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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元文.54
作者: 李修生主编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4
简介: 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十五”重点规划项目,国家教委人文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项目,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十五”重点项目,江苏省“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资助出版。
全元文.45
简介: 《全元文45》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45》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45》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45》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45》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45》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45》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45》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45》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57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本书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本书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本书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本书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本书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本书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本书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本书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10
出版社: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简介:本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本书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本书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本书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本书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本书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本书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本书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本书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48
简介: 《全元文(第48册)》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第48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第48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第48册)》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第48册)》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第48册)》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第48册)》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第48册)》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第48册)》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6
简介:《全元文(6-10册)》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全元文(6-10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全元文(6-10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6-10册)》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6-10册)》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6-10册)》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6-10册)》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6-10册)》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6-10册)》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35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第35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第35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第35册)》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第35册)》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第35册)》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第35册)》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第35册)》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第35册)》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36
简介: 《全元文(第36册)》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第36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第36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本书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本书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本书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本书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本书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20
出版社: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全元文.42
简介: 《全元文(第42册)》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本书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本书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本书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本书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本书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本书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本书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本书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17
简介: 《全元文17》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17》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17》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17》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17》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17》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17》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17》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全元文.16
全元文.34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34》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34》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34》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34》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34》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34》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34》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34》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33
全元文.53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第53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第53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第53册)》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第53册)》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第53册)》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第53册)》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第53册)》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第53册)》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51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51》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51》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51》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51》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51》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51》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51》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51》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52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第52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第52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第52册)》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第52册)》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第52册)》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第52册)》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第52册)》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第52册)》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46
简介: 书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全元文(第46册)》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全元文(第46册)》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全元文(第46册)》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为便于读者引用,《全元文(第46册)》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全元文(第46册)》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全元文(第46册)》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全元文(第46册)》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为便读者查检,《全元文(第46册)》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47
全元文.31
简介: 《全元文31》旨在搜集有元一代之汉文单篇散文、骈文和诗词曲以外的韵文。 《全元文31》所收作家之时限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家以金哀宗大举三年(一二三四)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家以南宋赵昺祥兴二年(一二七九)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一三六八)为下限。由金、宋入元,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 《全元文31》按照“以文从人”的原则,凡已收之作家,其文元论是否写于元代,均一体收录。 元人的经、史子部著作,本书原则上只收序跋及书中所引之单篇元文。但可视为文集者,例如史部的奏议集、史论集、书判集,子部的题跋集,仍作为文集收录。 为便于读者引用,本书仍按旧式编纂法分卷。每卷收文一万字左右,文多者一人多卷,文少者数人一卷。 《全元文31》所收元文,尽可能选用善本、足本为底本,正文一依底本。底本确实有误,予以改正并出校记。一般异文,不出校记。校记附于篇末。笔画小误,显系误刻者,经予改正。 《全元文31》所收作家,皆撰作家小传,简要介绍其姓名、字、号、谥、生卒年、籍贯、仕履、主要活动、著述及本书辑收情况等,并注明所撰史料。 为便读者查检,本书分册编目而外,书末附录《全元文作者索引》、《全元文篇名索引》、《别集以外引用书目》。
全元文.1
凤凰出版社,2005
全元文.41
凤凰出版社,2004
古本戏曲剧目提要
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
中国分体文学史,散文卷
作者: 赵义山,李修生主编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中国分体文学史,诗歌卷
中国分体文学史 散文卷(第三版)
作者: 赵义山,李修生 主编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9-1
全元文.23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全元文.29
全元文.44
全元文.21
全元文.22
全元文.8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全元文.30
全元文.5
全元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