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itutionalism of WTO
作者: 王玉婷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0
简介: “宪政”作为一个古老的政治学概念,虽然在历史中经历了许多次内涵
上和观念上的变更,但在任何一个时期,它都不仅仅指向一套控制政府行为
合法性的立法技术和制度,还体现为一种人文理念,反映着人们对宪法应当
具有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价值追求。
本书首先通过对国际宪政主义的哲学基础、历史发展和当代思潮进行透
视,力图对作为WTO宪政基础的国际法宪政问题作出恰如其分的梳理。在国
际社会中,康德的世界公民权利理论为国际宪政主义奠定了哲学基础。尽管
国际宪政治理的思潮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摧残,终于在二战结束后迎来了复
兴。当代的国际宪政主义学者主张,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共有的不是其宪法
结构,而是核心的宪法价值,诸如保护个人权利、维护自由市场经济秩序;
国际法体系中一些基础性的规范(funddmental norms)已经发挥着事实上
的宪法功能;国内国际宪法共同构成一个松散网络式的多重宪法体系正在形
成中。在这个跨国宪法结构之中,国际组织的宪政理论与实践无疑为验证该
体系的可行性,推动该体系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第二部分中,作者将研究焦点集中于现代国际法体系的中心部门,即
WTO法体系之上。作为对国际宪政学说深化研究最成功的国际法部门,同时
作为现代国际法体系中最富有创造力的新型国际组织,WTO宪政的实现似乎
更具期待可能性。因此,学者不遗余力地贡献着聪明才智,并发展出以构建
宪法性制度为宪政目的“制度建构”学说、“规范承诺”学说和“司法宪法
化”学说;以WTO争端解决机构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发展出一系列类似
国内宪法规则的“司法造法”学说。其后,本书深入到WTO诸宪政理论的幕
后,透视对WTO规范是否具有宪法功能,并体现对宪法价值持不同态度的学
说观点。
无疑,国际法学者对现存国际法规范,包括WTO规则,以及整个国际法
体系中仍存在具有极大干扰的政治性因素产生极大的担忧,认为正是因为缺
少国内宪法式的宪法权威,才使得作为类似国内一般法律的国际法与国际政
治冲突不断,需要引入国际宪法权威,成为控制国际政治的上级法。尽管
WTO体现的贸易自由并不具有超越其他非贸易价值的法律价值上的高位阶,
但是,在维护国家主权、个人权利的基础上,更大限度地实现了正义、平等
、秩序这些法的基本价值。并在维护国际法的权威,实现国际法律体系的宪
法化方面,WTO“宪政”可能是最有效的突破口。如何理解WTO法在国际贸易
领域的优先性,如何完成宪政要求之下的WTO制度建构,保证适用于该组织
内部的“宪法性”规范的正当性,则应当成为焦点问题。
在最后部分,本书将目光投向国际宪政理论的解构分析。毫无疑问,现
有的国际层面是否具有“宪法”规范,其内容、含义、价值等都还处于纯理
论探讨中,事实上,国际法宪法化理论同WTO宪政理论都是为了处理国际政
治合法性和国际法合法性的问题,并希望求助于宪政话语,实现两者的同步
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