质不同对待,有关基本生活的无条件保留,有关重新再起的或对破产人有特定精神价值的则服从于债权人的分配利益。自由财产还应进行限额。第三节首先论述了自由财产权的行使程序,包括行使主体、申请的提出、异议的提出以及法院如何对自由财产申请进行裁定等一系列问题。其次论述了自由财产权行使中的争议问题,主张自由财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但不得影响其抚养人的权益;主张自由财产之上的司法担保权无效,协议担保权和法定担保权虽有效,但破产人也应有一定的撤销权;主张破产前将其他财产转为自由财产的行为一般应认为有效。 第六章:个人破产中的免责制度。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在破产后注销,无所谓免责问题,因此免责制度也是个人破产中一项特有的制度。第一节是免责制度概述。回顾了从不免责主义到免责主义的破产发展史,指出免责的本质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特许利益,应注意免责利益与债权人的清偿利益之间的平衡,并对免责制度立法例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二节介绍各国为达到利益平衡之目的,对免责设定了种种条件和限制,包括什么情形之下不许可破产人免责、哪些债务不能被免责以及免责裁定作出后特定情形下撤销免责裁定等。第三节先从我国现行立法出发,指出逃避债务与免责制度并无必然联系,接着评析了我国新破产法草案中有关免责制度的具体规定,并提出对该草案进行修改的具体立法建议。 第七章:个人破产中的失权与复权制度。失权与复权制度体现出个人破产所特有的制度价值,是个人破产制度得以长盛不衰的重要平衡机制之一。第一节是讨论破产失权制度,从对债务人进行处罚的历史演进中,指出失权制度代替破产有罪主义的历史意义,接着对失权的特征和制度价值进行论述,并比较了有关国家和地区破产法及破产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对失权的具体规定。第二节是破产复权制度,指出复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为解决失权与人权冲突而设立的制度,但复权制度的价值不仅在于保障人权,也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失权制度对破产人的制裁作用。本节还对当然复权与申请复权两种方式下不同的复权条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论述了复权的程序。第三节在考察我国现行法律有关失权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的破产失权与复权制度的具体设想。 在结论部分,笔者认为,个人破产是破产制度产生的本源,其所体现出的制度价值和理念,是其他执行制度所无法替代的。一般破产主义是世界破产法发展的潮流,我国实施个人破产的条件也已经成熟。笔者坚信,在我国全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时间的问题,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应当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进行构建。
作者: 李洁著
简介:罪刑法定是法治原则在刑事法中的集中体现,罪刑法定的立法规定,标示着一个国家对刑事法治的认同。但罪刑法定的立法承认并不表明罪刑法定已经实现。罪刑法定实现的标准是:在整体的立法观念上以法治理念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标准,并以精湛的立法技术实现立法理念的要求;以法治观念作为司法的基本思想,在法律解释、制度构架、程序设计、司法者素质等方面均达到法治的要求,是罪刑法定实现的必要前提。 本书的主要内容有: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与评价;罪刑法定在立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立法内容上的实现——罪之设定;罪刑法定对立法技巧的要求;罪刑法定在司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刑法解释上的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实现环境等。 本书适用于法律大专院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学者、实际工作者。罪刑法定是法治原则在刑事法中的集中体现,罪刑法定的立法规定,标示着一个国家对刑事法治的认同。但罪刑法定的立法承认并不表明罪刑法定已经实现。罪刑法定实现的标准是:在整体的立法观念上以法治理念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标准,并以精湛的立法技术实现立法理念的要求;以法治观念作为司法的基本思想,在法律解释、制度构架、程序设计、司法者素质等方面均达到法治的要求,是罪刑法定实现的必要前提。 本书的主要内容有: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罪刑法定的基本内容与评价;罪刑法定在立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立法内容上的实现——罪之设定;罪刑法定对立法技巧的要求;罪刑法定在司法程序上的实现;罪刑法定在刑法解释上的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实现环境等。 本书适用于法律大专院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学者、实际工作者。
作者: 黄名述,李建勋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简介:《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基础教材:合同法案例理论与实务》在内容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与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接轨,注重基础理论阐述和实务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力求展现以下特点:第一,基础性。本套教材的编写内容定位于对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阐释和对基本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第二,简洁性。本套教材以各学科成熟的理论体系为主,不涉及太深奥的法律问题;以通俗和主流观点为主,除核心观点、理论有简要论证之外,避免过多论述有争议的观点或作者个人观点。第三,实用性。本套教材充分突出实用性,主要服务于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和考公务员的目标,教材内容及结构与最新司法考试大纲保持一致,大量引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真题和案例。第四,新颖性。本套教材力求突出形式设计上的新颖性。根据各教材的不同特点,有的在每章开头有简短的案例导入,使相关知识点、重点及难点一目了然;有的在正文中穿插案例或合理设置图表,以方便学生阅读,符合学生应试要求;有的在每章结尾处设置思考题和案例分析题,以供学生参考使用。本套法学教材涵盖了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确定的16门法学主干课程和14门实务性较强的非主干课程,共30种。
On the balance of interest in the insolvency law
作者: 杨忠孝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简介: 《破产法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从分析破产制度对利益平衡机制的需求出发,论证了破产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是私法原则在破产法中的具体体现,阐述了利益平衡机制所包含的整体利益优先、破产利益平衡与破产治理、破产程序中的利益调整规则,进而论述了利益平衡机制在破产制度中适用的相关问题。破产制度的建立本身是对利益调整机制的变革,设计破产制度的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公平、公正的且有效率的债务整理与清偿程序。
作者: 杨亮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简介: 本套专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作者们不约而同地采用法律方法研究经济问题。过去我们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多看到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特别国外法学界开展的轰轰烈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已有若干部专著翻译成为中文。而现在,在中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里,法律研究工作者开始进入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和工商管理学的领域,用法律的方法来研究这些边缘领域的问题。 在社会科学几个相近的领域,例如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都有法律研究的论文和著作,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了。在中国政府将“依法治国”定为基本国策之后,采用法律的思维与方法分析目前的经济改革问题也非常有意义。其意义就在于,我们所说的“依法治国”,不仅仅是表现在一个宏观的口号上,而是要将“依法治国”作为可以实际操作的、用来实际分析经济问题的、作为经济政策设计基础的法律方法。 记得前年,北大前校长,全国人大常委和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吴树青老师问我,依照《宪法》,“债转股”是否应该提交人大财经委讨论?我说需要研究一下法律,才能回答。最近,国务院关于“国有股减持与成立社保基金”的办法出台,又有人问我,这么大的财政支付转移,是否应该经过人大财经委开会讨论?我回答说,需要研究法律。直到我在写这个序的时候,相关的法律研究工作还在进行。我希望从法律制度变迁的角度和我国财经法制程序演进的过程中找出符合法律的答案。
作者: 黄鸣鹤著
出版社:团结出版社,2006
简介: 法庭如剧场,5000年来这里上演了无数人生悲喜剧,演绎着许多离奇故事…… 本书围绕着法院以及司法制度,作者古今兼谈,中西贯通,对于制度背后的知识进行认真的梳理,对于影响制度形态的文化因素加以细致的解说。文笔老辣,亦庄亦谐,令人为之心动 ——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这本书读起来非常有趣,它把法律史上许多著名的案例像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而且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书中配了大量插图,很多是我头一次看到,它使我们法律的历史和思想从抽象到具象,跃然纸上,让人耳目一新。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曲新久 有人将法庭比做剧场,这是一个绝妙的比喻。亨实上,法庭原本就是一个不停上演人生悲喜剧的舞台,演绎着许多离奇故事,一个案件就是一个故事,没有剧本,没有事先设计的台词,没有彩排,连结局都是不确定的。在这个舞台上,法官和陪审团,原告和被告,公诉人和辩护人,被传召到庭的证人,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都在叙述或倾听一个曾经发生过的故事,同时也为寻求真相和正义演绎着一个正在发生的故亨。 本书的作者则像一位站在舞台帷幕背后的旁观者,他把舞台上各种角色的身世、渊源,以及身上的行头,舞台上的布景和道具,台上的运行程序演出规则,台下的内幕和潜规则都—一作了酣畅淋漓的讲解,勾沉索隐式的揭密。于是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审判,残忍的中世纪宗教裁判官,阴森神秘的中国古代衙门里的县太爷、讼师、师爷,遭农夫起诉的德皇威廉一世,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大法官,让人既爱又恨的美国律师,号称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活灵活现,再次鸣锣重妆,粉墨登场。 帷幕已经拉开,演出即将开始……
Study of law and economics application in China
作者: 冯玉军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6
简介: 收录在这部文集中的作品,大部分是中国内地、台湾、香港两岸三地在法经济学研究方面有相当造诣、卓有贡献的中青年学者已发表或即将发表的优秀法经济学论文,属于法经济学在中国落地生根之后实证化、本土化的最新成果。本文集除保留部分必要译文外,主体部分还是以原创性作品为主,以法经济学的实证化和本土化为基调,以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新发展与最新论题为标准,希望多少能够弥补法经济学“舶来中国”近二十年始终稍偏译介和定性研究,而疏于应用和实证分析的“空白”。 本文集的编选,总体上分为两个部分:其一为理论篇,共收录10篇文章,主要包括综述性、宏观性的文章。(1)谢哲胜教授长期钻研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又对台湾法学研究中弥漫无边的概念法学深有所感,故撰写《以经济分析突破概念法学的困境》廓清迷雾,进而推广和深化台湾法经济学发展,这对大陆法经济学的发展也不无借鉴之处。(2)张建伟教授的大作《变法模式与政治稳定性》原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上,他借助“政治市场”概念和转型经济学以及比较经济体制理论,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变法”的实际经验及其法经济学意义,思路宏阔,结论中肯,启示良多。(3)冯玉军和罗煜的文章《犯罪与现代化——法律经济分析的宏观视角》,一改传统法经济学侧重微观经济学的方法论特征,主要运用宏观经济分析的方法,尝试从一系列犯罪决定因素中概括一到两个关键性的变量,剖析犯罪率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并通过几个典型国家的实例和国际比较,以建立犯罪率与现代化进程关系的实证模型,其短期和长期结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规划和刑事政策有一定的启示作用。(4)丁利君多年以来专注于博弈论的研究,颇多心得和创见,其新作《博弈结构、“无交易”命题与科斯定理》直接挑战科斯第一定理,对其声称零交易成本下市场交易和谈判会自然导致资源的最优配置的论点提出质疑,进而强调,博弈形式的物理结构和知识结构以及博弈中的策略性决策才真正决定了交易成本。当然,这种怀疑和挑战能否最终成立,还待同好者共同研析。(5)干学平教授是台湾著名经济学者,他和黄春兴教授合著的《经济学原理》风靡海内外。《从管制到海耶克的法经济学》文中,对海耶克(大陆译为哈耶克)之法经济学理论的种种洞见,尤其是涉及到学术史争执方面的阐幽发微尤令人赞叹。(6)龚刚强从法经济学视角对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进行分析以揭示其背后的理性基础,指出惟通过社会合作协调人的社会性和自私性,由此揭示国家存在的合理性。进而通过对“意志自由”型(自愿交易的合作)和“意志支配”型(强制的合作)的概念分析,析解出近代以降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缘由,别有一番新意。(7)桑本谦博士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与秩序——一种关于“社会秩序二元论”的技术性区分》一文中,展现了他对西方当代法学与经济学大师诸多理论的熟谙程度,他轻巧闲适地游走于霍布斯和他的两位挑战者曼瑟尔•;奥尔森和罗伯特•;艾克塞罗德之间,归谬和穷推方法交替并用,不知不觉间得出令人耳目一新的结论。(8)俞飞博士的《行为法经济学思想初探》以行为法经济学流派的历史发展脉络和主要观点展开论述,通过对孙斯坦行为法经济学思想的分析研究,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这一学术派别的主要观点和学术倾向,从而更好地理解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9)和俞飞文章标表新学略有不同,张芝梅博士的大作属于“旧调新弹”,她对波斯纳法律经济分析思想进行了细致的知识史回顾,揭示了波斯纳30多年来思想变迁的不同阶段:从试图论证财富最大化是一种和功利主义不同的规范理论,到主动放弃这个基础主义的努力,再以更加实用主义的态度使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从而使得实用主义和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方法相得益彰。这时的她,有如一个好导游,给读者们提供了一个登高揽胜、漫观其变的机会。(10)吴锦宇君多年来始终坚持中国大陆法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史研究,为此他收集了近年来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有关法经济学著述,遍访师友,并以其为考察依据,进行写作。翻看他的文章,读者可以概观法经济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历程,尽管所论尚待检验,学术界也有很多不同意见,但文中所提法经济学在大陆尚处于发展初期,研究者盖寡、社会影响小应该说是中肯的。这些无疑都是激发学者们更深入进行法经济学研究的动力。 第二部分为应用篇,侧重于收罗法经济学的个案研究和经验实证性文章。(1)简资修教授多年来精研民商法,对运用经济分析方法研究财产权具体制度情有独钟。他在《一物二卖——有效率的不履约或债权的侵害》一文中,就物权优先性原则提出不同于台湾地区最高法院判例的不同观点,认为应从经济效率、宪法财产权的保障、民法整体体系以及实务案件等多方面分析一物二卖及其权利冲突问题,如果民法典之修订率尔操瓠,难免抽象逻辑滥用之嫌。(2)姚洋教授本是经济学者,他对婚外情实施法律惩罚的可能效果进行了经济学的分析。文章确认婚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长期合同,离婚是解除这一合同的唯一合法手段,而婚外情则是违约。但是,惩罚婚姻违约不一定能增加社会中高质量的婚姻。接下来的博弈分析表明,惩罚婚外情只有在离婚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才能起到好的效果,中国的离婚成本很高,对婚外情实施法律惩罚因此不能达到增加高质量婚姻的目的。这对中国《婚姻法》的修订以及匡正社会主流观点有一定的作用。(3)刘光华教授撰写的《转型时期的民间投资及其法律规制的制度逻辑》主要借助于发生在甘肃省古浪县农村前后时间跨度超过15年的“机井”投资经营纠纷司法个案,通过对其中围绕农业生产基本设施(机井)所引发的公有产权与民间投资者私人产权之间“产权交易博弈”的具体分析,揭示了社会经济转型期民间投资发生的真实和普遍语境。在此基础上,通过反思现有法学研究及司法裁判机制在方法和思路方面因过分依赖西方市场经济及其法制“理想型”而带来的缺憾,从个案上升到理论一般,对中国转型期民间投资法律规制的制度逻辑进行了探讨。(4)郁光华教授多年来始终关注公司法及其治理效果问题。他在《从收购法的移植和适应看公司治理制度趋同的困难性》一文中首先指出许多人化大量精力去寻求一个最佳的公司治理模式乃是一种缘木求鱼的做法,而后用中国移植英式收购法的例子来说明外国法的移植并不总是建立在充分论证被移植的法律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的基础上的。如果世界上本无一个能普遍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最佳公司治理模式,而且被移植的外国法总是受制于当地的社会和政治条件,那么任何寻求一个普遍适用的最佳公司治理模式的努力都是事与愿违的。(5)无独有偶,罗培新博士同样对公司法的合理修订路径发表见解。只不过他是站在公司法的合同理论路径,认为,公司是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和关系合同,本身存在着诸多漏洞,仅靠合同法并不足以保障合同各方的预期。作为公司合同的模本机制和漏洞补充机制,公司法补充而不是代替了各方的合约安排。因而,立法者只有按照合同的规则和市场的路径来进行公司立法,公司法规则才能获得正当性。(6)面对当前中国逐渐步入“汽车时代”时爆发频仍的道路交通事件,以及关于国家道路安全法之“效率至上”还是“人本主义”的两极争论,邓峰博士从事故的经济分析原理开始,介绍了法经济学最基本的侵权模型,进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加以分析,表达了关注效率并不代表着漠视生命,经济学和人文主义既同源也应该同归的深层关切。(7)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屡屡发生于各地的恶性房屋拆迁事件更是将这项攸关民生与民权的核心问题推向社会转型的风口浪尖。冯玉军和李秀君的文章旨在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现行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他们首先描述了湖南嘉禾案中地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各自的利益考量和权利关系,进而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博弈论和模式化的分析,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法律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建议。(8)刘光华教授的另一篇文章,则是针对轰动一时的“乙肝歧视第一案”展开研究,他透过乙肝歧视现象所蕴涵和折射出的基本要素与关键词——办公室、大学毕业生、乙肝(病毒)、宪法诉讼等的实证分析,深入和贴近到社会权益存在与发生的具体语境,从法社会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进路对社会权益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试图提出一个关于社会权益研究的补充性思路与分析框架。(9)丁利博士的另一篇文章《核实技术、激励与举证责任配置》,主要运用了Hurwitz等人开创的机制设计理论和信息经济学思想,对医疗事故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进行了模型分析,表明也许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变迁,激励医院努力工作,进而导致社会福利的增加。(10)冯玉军早在1997年就对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这一地方立法的成本效益做了跟踪研究,并提出改“禁”为“限”的修订思路,作为这一研究的继续,《北京市“禁放”法规的经济-社会分析》一文是对北京市连续实施12年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评价和调研成果,文章运用了经济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甚至新闻学等多重视角,聚焦于“禁放”法规难行这一根本问题,除罗列了法规低效、可操作性差、执行技术手段近乎为零、法律成本高昂以及文化后果严重等一大堆弊病之外,还积极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令人欣慰的是,北京市人大于2005年9月9日正式废止了《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调整烟花爆竹的燃放问题。这说明上述调研的努力没有白费,并已经初见成效。当然,由“禁放”法规变成“安全管理”规定,并不完全等于“限放”或者“放开烟花爆竹市场”,它仍然强调社会治安管理,而较少考虑对行业税收、劳动力就业、烟花爆竹出口体制、工艺创新等其他关系的调整,这些问题还需要继续研究解决。(11)柯华庆在《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中关心的问题是:格式合同是怎样实现效率的?格式合同侵犯公平原则的机制是什么?我们应该根据什么原则对格式合同进行规制?他在承认格式合同能够满足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且合乎国家或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指出合同是自我设定的义务,不能仅仅满足卡尔多-希克斯有效性标准,还必须满足帕累托改善,而可选择的途径是通过合同法对其进行合理规制。(12)干学平教授的另一篇文章《屋顶上的提琴手——释字第587号解释》借子女人格权案件的司法审理引出问题,逐步缜密推论,揭示出台湾地区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方面的效率偏差,像这样应用法经济学之原理与方法以分析具体司法问题的进路是非常可贵的,别有一番新意在其中,值得细细体味。虽然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法律体制总体不同,差别甚大,但是诸如干学平教授、谢哲胜教授和简资修教授这样对台湾地区法律的经济分析,完全可以成为大陆法经济学者和爱好者的借鉴。
作者: 王胜利,刘义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简介: 《图解专利法:专利知识12讲》集作者20多年专利代理、专利管理和专利教学的实践经验,以严谨的思路和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将我国1984年制定,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归纳为12讲,以丰富的材料和案例,系统、详尽地介绍了专利制度的发展简史、专利法的制定与立法宗旨、专利保护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专利申请的原则及手续、说明书的撰写、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与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要求、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运用、专利权的保护与专利管理等。书中编绘了近400幅图表,使《专利法》每一条款中的知识要点或难点对应一幅或多幅图表,既全面透彻,又通俗易懂,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记忆《专利法》的内容,为学习和普及《专利法》提供了有益的帮助,是一本极具使用价值的工具书。 《图解专利法:专利知识12讲》适用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者、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和广大科技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