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法规学习指导
作者: 尹丽主编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
简介:
为了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国各级政府自l998年开始,就非常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地方政府在部分城市进行了一些试点工作。上海市和深圳市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早的试点城市,此后,北京、重庆等省市也先后进行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在此同时,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商总局等行政部门也先后在其管理范围内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并对相关行业进行信用规范和监督管理。
为此,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把健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完善我国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以建立一个“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随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社会信用体系涵盖政府、企事业单位、金融和市场运行以及自然人。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近年来,
中央政府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为适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陆续制定了一些法规或暂行办法。当然,对于信用法规建设刚刚起步的我国来说,法制建设滞后,我国信用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能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有必要学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同时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在重庆市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的支持下,金融系信用管理教研室编写了
《信用法规学习指导》一书。该书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第二部分为国外信用法规的介绍,通过了解国外信用法律法规,可以借鉴信用体系相对完善的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于我国的立法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第三部分是我国国家性相关法规;第四部分是我国地方性信用法规。通过学习我国国家性和地方性的现行相关信用法规与暂行监管办法,集中讨论各法规的内容规定及其法学原理,可以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信用法规来规范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