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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的历史
作者: (美)约翰·梅西·赞恩著;孙远申译
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简介: 约翰·梅西·赞恩是美国的执业律师,圊时又是一位深沉的思想者。 他写静《西方法律的历史》,从法律发展的最初线索到法律发展的更高境 界。作者引领我们拜渴了法律发展史的重大界碑:古雅利安人父系氏族的 古老习俗、汉穆拉比从神手中接过的人类历史保留最完整的奴隶制成文法 典、《圣经》中体现上帝智慧的律法、古希腊人的法律智慧、罗马帝国境 内万民都适用的万民法、中世纪教会的火刑柱、英国的普通法和衡平法美 国的宪法以及国际法,这些界碑展示了人类法律文明史艰苦跋涉的历程以 及人类在备个时期取得的法律成就。《西方法律的历史》是人类文明发展 史上的经典之作。
宪法解释的法理分析
作者: 刘国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简介: 《宪法解释方法的变革:宪法解释的法理分析》:形而下法理丛书。自1832年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丁发表《法理学的范围》以来,已经过去了170余年。在此期间,无论是作为形而上学的法理学,还是作为严格科学的法理学都正逐步走向成熟,并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而呈现出彼此整合的新趋势,法理学的实践性格也愈显突出。在西方法治国家,法理学与时俱进,它与法律实践的困惑与进步同在,它总是理解与解释着不断出现于法律实践中的困惑并为之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它的发展也总是标志着法律实践的不断进步!因此法理学绝非空洞无物的玄学,而是真正有用的实践智慧的理性结晶。
Just words: law, language and power
作者: 约翰·M. 康利(John M. Conley),威廉·M. 欧巴尔(William M. O’Barr)著;程朝阳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7
简介: 本书的法律与语言研究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正如其作者所言,“显而易见,克服这两个领域的弱点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将它们各自的优点结合起来。”这样做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利,“社会语言学耇从法律与社会对谁在何时得到什么这一问题的关注中受益,而法律与社会也能够借助社会语言学加深对他们是如何获得它的这一问题的理解。”这种联合是可能的,因为“这两个学科对阶级、种族、人种和性别等方面的社会分化现象已经有共同的关注。”而且,由于实施中的法几乎完全由语言事件(审判、调解、协商、律师会谈等)构成,因此这种交叉联合的前景十分广阔。而目前,没有什么比去研究语言与正义、平等问题,通过法律语言(话语)分析提示法律权力的运行轨迹及其与各种非正义、不平等现实之间的关系更合乎逻辑,更有理由成为两大领域的交叉地。本书算得上是这一交界的拓荒者。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法律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