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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爱德华·克劳利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6年12月
简介:作 者 介 绍Edward F. CrawleyEdward Crawley是俄罗斯莫斯科斯科尔科沃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校长,也是MIT的航空航天学及工程系统学教授。他从MIT取得航空与航天专业的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并获得航空航天结构专业的博士学位。 Crawley于1996~2003年担任MIT航空航天学系的主管。他与其他人共同主导了一项国际协作,以推动工程学教育的改革。Crawley是《Rethinking Engineering Education: The CDIO Approach》一书的第一作者。Crawley于2003~2006年担任剑桥-MIT研究所(Cambridge-MIT Institute)的执行董事,这是由MIT与剑桥大学合办的机构,受到英国政府及业界的资助。该机构的目标是了解大学如何有效地发挥创新与经济增长引擎的作用,以及如何推广这种效用。 Crawley博士创立了多家公司,其中包括产品研发与生产公司ACX、生物分子探测器公司BioScale、互联网广告投放公司Dataxu,以及针对企业的能源投资组合分析公司Ekotrope。2003~2012年,他任职于轨道科学公司(Orbital Sciences Corporation)的董事会。 Crawley教授是AIAA(American Institute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美国航天航空学会)及英国皇家航空学会(Royal Aeronautical Society)的会员,也是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Royal Swedish Academy of Engineering Science)、英国皇家工程学院(Roy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中国工程院(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及美国国家工程院(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的成员。 Bruce G. CameronBruce Cameron是咨询公司Technology Strategy Partners(TSP)的创始人,也是MIT System Architecture Lab的董事。Cameron博士从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取得学士学位,从MIT取得硕士学位。 身为TSP的合伙人,Cameron博士为系统架构、产品研发、技术策略及投资评估提供咨询服务。他曾在60多家高科技、太空、运输及消费品行业的财富500强企业任职,其中包括英国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BP)、戴尔(Dell)、诺基亚(Nokia)、卡特比勒(Caterpillar)、安进(AMGEN)、威瑞森(Verizon)及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NASA)。 Cameron博士在MIT的斯隆管理学院(Sloan School of Management)及工程学院(School of Engineering)讲授系统架构与技术策略课程。Cameron博士曾经开办MIT Commonality Study,这是由30多家公司所组成的研究项目,持续了8年。 Cameron博士原来曾经在高科技企业和银行任职,并构建了用来管理复杂研发计划的高级分析工具。在早期职业生涯中,他曾经是MDA Space Systems的系统工程师,并参与过一些航空设备的构建工作,这些设备目前还在轨道中运行。他是多伦多大学董事会的前成员。 Daniel SelvaDaniel Selva是康奈尔大学(Cornell)机械与航天工程系(Mechanical and Aerospace Engineering)的副教授。他从加泰罗尼亚大学(Polytechnic University of Catalonia,UPC)、法国国立高等航空航天学院(Supaero)及MIT获得电气工程与航空工程学位。 Selva教授的研究重点是在设计活动的初期运用系统架构、知识工程(knowledge engineering)与机器学习工具。他的研究成果运用于NASA的地球科学十年调查(Earth Science Decadal Survey)、Iridium GeoScan Program及NASA的跟踪与数据中继卫星系统(Tracking and Data Relay Satellite System,TDRSS)等项目,在这些项目中,他利用架构分析技术来为系统架构师和管理者提供支持。他也是Best Paper及Hottest Article奖项的获得者。 Selva在2004~2008年就职于法属圭亚那(French Guiana)库鲁(Kourou)的阿利安太空公司(Arianespace),是阿丽亚娜5型火箭发射团队(Ariane 5 Launch team)的成员,专门从事设备的数据处理与制导、导航及控制工作。他以前曾经在Cambrian Innovation公司研发供轨道卫星使用的新型生物机电系统,并在惠普公司从事银行网络的监控工作。他是财富管理公司NuOrion Partners的顾问团成员。
作者: 龙泓全
出版社:测绘出版社 2015-1-1
简介:本书是作者旅行南美洲的巴西、阿根廷、秘鲁、玻利维亚、智利、委内瑞拉、巴拉圭、乌拉圭、法属圭亚那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的旅行记录与攻略心得。对中国人来说,他旅途中的许多地方都还是遥远与陌生的,甚至有多个国家尚未对中国公民开放入境签证。作者凭借自己的能力、智慧与热情,克服了一系列由于签证、语言、开销、交通、治安等等问题带来的障碍,成功游历了上述所有地方,成为了首位完成这一创举的民间华人。在旅途中,他饱览了南半球灿烂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与异域风情。阅读本书,将对会对读者玩转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南美洲产生重要的帮助。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 2015-8-1
简介:《重访加勒比》内容简介:《重访加勒比》是诺奖得主奈保尔的首部游记作品,堪称纪实文学典范之作!在《重访加勒比》中,我们看到的是典型的奈保尔:他用准确、敏锐的洞察力,写下了他对这部分世界真实的印象。奈保尔重访家乡特立尼达和另外四个加勒比国家和地区。一路上,他目睹了特立尼达的繁华与落后、英属圭亚那的热情与冷漠、苏里南的多样与空洞、马提尼克的偏见、牙买加的茫然……这些急速转型中的国家和地区充满变化,却又停滞不前。奈保尔用惊人的报道技巧和敏锐的历史思维冷静地再现了这里“毫无创造”的文化。他关注的是这里形形色色的人和他们的处境。在他看来,这里的人是模仿者,生活在借来的文化中,是一群永远无法抵达目的地的旅行者。《重访加勒比》为“美洲三部曲”第一部。
作者: 于国宏,州长治主编
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2004
简介:南美洲是南亚美利加洲的简称,位于西半球西部,东面是大西洋,陆地以巴拿马运河为界与北美洲相分,南面隔海与南极洲相望。南美洲总面积1797万平方公里(含附近岛屿),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2%。人口32500万约占世界总人口的5。6%。 南美洲海岸线长28700公里。海岸较为平直,少岛屿和海湾。 南美洲大陆的地形可分为三个南北方向的纵列带:西部为狭长的安第斯山,东部为波状起伏的高原,中部为广阔平坦的平原低地。安第斯山脉长9000公里,是世界最长的山脉,阿空加瓜山海参拔6960米,是南美洲最高峰;东部为巴西高原、圭亚那高原和巴塔哥尼亚高原,其中巴西高原面积500万平方公里,是世界最大的高原;中部为奥里诺科平原、亚马逊平原和拉普拉塔平原,是世界最大的冲积平原。 南美洲大部分地区属热带雨林和热带高原气候,温暖湿润。 南美洲水系以安第斯山为分水岭:西面的河流大多源短流急,独流注入太平洋;东面的河流大多源远流长,支流众多、水量丰富、流域广阔,其中的亚马逊河支流超过1000公里的有20多条,使亚马逊河成为世界水量最大、流域面积最广的河流。河流多瀑布,有世界落差最大的安赫尔瀑布和世界最大的伊瓜苏瀑布。南美洲的湖泊不多,最大的湖泊是的喀喀湖和马拉开波等湖。
作者: 何勤华,冷霞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10
简介:《拉丁美洲法律发达史》按照我国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拉丁美洲,主要是指除了美国和加拿大以外的所有的美洲国家,总共有33个,它们是巴哈马、巴拿马、尼加拉瓜、巴巴多斯、牙买加、海地、墨西哥、危地马拉、古巴、洪都拉斯、格林纳达、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安提瓜和巴布达、多米尼克国、伯利兹、萨尔瓦多、圣卢西亚、阿根廷、巴拉圭、巴西、玻利维亚、委内瑞拉、智利、乌拉圭、苏里南、秘鲁、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圭亚那。这些国家主要语言为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这两种语言都是属于拉丁语系的语言,所以讲这两种语言的美洲国家被称为拉丁美洲。
作者: 希罗多德 主编
简介: 《埃及记》希腊史学史上第一部堪称为历史的著作,为西方历史编纂学“开辟了一个新时代”。 《德国记》现存的有关古代日耳曼人的社会组织、经济生活、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的最早的、也是最详细和最完备的记载文献。 《法兰西斯·德瑞克爵士的复起》记录了德瑞克爵士在1572年组织的一次探险航行,这次航海使德瑞克成为英国的英雄,受到了女王的表彰。 《法兰西斯·德瑞克爵士的著名环球旅行》记录了德瑞克爵士的第三次探险航行,这次航行是继麦哲伦之后的第二次环球航行。 《德瑞克的伟大舰队》记录了1585年德瑞克爵士在西印度群岛的探海航行。 《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的纽芬兰之行》记录了汉弗莱·吉尔伯特爵士在1583年的远航,这次远航使纽芬兰成为了英国的殖民地。《发现圭亚那》记录了罗利在南美洲的探险。
作者: (圭亚那)Shridath Ramphal著;赵世人译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简介:英语学习,除了在课堂内下工夫外,课外的阅读也很重要。课外除了读文学类的文章,也要读一些非文学类的文章。这套“小书”就是非文学类的文章,涉及文学以外的许多领域和学科。每本书都由一两个相关的主题构成,图文并茂,融知识性和可读性于一体。这些“小书”谈到很多东西都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重要的是“小书”体现了人类要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这与我们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是吻合的。读一些这方面的书不仅有利于学生提高英语水平,拓宽自己的视野,也符合当今大学生要全面发展的要求。
作者: 余叔通,谢朝华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简介: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简介 程味秋 根据法国达罗芝出版社最新版本翻译的《法国刑事诉讼法 典》中文本面世了,这是值得庆贺的。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已有近两个世纪的历史,它开启资产阶级 刑事诉讼法的先河,是公认的西方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之 一,而且影响到欧洲大陆、亚洲、非洲和美洲的许多国家。 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以后,于1789年8月27日发表了 《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制定了法国宪法。 1799年雾月18日,拿破仑发动政变,建立了法国大资产阶级专 政的政权,并担任了第一执政。嗣后,在1804年至1810年的七 年间,拿破仑亲自主持法典的编纂和起草工作,先后审定并颁布 了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五部法典。以 《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这五部法典都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 物,它们的出现不仅对巩固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起了重大作. 用,而且奠定了大陆法系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拿破仑曾为此自 诩道:“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这么 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 的民法典。”① 1808年12月16日公布的刑事审判法典,即旧刑事诉讼法 典,计643条。这部法典兼采纠问式与控告式的诉讼程序,表现 在法院开庭审判前的预审阶段实行纠问式的诉讼程序,法院庭审 阶段采用控告式的诉讼程序。旧刑事诉讼法典建立了起诉、预审 和审判职权分立的原则,即检察机关行使起诉权;预审法官行使 预审权,包括收集犯罪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和犯罪性质;审判法 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维护公共秩序,省长也可行使预审法官的 侦查职权。法国将刑事犯罪分为违警罪、轻罪和重罪三种也是颇 为典型的。凡是刑事案件按上述分类由违警罪法庭、轻罪法庭和 重罪法庭分别受理。换言之,法国是依照法定刑来划分法院的案 件管辖的。除重罪法庭的审判为一审终审之外,其他均为两审终 审。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实行合议制度,除重罪法庭由专职法官 和业余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外,其余均由专职法官组成。 这部法典在法国沿用了一个半世纪,从1935年至第二次世 界大战结束,受欧洲法西斯主义的影响,法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人 权保障程度愈益削弱,到维希政府时期可谓已达顶点。二战结束 后,修改这部法典便提上了日程。1953年,建立了以最高法院 总检察官安东宁?贝松为主席的委员会。前后经过十年之久的酝 酿、起草和修改,终于在1958年底完成并陆续颁布,于1959年 3月2日开始实施,对各海外领地(瓜德罗普、圭亚那、马亭尼 克、留尼汪),则从1962年3月1日始生效,并更名为刑事诉讼 法典。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典共802条,又称新刑事诉讼法典。 新法的基本精神是进一步消除纠问式的残余;强调对个人自由的 保障;使刑事诉讼在便于查明事实之外,也便于查明被追诉人的 性格、环境等情况;提高审判效率,尽量避免错判等。新程序法 生效以来,从1960年至今,又陆续经过几次修改,其中尤以 1993年的修改幅度较大,但反复也不小。在立法技术上,凡被 修改的条文均用括号注明修改的年月日和根据第几号法令修改或 废止的,如果同一条需要增加的内容过多或者需要增加新条,则 在同一条之后采用设立分条的形式,这样既保留了原法典的框架 不变,又便于了解和查找修改或新增的条文。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的这个中译本是根据1995―1996年法 国最新最全的版本翻译的,也就是现行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该 法典共分卷首和五卷,计803条。卷首公诉和民事诉讼,第一卷 提起公诉和进行预审,第二卷审判管辖,第三卷非常上诉的途 径,第四卷特别诉讼程序,第五卷执行程序。每卷之下,又有 编、章、节、目和条文,结构比较完备;有的分条多达四十六 条,如果将分条计算在内,整个法典则超过一千条。现就《法国 刑事诉讼法典》的几个最具特色之处介绍如下。 (一) 关于侦查和预审,《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 规定的外,侦查和预审一律秘密进行。”(第11条) 法国下列人员具有程度不同的侦查权: 一、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在侦查中的职责是“负责查明违反 刑事法律的罪行,收集犯罪证据,以及在案件未破获前确认犯罪 人。案件破获后,司法警察应执行预审法官的命令并听从其要 求。”(第14条) 二、司法警官。除行使上述司法警察的职权外,“根据共和 国检察官的指示或者依自己职权,对案件进行预侦。”(第75条) 预侦包括讯问、勘验现场以及搜查、扣押和拘留任何有迹象表明 其犯有罪行或者企图犯罪的人,但以二十四小时为限(第75至 第78条)。司法警官执行其任务,有权直接动员公众力量。“司 法警官在知悉发生重罪、轻罪和违警罪后,有义务立即报告共和 国检察官。在行动结束后,应将符合他所进行的取证笔录的正本 并附副本以及有关的文件送交共和国检察官。”(第19条) 三、共和国检察官。在共和国检察官到达现场时,司法警察 即卸去职责,就由共和国检察官负责侦查。“他有权指挥所在法 院辖区范围内的司法警官或司法警察的一切活动”。“有权决定采 取拘留的措施”。“享有法律授予司法警官的一切权力和特权。” (第41条) 四、预审法官。预审法官从法庭法官中任命,其方式与审判 法官的提名方式相同。预审法官只能在收到共和国检察官的起诉 书或者民事原告人的申诉书后方得进行侦查。预审法官到达现场 时,共和国检察官和司法警官即卸去职责。此时,预审法官负责 完成对现行的重罪与轻罪进行侦查的全部行动。“预审法官应当 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一切他认为有助查明事实的侦讯。”(第81条) 预审法官也可以指派任何司法警官进行这些行动。预审法官在这 些行动结束以后,应将有关侦查材料转交共和国检察官使用(第 72条)。“预审法官可以到必要地点进行一切有效的调查,或者 进行搜查。他应当将此项行动通知共和国检察官,后者有权陪同 前往。”(第92条)“在重罪或轻罪案件中,如果可能判处的刑罚 为二年或二年以上监禁,预审法官为了侦查的必需,可以决定截 留、登记和抄录邮电通讯。此项措施由他授权并监督。”(第100 条)预审法官还可以“传唤他认为其证言有助于查明案情的人到 庭作证”(第101条),“预审法官可以根据情况的需要,签发传 票、拘传证、拘留证或逮捕证。”(第122条)如果被审查人可能 被判处监禁刑以上的刑罚,预审法官可以决定对他进行司法管制 (第138条)或者命令予以临时羁押(第144条)。 预审法官是法国的司法传统之一,他担负双重职能,一是领 导和指挥对现行重罪和轻罪的侦查;二是批准拘留、逮捕、司法 管制和临时羁押,对刑事案件进行预审。预审法官在刑事诉讼中 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法国对此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 种意见认为预审法官实际起着“超级警察”的作用,一身二任, 职能混淆,又缺乏制约,主张加以改革,并且为1993年1月4 日的法律所采纳,一度取消了预审法官批准临时羁押的权力,改 由委托法官行使该项权力。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预审法官决定临时 羁押是继续侦查、收集证据的一种手段,它与审判庭认定有罪是 性质不同的两回事,而且在程序上已有制约,可以向上诉法院刑 事审查庭①上诉。于是相隔仅数月,即1993年8月24日的法律 又恢复了原来的制度。不过,现在法国的律师从此有了更大的权 力参与案件,从而使诉讼从预审阶段开始便具有更多的对辩性 质。至于有关预审法官的争论,看来还将继续下去②。 (二) 二战结束以来,法国刑事诉讼法不断修改的一个重要趋势, 就是加强民主,加强诉讼中的人权保障。 由于受国际人权公约、欧洲人权公约和欧洲联盟法院的影响 和约束,1973年法国批准了1950年在罗马签订的《欧洲维护人 权和基本自由的公约》。根据法国宪法的规定,国际公约的效力 高于国内法,所以公约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如关于限制逮捕 和拘留的规定,关于保障辩护权的规定等都是凌驾于法国国内法 的规定。尤其是,欧洲联盟法院有权接受各缔约国公民的申诉, 改变法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这样的事例近年陆续增加,如法国 有一些法院因使用窃听电话和听证程序不合法,或者羁押条件恶 劣而被宣布原判决裁定无效①。法国一些著名的法学家和资深的 法官也主张,“刑事诉讼法一方面要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另一方 面要考虑社会治安。也就是说。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应当是保 障国家权力的行使、保证诉讼效率与保障人权的统一”②。 一、关于取得律师的帮助问题。1.法国规定,“预审法官应 告知被审查人有权选定一名律师或者要求法院指定一名律师。” (第116条)2.“决定对被审查人进行临时羁押的预审法官,应 当告知被审查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作辩护的准备。如果该人没有 聘请律师协助,应当告知其有权选择聘请律师或者要求指定律 师”。“预审法官主持召开预审,庭上经双方辩论后,听取检察官 的意见,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必要时还可听取律师发言。”(第 145条)3.关于重罪案件,当上诉法院刑事审查庭作出了移送裁 定至重罪法庭,审判长应责令被告人“选择一名律师协助其辩 护。如果被告人不选聘律师,审判长或其代理应当依职权为他指 定一名律师。”(第274条)“作为例外情况,审判长可以允许被 告人请其父母或朋友充当辩护人。”(第275条)4.被指控犯有 轻罪的被控人也“有权获得自己选定或法庭指定律师的帮助。” (第393条)5.关于违警罪,“如果被追诉的罪行只能判处罚金 时,被告人可以由一名诉讼代理人(律师)或一名特别权益保护 人代表出庭。”(第544条) 二、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及其权利。法国1993年8月 24日法律明确规定:“在拘留二十小时以后,被拘留人可以要求 会见律师”。“此项要求应该以一切方法毫不迟延地通知律师公会 会长”。虽然法国1993年1月和8月的两次立法出现了较大的反 复,但是被拘留人从被拘留的第二十小时有权会见律师仍然保留 下来。 律师介入后的主要权利,法国规定“被指定的律师可以在秘 密得以保守的条件下会见被拘留人。正在侦查的罪案性质,由司 法警官或者在司法警官的监督下,由司法警官助理告知律师。会 面不得超过三十分钟。会面结束后,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书面 提出对案件的意见。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不得以任何人的言辞为 依据,透露案件的情况”(第63条4)。律师选定或经法院指定 后,“可以到法院查阅案卷,并且可以自由地与被审查人会面。 预审法官应告知被审查人,未经其本人同意,不得对他进行讯 问。此项同意只有当他的律师在场时方可取得。”(第116条)为 了扩大辩护律师在预审中发挥积极作用,允许检察官和辩护律师 进行对质(第114条)。在预审中,“对被审查人宣布临时羁押 时,预审法官可以禁止其在十日内与任何人通讯。此项措施可以 再度采取,但只能延长十日。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通讯不适用于 与被审查人的律师的通讯”(第145条3)。“在任何案件中,被审 查人或其律师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预审法官予以释放。”(第148 条)鉴定结束,“当事人的律师可以查阅诉讼案卷。”(第167条) “预审法官一经认定调查已经结束,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律 师。”(第175条)在刑事审查庭的庭讯上,“在法官报告案情以 后,检察长和当事人的律师就案件提出各自的要求,提供自己简 要意见。”(第199条) 三、为了达到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平衡,检察官原来所拥有的 在预审期间要求预审法官任命鉴定人、询问证人、进行新的调查 等权力,现在均已扩大赋予被审查人和被害人。该项要求预审法 官有权拒绝,但检察官、被审查人、被害人都可向上诉法院刑事 审查庭上诉,由刑事审查庭复议。 (三) 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世纪,与欧洲各 国封建制度相伴随的,在诉讼中盛行的是法定证据制度,即法律 预先机械地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法官须按照法定的条件,而 并非依据自己的认识去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故又称形式证 据制度。它只能在诉讼中达到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真实”,而不 可能真正查明案件事实,因而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不科学的证据制 度①。卢梭、孟德斯鸠、贝卡里亚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都对法 定证据制度进行过猛烈的抨击,如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 一书中就主张:“法官唯一的使命就是判定公民的行为是否符合 成文法律。”“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 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者 刑罚。一旦法官被迫或自愿做哪怕只是两种三段论推理的话,就 会出现捉摸不定的前景。”②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后, 经过反复的、激烈的辩论和斗争,1790年法国制宪会议终于废 除了中世纪长期实行的法定证据制度。有破有立,法国于1808 年率先在刑事诉讼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内心确信③(即自由心证) 证据制度。 内心确信(即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典型性的表述体现在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现行《法国刑事诉 讼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之中,后者只在文字上作了一些简化, 前后精神始终一致,即“在重罪法庭休庭前,审判长应责令宣读 下列训示,并将内容大字书写成布告,张贴在评议室最显眼处: 法律并不考虑法官通过何种途径达成内心确信;法律并不要求他 们必须追求充分和足够的证据;法律只要求他们心平气和、精神 集中,凭自己的诚实和良心,依靠自己的理智,根据有罪证据和 辩护理由,形成印象,作出判断。法律只向他们提出一个问题: 你是否已形成内心确信?这是他们的全部职责所在。”轻罪法庭 对轻罪的审判也同样如此,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罪行可通过各种证据予以确定,法官根据其内心确信判 决案件。”同时,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违警罪法庭的 审判。可见,这是法国重罪法庭、轻罪法庭和违警罪法庭审理所 有刑事案件普遍遵循的一项证据原则。 法国的内心确信(自由心证)这一重要的刑事证据立法,确 实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欧洲大陆国家竞相仿效,普遍采用。如意 大利于1865年,德国于1877年相继在各该国的刑事诉讼法典中 确立了依照法官的内心确信自由评定证据的原则。比利时、荷 兰、西班牙、奥地利、瑞士等欧洲大陆国家也都先后采用这一原 则。不仅如此,前苏联的刑事诉讼法也采取了内心确信原则。日 本第一部资产阶级刑事诉讼法,即《治罪法》和明治二十三年 (1890年)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各种证凭由审判官判定”, 但尚未使用“心证”一词。最早使用“心证”一词是日本明治二 十三年(1890年)的《民法?证据篇》,此后在民事诉讼和刑事 诉讼中广泛使用起来①。总之,影响及于世界上沿用大陆法系诉 讼制度或接近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 关于内心确信(自由心证)的历史功绩及其历史局限,陈光 中教授曾作过一段评价:“自由心证把法官从法定证据制度的束 缚下解脱出来,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理智和信念来判断证据、 认定事实,从而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创造条件。这在诉讼法史上 是一个进步。但自由心证也为法官主观擅断开了方便之门。①” 我认为这个评价是中肯的,公允的。 (四) 如前所述,重罪法庭及其庭审程序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具有典 型性,其特点如下: 一、重罪必须经过两级预审,即预审法官的预审和上诉法院 刑事审查庭的预审之后,只有在刑事审查庭作出起诉裁定②向 重罪法庭起诉的,重罪法庭方能受理。重罪法庭不得受理任何其 他控诉。 二、重罪法庭设在巴黎及各省。重罪法庭开庭期为每三个月 一次。但是,上诉法院院长在征得检察长同意后,可以决定在一 个季度内,增加一次或多次补充性开庭期。 三、重罪法庭是法国唯一设陪审团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审 判庭由审判长一名、陪审官(专职法官)两名和陪审员(公民) 九名组成。但是,“在案件移送重罪法庭之前,曾经负责制作起 诉书或预审裁定,或者参与决定羁押被告人,或者参与制定某项 有关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实质判决的法官,不得充任重罪法庭的审 判长或陪审官。”(第253条) 四、庭审实行公开原则和不间断原则。庭审公开是原则,但 “对社会秩序或者道德风俗存有危害的除外”。“对案件的实质判 决,任何时候均应公开宣布。”(第306条)审理不得中断是指, 审理“应当持续进行至重罪法庭作出裁定,宣布审判结束为止。 在法官和被告人必要的用餐时间内,审理可以暂停。”(第307 条)此外,重罪法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法国规定:“如果被告 人未能捕获,或者未到庭,应该缺席审判。”(第270条)法国还 实行一事不再理原则,即“任何在法律上无罪释放的人,不得再 因同一事实而重新被拘押或起诉,即使是以其他罪名系案。”(第 368条) 五、审判长指挥整个庭审,这与英美法系的庭长主持庭审, 充当一个“消极仲裁人”,迥然不同。法国规定:“审判长有权维 持法庭秩序和指导审判。审判长有权阻止任何旨在损害法庭尊严 或者无助于对案件作出更准确判断的行为。”(第309条)“审判 长享有自由裁量权,可以凭自己的荣誉和良心,采取自己认为有 助于查明真相的任何措施。如果需要,他可以代表法庭裁决第三 百一十六条①规定的事项。”(第310条) 六、陪审团在庭上公开组成。对陪审员名单,被告人或其律 师以及检察院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法国规定:“不论被告人、他 的律师或者检察院,均不得公开其申请回避的理由”(第297 条),也就是说,现在法国全部实行无因回避,不实行有因回避。 “被告人只能申请五名陪审员回避;检察院只能申请四名陪审员 回避。”(第298条)提出回避后,再从后补陪审员中补足后,审 理陪审团即告组成。 七、公开审判时,被告人必须有辩护人出庭。“被告人不备 戒具到庭,只由警卫伴同到庭以防备其逃跑。”(第318条)“如 果被告人拒绝到庭,审判长应当以法律的名义指派一名执达员, 在警察的协助下,进行催告传唤。执达员应当就催告和被告人的 答复制作笔录。”(第319条)“如果被告人不遵从催告,审判长 可以裁决由警察拘传到庭;也可以在向法庭宣读被告人拒绝出庭 的笔录以后,裁决不顾其缺席迳行进行审理。”(第320条) 八、证据的提交和法庭辩论,显然吸收了英美法系控辩双方 各自提出证人,并对另方的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做法。首先,检 察院、被告人和民事当事人都可以要求传唤证人。其次,证人必 须出庭、宣誓和作证,否则拘传其到庭并给予处分。再次,证人 依照审判长规定的次序,分别作证。“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 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第331条)每次作证完毕,审判长 可以向证人提出问题。“检察院、被告人、民事当事人、被告人 和民事当事人的辩护人,可以通过审判长对被告人、证人和任何 被传唤到庭的人提出问题。”(第312条)最后,“应该听取民事 当事人或其律师的陈述。检察院阐述其起诉理由。被告人及其律 师进行辩护。允许民事当事人和检察院作反驳发言,但是,被告 人或其律师有权作最后的陈述。”(第346条) 九、评议。法庭的法官和陪审员退庭进入评议室,在作出决 定之前,不得离开。评议根据内心确信原则作出判断,并就主要 事实,加重情节,附加问题和每项构成免除或减轻刑罚的合法原 因的事实,进行书面表决。然后,返回审判大厅,宣告判决。 十、重罪法庭就公诉作出判决以后,在无陪审团出席下,在 听取当事人和检察院的意见后,对民事当事人提出的或者被宣判 无罪的被告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作出裁决。 (五) 犯罪如同瘟疫一样,在世界各地蔓延。法国也概莫能外,法 国“最近几年,成年犯罪和少年犯罪的增加,大大惊动了社会舆 论,在社会里造成不安全感,大众传媒(报刊和电视)更大事渲 染。这种不安全感在一些最易受害的人们中尤其严重,他们深怕 受到人身袭击、担心被盗和道德伦理沦丧。当社会处于一个失业 不断增长,外国移民数目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而且帮助罪犯重返 社会的目标往往成为乌托邦的时期,许多刑法学家和犯罪学家开 始怀疑,公共政权是否应该在与犯罪作斗争的同时,也与不安全 感作斗争。①”特别是金融、贩毒、恐怖主义等方面的犯罪,危 害甚大。《法国刑事诉法典》在第四卷特别程序中新增加了几编, 设计出新条文,来处理这些犯罪。下面拟对法国关于经济、金融 方面的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介绍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和 法人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分别作一简要介绍。 一、关于经济、金融方面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法国规定,关于商业公司法、企业停产整顿和清算的法律、 建筑和住宅法典、知识产权法典、海关法典、城市区划法典、消 费法典规定的轻罪,以及关于信贷机构活动和监督的法律、关于 证券交易方面的法令、关于赌博游戏的法律、关于新闻制度改革 的法律、关于价格自由和竞争法令等规定的轻罪,在每一个上诉 法院管辖区域内,应有一个或数个大审法院,有权对上述复杂疑 难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不仅如此,还要由法令规定出受 理上述案件的审级中的法院名单,在征求法院全体会议意见以 后,由熟悉金融、经济方面的法官负责调查和审判此类案件(第 704条)。 二、对恐怖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法国规定,除本编以外,对刑法典规定的恐怖行为和刑法典 规定的参与集团犯罪的轻罪以及为实施这个犯罪而进行准备的有 关犯罪行为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均按本法典有关规定进行。 对这类犯罪的成年人犯的拘留可延长四十八小时。“这一延 长拘留的决定或应共和国检察官要求由负责拘留的那一审级法院 院长作出,或其院长代表作出,或者根据本法的规定由预审法官 作出。”(第706条23) 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时,根据大审法院院长或其 院长授权代表作出搜身、搜查、扣押文件的决定(第706条24)。 法国规定,“重罪的公诉时效为自犯罪发生时起满十年,但 以在此期间内没有进行任何有关预审或追诉的行为为限。如果在 此期间进行过预审或追诉的,时效应自最后的预审或追诉之时起 算满十年。”(第7条)轻罪的公诉时效为三年,其届满条件与重 罪相同。但是,根据1995年2月8日的法律,对于恐怖犯罪的 追诉时效和条件则大为放宽了,即对于恐怖犯罪的重罪的追诉时 效为三十年,因犯该条所述罪行已被判决的追诉时效也为三十 年,自该判决最后生效之日起计算。恐怖犯罪的轻罪的追诉时效 为二十年,因犯该条所述罪行已被判决的追诉时效也为二十年, 自该判决最后生效之日起计算(第706条25.)。 三、毒品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为了查证毒品犯罪行为,对毒品集团所在地、制造毒品地、 运送毒品地、贮藏毒品地进行搜查、扣押,可以在6时以前和 21时以后进行(第706条28)。 对毒品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可延长四十八小时。在特殊的 情况下,延长拘留的决定可采用附具理由的书面形式作出,无需 事先告知被拘留人(第706条29)。 从被拘留之日起,共和国检察官或预审法官应指定一名医生 每二十四小时对被拘留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每次检查后应出具 附理由的检查报告并入卷(第706条29)。 为了保证罚款的缴付和没收财产的执行,根据共和国检察官 的申请,大审法院院长或其授权的法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 定,要求犯罪嫌疑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对犯罪行为人 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第706条30)。 毒品犯罪的重罪追诉时效为三十年,轻罪为二十年(第706 条31)。 在追捕毒品犯罪的任何犯罪行为人时,预审法官有权采取临 时措施,勒令曾经发生过爆炸犯罪的或协助其发生的饭店、家具 店、酒店、舞厅、游乐园、戏剧院及与此有关的用于公共娱乐的 场所关闭停业,时间一次最长可达六个月。不论关闭的时间多 长,每一次期限届满后,还可以再次令其关闭(第706条3)。 四、介绍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法国为了查证核实介绍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行为,预审法官 无论昼夜任何时候都有权进入所有饭店、旅馆、酒店、俱乐部、 舞厅、杂技游艺厅及其它用于公共娱乐和消费的地方进行搜身、 搜查、扣押,以确认嫖娼人及经常容留卖淫嫖娼的地方(第706 条35)。这项规定自1994年3月1日起生效。 上述场所发生了介绍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需要对其进行侦 查时,预审法官可以采取每次期限为三个月的全部关闭或部分关 闭的临时措施。无论关闭的时间多长,重新关闭的期限不得超过 三个月(第706条36)。 当发生介绍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行为时,共和国检察官要书 面通知房产所有人、承租人和商业经营权的所有人,同时要在商 事登记簿上和安全承诺簿上记载(第706条37)。 因适用介绍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行为时,“房主和嫖客应共 同承担影响邻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经常发生该条所述的犯罪行 为时,应检察院、房屋所有人、主要承租者或该屋邻居的要求, 预审法官可通过紧急程序,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驱逐承租人或复 承住人或嫖客。检察官应通知房屋所有人、承租人此屋为卖淫场 所,不允许继续居住。”(第706条40) 五、法人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法国1994年3月1日规定,“在不影响一般管辖权的情况 下,对于犯罪嫌疑人(法人)的自然人由如下机构管辖:1.犯 罪发生地的共和国检察机关和法院;2.犯罪嫌疑人(法人)机 构所在地的共和国检察机关和法院。”(第706条42) “对法人的起诉是以起诉时法人的代表为被告。这个法人代 表在诉讼过程中代表法人。另外,基于同样或相关的犯罪事实需 要对法人的代表个人起诉的,大审法院院长应指定一个法定代理 人代表法人。根据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他任何有权代表法 人的人都可在诉讼中代表法人”。“在诉讼中,也可以更换法人代 表。”(第706条43) “被追究的法人代表不得以法人代表资格要求其他任何人作 为证人。”(第706条44) 在符合司法管制的条件下,预审法官可以使法人置于司法控 制之下,并要求法人履行以下一项或数项义务:1.缴纳保证金, 其数量、期限、次数由预审法官确定;2.冻结法人财产,以确 保受害人的权益,其数额、期限、次数由预审法官确定;3.禁 止法人对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4.在从业过程中犯罪并可能再 犯类似罪行时,禁止从事一些行业或社会职业(第706条45)。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猖獗的特殊类型的犯罪活动, 各国都在探索和寻求新的对付办法,尤其是如何在诉讼程序中加 以反映,上升为诉讼立法,这的确是新的课题。《法国刑事诉讼 法典》终于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尽管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译本,约二十五万汉字。对于这样 一部卷帙浩繁的法典来说,以上简介难免挂一漏万,恳请大家指 正。
作者: 圭亚那
简介:
本书致力于从历史的角度探寻欧洲人的行为如何使非洲欠发达。作者将欧洲人对非洲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前殖民主义时期的奴隶贸易阶段;二是以1885年《柏林条约》为标志的帝国主义瓜分非洲及随后的殖民主义时期,非洲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加速外流,资本主义世界与非洲之间的差距愈发拉大。*后,罗德尼集中阐述了非洲欠发达的诸多表现,不仅包括社会、政治及经济,也包括教育等方面。
Research on the strategy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Latin America
作者: 苏振兴,徐文渊主编
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简介:《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主要内容:人类总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前进,这是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的。每个国家实行某种经济发展战略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主要要靠本国人民去进行总结。我们则应当善于从中吸取那些于我国现代化建设有益的经验。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既有许多自身的特点,也有一些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同或相似之处,我们注重于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注重于对各种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比较研究,对于更好地制定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肯定是大有裨益的。我相信,“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丛书的出版,将是这方面研究工作的一个良好的开端。 战后第三世界在国际舞台上的崛起,深刻地改变着旧的国际关系格局。当前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范围内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正在为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努力奋斗。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把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当做自己的国际义务,并在日益广阔的领域内与这些国家加强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因此,加强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研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衷心希望,在“七五”计划期间,我国的有关国际问题研究机构能在这个方面做出新的成绩。 《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通过对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智利、圭亚那、牙买加、墨西哥、秘鲁和委内瑞拉等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进行研究,总结出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目标、措施以及成效和经验教训,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经济建设和发展本国经济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 吴永章著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
简介: 《畲族与瑶苗比较研究》的著者吴永章先生给出了两条原因:一是“历代封建统治者残酷压迫的民族政策”,二是“畲、瑶、苗的‘游耕’生产方式”,即在外来强势武力、进步文明的挤压之下游耕文明的节节败退。萨缪尔·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将当今世界的冲突归结为几个文明的冲突,而谈到中华文明时,他认为:“历史上,中国自认为是兼容并蓄的:一个‘中华圈’包括朝鲜、越南、琉球群岛,有时还包括日本;一个非汉人的‘亚洲内陆地带’包括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突厥人和藏族,出于安全的原因,他们必须受到控制;此外还有一个蛮夷的‘外层地带’,‘他们只需要朝贡,并承认中国的优越地位’。” 亨廷顿先生承认,中华文明是以儒家文明为纽带连成的文明圈,儒家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当代的中华文明正以类似的方式来建构:以汉族中国为核心,包括中国所属的但享有相当自治权的边远省份;法律上属于中国但很大一部分人口是由其他文明的非汉族人所构成的省份(西藏、新疆);在一定条件下将要成为或者可能成为以北京为中心的中国之一部分的华人社会(香港、台湾);一个由华人占人口多数、越来越倾向于北京的国家(新加坡);在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有重大影响的华人居民;以及受中国儒教文化颇大影响的非华人社会(南北朝鲜、越南)”。传统的儒家文明是发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可以说,农耕或土地就是儒家文明的载体。有些学者认为,这种以农耕为载体的、内敛惰性、缺乏张力的农业文明在近代面对以海洋为载体的、外向扩张、富有流动活力的商业文明的挑战的时候处于明显的弱势,在此,儒家文明成了近代中国失利于国际竞争的替罪羊。这当然是题外话,但如果考察儒家文明的扩张过程时,我们会发现,这种以农耕为本的文明,在南下与以游耕为本的南方“荆蛮”文明(暂且这么命名)碰撞时往往可以占据优势地位,所以,儒家文明在中国南方的扩张虽然也是漫长血腥的,但毕竟在南方永远扎下了根,取代了那些“荆蛮”文明而占据主导地位,并且还辐射到同样以农耕为本的东南亚一些国家。但是,儒家文明在北上遇到以游牧为载体的北方游牧文明的时候,它却全面败下阵来。如海洋文明一样,游牧文明也是外向扩张、流动性的,只是它是面向有草地的平原扩张,固守在土地上、缺乏流动的儒家文明不可能皈依这些在大草原上来去不定、流动性极强的游牧文明,因此,儒家文明从来就没有真正驱赶喇嘛教、萨满教而将影响扩展到蒙古、西藏和中国东北,也没有归顺突厥人、匈奴人、女真人、契丹人,中原汉民族政权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冲突一直都隐喻着这两种文明的互相碰撞和征服,儒家文明和游牧文明始终都处于时战时和的紧张关系中。有意思的是,两个曾经统治过中国的游牧民族,一个固守游牧民族痼疾却在短短的几十年中就为儒家文明打败而灰溜溜地回大草原牧羊,而另一个则识时务地为儒家文明所浇灌而打造了一个空前强大的中华帝国。 所以,如果用历史的远程望远镜来审视亨廷顿先生的世界大文明圈中的中华文明,那么,更应将它发展成势的过程视为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游耕文明的斗争与反斗争、征服与反征服的漫长过程。游牧文明“逐水草而居”,游耕文明“逐山而生”,那么,农耕文明就是逐土地而生,哪里有土地,农耕民族就趋之若鹜。以农耕或土地为载体的儒家文明的南征北扩大致出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君主帝王的政治抱负和丰功伟绩的荣誉心理。开疆扩土、极大化统治区域是每个封建主的政治野心,如汉帝王就曾多次派军队“围剿”“武陵蛮”,汉名将马援还因此丧命。第二,中国历史上多次乱世导致的大规模移民运动。中国历史时治时乱,治乱相间,几次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冲击了北方的游牧部落和南方的游耕民族。第三,农耕文明的死穴。农耕以土地为本,机器时代之前的农业操作以人口多为荣,人口数量的急剧膨胀对土地的供求造成巨大的压力,从而引起对土地的无度追求,农耕逐渐朝山林、草原扩张,梯田、牧田数量不断增加,悄悄蚕食了游牧、游耕民族的生存空间。从主观动机而言,我们不能说以上的几个原因犹如美国的西进运动那样,是有目的有企图地对游牧、游耕民族进行驱逐控制或同化,但从客观效果而言,这些原因都造成了游牧、游耕民族的节节败退和游牧、游耕文明的式微。 “食尽一山,复往一山”〔2〕,“刀耕火种,食尽一山,则移一山”〔3〕,“今岁此山,明年又别岭矣”〔4〕,这是游耕文明的基本特点。显然,这种“刀耕火种”的文明处于比较原始、程度较低的古代文明水平。现在的畲瑶苗人固然已经摆脱了这种古代文明的以靠山吃山形式对大自然的野蛮操作,逐渐向以农耕为主的农业靠拢,但是,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畲、瑶、苗却一直赖以游耕为生存方式,在游耕的生活中,他们不可避免地发展了自己的文明。因此,不论是以马克思对文明的界定、还是以亨廷顿先生对文明的划分来定义畲瑶苗,三族由于共同的渊源都可以形成为一个小文明,一个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文明覆盖之下的小文明,这个小文明暂且命名为“荆蛮”文明。 其实,中华文明就是由如“荆蛮”文明这样的无数个小文明与儒家文明互相吸收、互相借鉴、不断融合的过程。例如,“晋代的陶侃原是溪族,而他的后裔陶渊明却是汉族田园诗之祖先了;北魏的皇族拓跋氏迁都洛阳后改为元氏,到了唐代,元稹已是汉族名臣,是元和诗体的代表;著名诗人李白、白居易、刘禹锡等人,考其血统,分别是西域胡人、昭武九姓胡人及匈奴人后裔”〔5〕。因此,说中华文明由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缔造出来的,是比较中肯、合乎历史的。现在,这些民族可能属于少数民族,这些文明在中华大文明中可能只是不起眼的小文明,但是在百年千年之前,他们都曾经是生存土地上的主人。那时候,相对于汉民族,相对于儒家文明,他们可不是“少数”民族,他们的古代文明也不是小文明。 最后,回到本文开头蒙先生提到的在美国四十多万瑶苗族人。从如今的鄂湘地区飘洋过海到美洲,瑶苗人颠沛流离、奔走他乡的距离可以说是“路漫漫”,人口之众已达到北美原住民印第安人的五分之一强(据2000年美国人口统计)。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实。现在居住国外的苗人大多是在1975年老挝内战之后,在联合国难民署的安排下,寻求政治、战争避难陆续到达所居住国家的。1975年老挝政府军队就开始对由美国支持的以青年军官王宝为首的苗族武装势力进行围剿,给苗人(武装势力和平民百姓)造成了重大伤亡。逃亡国外的王宝声称:“1975年至1978年间有五万苗人死于人民解放军的化学毒药,而另有四万五千人殁于饥饿、疾病或在试图逃往泰国途中被枪杀。”“据1990年估计,超过九万人的苗族难民已经逃难到美国,法国有六千人,有三千人在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和法属圭亚那。”〔6〕至1999年,在美瑶人也达到三万六千人。现在定居美国的瑶苗人都形成了自己民族的生活社区,其中就有全美瑶人协会。但由于教育水平的限制、观念的差异,他们在美国的社会地位比较低下,也没能够进入美国的主流社会,而且其中还有不少人在苦苦争取美国公民的身份。 现在,每年都有不少的海外瑶苗族人回大陆寻访祖先的故土,参加盘王庆典活动。这样做,一方面固然是寻亲访祖,但另一方面又是长期生活在不同文明的社会里,与不同的文明碰撞摩擦后对自身文明的一种回归。一些敏锐的学者也认识到,亨廷顿先生之所以提出“文明冲突论”,实际上是由于在全球化框架下,随着全球人口流动的加强,一些美国种族主义者认为的wasp(anglo-saxon white person,盎格鲁-萨克森白人)的“种族优势”正在被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种所“侵蚀”,新教将逐渐失去相对于儒教、伊斯兰教、佛教的“优势”(实际上就是马克斯 · 韦伯所谓的“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精神兴起的作用)。由此,亨廷顿先生提出“文明冲突论”,实际上是出于一种对基督教文明的未来的“深深的忧患意识”。因此,种族血统和宗教信仰都有别于美国主流的瑶苗人,他们在美国社会的基督教文明中生存,必然会受到美国主流文明的冲击和挑战。美国虽是个民主的社会,但也是个等级社会,一个种族意识强烈的社会,一个自觉世间惟有耶稣可以拯救世人的社会,基督教徒在待人宽容博爱中也在渐渐向外输送基督教的教义并劝导你“皈依我主”,这正是第一代瑶苗移民的担忧之处。同在美的第一代藏人一样,第一代的瑶苗移民尚且可以保持自身民族的特点,而在第二代身上,他们已经隐隐感觉到美国文明正在渐渐渗入他们后辈的体内,以及他们的后辈在对待自身的民族特性方面的不屑和怠慢。据一些美国的苗族老人说,现在的美国苗族青年已开始学习美国的生活方式,老一辈人非常担心最终会丧失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他们正在寻求保持传统文化的方法。不妨学习亨廷顿先生的“忧患意识”,对于这些在海外的瑶苗人,对于他们的小文明在其他文明的国度里的命运,暂且也怀着一种“深深的忧患意识”吧。 [
作者: 陈志军译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简介: 巴西是拉丁美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位于南美洲东南部。北邻法属圭亚那、苏里南、圭亚那、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西邻秘鲁、玻利维亚,南接巴拉圭、阿根廷和乌拉圭,东濒大西洋。古代巴西为印第安人居住地。1500年4月22日,葡萄牙航海家佩德罗·卡布拉尔到达巴西。16世纪30年代,葡派远征队在巴建立殖民地,开始了长达约3个世纪的统治。1549年任命总督。1808年拿破仑入侵葡萄牙,葡萄牙王室迁往巴西。1821年葡萄牙王室迁回里斯本,王子佩德罗留巴西任摄政王。1822年9月7日,佩德罗王子宣布独立,建立巴西帝国。1825年,葡萄牙承认巴西独立。1889年11月15日,丰塞卡将军发动政变,推翻帝制,成立巴西合众国。1891年2月24日,国会通过宪法,定国名为巴西合众国。1964年3月31日,军人政变上台,实行独裁统治,1967年改国名为巴西联邦共和国。1985年1月,军人还政于民。巴西第一部帝国宪法产生于1882年,1988年10月5日巴西颁布现行宪法,这是巴西历史上第八部宪法。巴西是里约集团创始国,南方共同市场、七十七国集团、十五国集团成员国。
作者: 刘惠云编辑;张武冰审校
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2002.7
简介:南美洲是南亚美利加洲的简称,位于西半球的南部。东临大西洋,西濒太平洋,北滨加勒比海,南隔德雷克海峡与南极洲相望,一般以巴拿马运河为界,同北美洲分开。大陆东至布兰库角(西经34度46分,南纬7度09分),南至弗罗厄德角(西经71度18分,南纬53度54分),西至帕里尼亚斯角(西经81度20分,南纬4度41分),北至加伊纳斯角(西经71度40分,北纬12度28分)。面积约1797万平方千米(包括附近岛屿),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2%。在政治地理上,也有把南美洲及其以并的墨西哥、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西印度群岛),亦即美国以南的美洲地区称为拉丁美洲。拉丁美洲的面积为2070多万平方千米(包括附近岛屿),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3。8%。 自然环境: 南美洲大陆地形分为三个南北向纵列带:西部为狭长的安第斯山,东部为波状起伏的高原,中部为广阔平坦的平原低地。安第斯山脉属入迪勒拉山系的南半段,为一毓高峻的褶皱山,南北延伸,紧逼太平洋海岸,沿海平原甚窄。安第斯山脉由几务平行山岭组成,以绵亘于秘鲁、智利、玻利维亚境内的一段山体宽度最大,东西宽约400千米。安第斯山全工约9000千米,是世界上最长的山脉,也是世界最高大的山系之一,大部分海拔3000米以上,不少高峰海拔6000米以上,其中阿根廷境内的阿空加瓜山海拔为6960米,是南美洲最高峰。安第斯山一带是太平洋东岸火山地震带的一部分,中段的尤耶亚入火山海拔6723米,是世界上最高的活火山。南美洲东部有宽广的巴西高原、圭亚那高原,其中巴西高原,面积500多万平方千米,为世界上面积最大的高原。南美洲西部山地与东部高原之间的平原地带,自北而南有奥里诺入平原。亚马孙平原和拉普拉塔平原。其中亚马孙平原,面积约560万平方千米,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冲积平原,地形坦荡,海拔多在200以下。南美洲的水系以入迪勒拉山系的安第斯山为分水岭,东西分属于大西洋水系和太平洋水系。由于山系偏居大陆西部,故太平洋水系源短流急,且多独流入海。大西洋水系的河流大都源远流长,支流众多,水量丰富。其中亚马孙河,以乌卡亚利河为源,全长为6480千米,是世界著名长河之一。亚马孙河流域面积705万平方千米,河口年平均流量每秒12万立方米,是世界上流域面积最广、流量最大的河流,也是次于尼罗河的世界第二长河。其支流超过1000千米的有20多条。内流区域主要分布于南美洲西部的普纳(荒漠高原)和阿根廷和西北部。南美洲除最南部外,主终年不冻。巴塔哥尼亚高原河流的水源主要靠雪水供给,以10-12月径流量最大;智利南部河流的水源主要靠冰川融水供给,以夏季径流量最大;智利中部河流的水源主要靠雨水供给,以冬季径流量最大;智利北部和秘鲁南部沿海河流的水源主要靠地下水供给,以1-3月径流量较大;其余地区河流的水源几乎全靠雨水供给,以暖季径流量最大。几乎所有大河在雨季时汛期长3-6个月。南美洲湖泊较少,但多瀑布。安赫尔瀑布落差达979米,为世界落差最大的瀑布。南美洲中部安斯山区的普纳(荒漠高原)地区多构造湖,如的的喀喀湖、波波湖等;南部巴塔哥尼亚高原区多冰川湖;内流区多内陆盐沼。南美西北端的马拉开波湖为南美洲最大的湖泊。 南美洲介于北纬13度和南纬57度之间,赤道横贯北部,大部分地区属热带雨林和热带草原气候。北部亚马孙平原一带,由于纬度低,受海风影响,各月平均气温都在摄氏26度左右,属热带雨林气候。亚马孙平原南北两侧的马西高原和圭亚那高原,夏季高温多雨,冬季除沿海地区外,气候干燥,属热带草原气候。智利中部沿海地区属亚热带地中海式气候。南美洲是一个以湿润著称的大陆,暖季多雨,且沙漠面积较其它各洲为小的一洲。由于来自大西洋东北信风、东南信风、热带飓风以及西南部位于西风带内等原因,故南美北部、西南部沿海以及向风坡降雨较多。奥里诺入河流域、亚马孙河干流以南和安第斯山脉中段以东的广大地区,属暖季降水区,其中巴西高原东北一角,年平均降水量仅500毫米左右,其它地区则为1000-3000毫米;哥伦比亚西北部、厄瓜多尔、秘鲁北部、亚马孙平原西北部和圭亚那高原属全个多雨的热带降水区,年平均降水量为2000-3000毫米;巴拉那高原、潘帕斯(草原)属各月降水比较均匀、钽以夏季稍多的亚热带降水区,年平均降水量500-2000毫米左右;智利南部沿海地区属全各月降水比较均匀、但以冬季稍多的温带降水区,年平均降水量2000-5000毫米,为世界上降水量最多的地区之一;上塔哥尼亚高原属温带秋季降水区,由于山脉阻挡西面的湿润和受嘏塔哥尼亚强风的影响,年平均降水量不到250毫米;智利中部沿海地区属地中海式冬季降水区,年平均降水量500-1000毫米左右;智利北部和秘鲁南部沿海地区,由于地处背风坡和秘鲁寒流的影响,年平均降水量不到50毫米。 自然资源: 南美洲矿物资源丰富,目前已知,现代工业中所需的20多种最重要的矿物原料绝大部分都有。有石油、铁、各种铁合金元素、有色金属、贵重金属,以及硝石、工业用的天然水晶、片云母等。其中尤以委内瑞拉的石油和天然气,巴西高原的铁、锰、天然水晶,圭亚那高原东北部苏里南的铝土矿安第斯山区的铜、硝石等最具重要意义。铋、锑、银、铍、硫磺、锡、汞、铂、锂、铀、钒、锆、钍、金刚石等矿物储量也很丰富。此外还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面积约占全洲面积515。亚马孙平原和赤道附近的安第斯山低坡地带有世界最广阔的热带雨林,盛产各种珍贵的热带林木、如红木、檀香木、铁树、木棉树、巴西木、香膏木、花梨木等。南美洲沿海水产资源极为丰富,其中智利北部沿海以及成本东南沿海盛产金枪鱼,秘鲁沿海盛产鱼。智利沿海盛产沙丁鱼、鳕和鲸。巴西、阿根廷沿海盛产鲈、鲻、、鲽、鲭、鳕等鱼类。秘鲁沿海、巴西沿海为南美洲两大渔场。 经济概况: 南美洲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巴西和阿根廷为经济最为发达的国家,加之委内瑞拉、哥伦比亚、智利和秘鲁,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洲的90%以上。各国现代代经济都高度集中在少数大城市或沿海地区,山区和边远地区经济落后。 采矿业是南美洲的传统工业部门。金、银、铜、锡等贵重金属和有色金属开采历史悠久。不少矿物开采量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智利的铜和硝石、玻利维亚的锡和锑、巴西的铁和锰、委内瑞拉的原油产量,大多居世界前列或占重要地位。其中原油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白银占10%,铜、锑、锡矿石均占世界总是闰的15%。制造业是南美经济中发展最快的部门,钢铁、汽车、化工、橡胶、电器、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等部门已具相当实力。巴西的钢产量和汽车生产量已进入世界产量大国的行列。轻工业是南产多数国家制造业的主体,以肉类加工、制糖、饮料、皮革、纺织、服装、制鞋较为发达。 南美洲土地辽阔,水热条件优裕,农业生产的潜力很大。全洲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3%。盛产甘蔗、香蕉、咖啡、可可、橡胶、金鸡纳霜、剑麻、木薯等热带、亚热带农林特产,产量均居世界前列。其中,巴西的咖啡、香蕉和木薯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巴西的可可产量居世界第三位,巴西剑麻的产量也占重要地位。秘鲁的捕鱼量、鱼粉、鱼油穑产量,阿根廷的肉类产量均居世界前列。
作者: 张顺洪
简介:
由张顺洪著的《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简史》旨在考察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的历史。英国研究殖民地公职机构史的专家一般把1837年作为“殖民地公职机构”的开始,因为这一年英国 印发了《殖民地规章》(Colonial Regulations),为殖民地公职人员提供了关于工作职责、待遇、纪律等方面的指南。英国的殖民事务管理结构是比较复杂的,不同类型的殖民地在英国本土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主管,这个概念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之分:狭义上的殖民地公职机构是指管理英国殖民部主管下的殖民地、保护地等的公职机构。而英国成立单独的殖民部则是在1854年,一直存在到1966年。广义上的殖民地公职机构应该是英国管理所有的海外殖民地的公职机构。本书考察的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主要是狭义上的,但为了让读者 好地理解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
【目录】
前言
*章 英国早期殖民统治机构与殖民地管理简况
1.英国早期海外殖民扩张
2.英国早期殖民地管理机构
3.英国殖民地的权力结构
4.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
第二章 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的发展——“英国世纪”(1815—1914)
1.殖民部
2.《殖民地规章》
3.殖民地公职机构的形成和发展
4.皇家代理人
5.责任制政府
6.《殖民地法律有效法》
7.关于英属西非军事机构合并的报告
8.人物小传
(1)詹姆斯·斯蒂芬
(2)约瑟夫·张伯伦
第三章 两次世界大战时期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1914—1945)
1.两次世界大战时期的世界形势与英帝国概况
2.殖民地公职机构人员进一步增多
3.殖民地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4.自治领遴选计划
5.1927年殖民部会议
6.1930年《费希尔报告》
7.1930年殖民部会议
8.殖民地公职机构的统一
9.第二次世界大战与英帝国
10.二战期间的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
11.人物小传:拉尔夫·弗斯
12.关于人员晋升信件实例
(1)1916年11月9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总督向殖民大臣 有关人员晋升区长的信
(2)1920年5月17日牙买加总督向殖民大臣 布朗的信
(3)1920年5月13日牙买加助理秘书长致秘书长的信
第四章 战后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从扩展到消亡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的世界形势和英帝国
2.殖民部的发展变化
3.《殖民地公职机构的组织》
4.《殖民地公职机构人员的培训:殖民大臣任命的委员会的报告》
5.战后初期殖民地公职机构队伍的扩大与新问题的出现
6.《殖民地公职机构的改组》
7.《女王陛下的海外文职机构:关于组织的政策声明》与对尼日利亚的特殊政策
8.《女王陛下的海外文职机构:关于在尼日利亚供职的海外公职人员的政策声明》
9.《女王陛下的海外文职机构:殖民大臣备忘录》与内阁决定
10.《在海外政府供职》和《海外公职机构法案》
11.《海外供职人员的招聘:未来的政策》
12.英国殖民地公职机构的本土化问题
13.公职人员协定实例考察
(1)英国与锡兰的协定
(2)英国与肯尼亚的协定
(3)英国与圭亚那的协定
作者: 王大伟著
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
简介:《行商天下:一位中航技老总的国外经历》内容简介:作者六十年代外语专业毕业,曾公派罗耳斯?罗伊斯、波音等英美知名大公司系统学习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回国后一直从事进出口贸易工作。三十多年来,足迹遍及世界近百个国家,拜访过纳米比亚总统努乔马、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孟加拉总统艾尔沙德、乍得总统、坦桑尼亚总统、汤加国王、阿联酋国王、坦桑尼亚总理、毛里塔尼亚总理、圭亚那总理……一系列外国元首和国防部长、三军参谋长等,甚至亲历过刚果政变。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和才华横溢的新一代国企老总典范。
简介:《小小自然探险队?第2辑(套装共4册)》编辑推荐:超级火爆的探险故事!和克莱儿三姐弟一起环游世界,拯救濒危动物,保护自然生态。全世界有超过五百种动物正面临绝种的危机。科学家评估,每年最少有上万种生物从地球上消失,物种快速的消失将使人类面临食物短缺的危机,没有干净的水源可饮用,药品的来源和研发也会受到影响。加入小小自然探险队,和克莱儿三姐弟一起环游世界,拯救濒临绝种的动物,保护自然生态。学习关于动物和自然生态的知识,并看克莱儿三姐弟如何靠自己的力量,为大自然尽一分力! 《小小自然探险队?第2辑(套装共4册)》具有以下特色: (1)探险故事,能够满足孩子的猎奇心理。 (2)环保题材,结合时下保护濒危动物等热点议题,可作为学校展开科学环保教育的课外辅助读物。 (3)知识量丰富。将大量动物和自然生态的知识融入故事。封二印有世界地图,封底有稀有动物介绍及名词解释。 (4)有助于综合能力培养。 知道如何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解决问题。 深刻体会大自然的可贵,创造双赢的局面。 了解如何收集信息,运用并整合现有的资源。 懂得运用自己的专长,与分工合作的团队精神。 学会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培养逻辑思考的能力。 (5)随书赠送探险手册、阅读解码器、濒危动物珍藏卡。 《小小自然探险队?第2辑(套装共4册)》荣获: 2008年圭亚那图书奖; 台湾地区第61梯次“好书大家读”优良少年儿童读物。 成员介绍: 克莱儿:十二岁,身为探险队中的大姐,有点迷糊,却很有正义感。每次遇到“大事件”都非常兴奋,随时准备接受挑战,最好能顺便将坏人绳之于法。 朱瑞安:十岁,喜欢运动,又富有冒险精神,绝不愿错过任何一次冒险的机会。每次旅行时,都由他负责保护大家的安全。 托马斯:朱瑞安的双胞胎兄弟,探险队的智多星,比其它人更敏感、更感性;热爱科学和机械,每次旅行一定会记得带计算机。 维菲:乖巧机灵的小雪貂,探险队不可或缺的好伙伴,喜欢和人玩耍,最喜欢主人帮它搔搔痒;遇到敌人时,只要使出秘密武器─臭屁,对方马上逃之夭夭。
作者: 圭亚那
简介:
为了加固千疮百孔的海防,一个年轻的非裔圭亚那工程师来到肯特州一个沿海的小村庄。他在一个英国老人卢瑟福太太处搭伙,并通过与老太太的关系察觉到,这个本质上已经非常英国化了的小村庄,在貌似风平浪静的表面下,泛滥着暴力与原始冲动,凸显着英国统治的痕迹。他在小村庄期间,被迫重新思索自己的看法,审视自己作为一个圭亚那裔的身份,尤其是不得不质疑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导作用的影响下,工程师存在的必要性。
《消散》的时间背景是圭亚那1966年从英国独立后到20世纪70年代,描写了一位年轻的圭亚那工程师在英国一个沿海的小村庄加固海防的故事。作品中将圭亚那独立后的现实主义场面和加勒比地区的神秘情境巧妙融合在一期,展现出圭亚那独立后的新世界,反映了圭亚那的风云变幻和沧桑历史……
玻利维亚 巴拉圭 圭亚那 苏里南 法属圭亚那——世界分国地图
作者: 周敏
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 2002年07月
简介: 玻利维亚国家概况,国名玻利维亚共和国(therepublicofbolivia,larepúblicadebolivia)。面积1098581平方公里。人口813.7万(1999年)。1998年城市人口502万,占总人口的62.4%,农村人口302万,占总人口的37.6%。其中印第安人占54%,印欧混血种人占31%,白人占15%。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主要民族语言有克丘亚语和阿依马拉语。多数居民信奉天主教。首都政府、议会所在地:拉巴斯(lapaz),人口233万(1998),海拔高度3627米,年平均气温14℃。 位于南美洲中部,内陆国。东北与巴西为界,东南毗邻巴拉圭,南邻阿根廷,西南邻智利,西接秘鲁。属温带气候。 经济:玻是世界著名的矿产品出口国,工业不发达,农牧产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需求,为南美最贫穷的国家之一。1985年以来,玻历届政府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减少国家干预并通过立法对主要国营企业实行资本化(即私有化)。经济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国民经济保持一定增长,通货膨胀得到遏制。1997年8月班塞尔政府执政后,提出"社会共济市场经济",优先解决社会保障、卫生、教育、住房、基础服务和消除贫困等问题。1998年,受巴西金融危机和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经济增长趋缓。1999年,政府采取紧缩财政、鼓励私人投资和加强基础设施等措施,经济保持低速增长。2000年,玻政府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实施“经济振兴计划”,采取降低利税率、重组企业债务、加强金融管理等措施,同时严格财政赤字和外债规模,经济状况有所改善。2000年主要经济指数: 资源: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锡、锑、钨、银、锌、铅、铜、镍、铁等。锡的储量为115万吨,铁储量约450亿吨,在拉美仅次于巴西。石油探明储量为1.28亿桶,天然气为107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面积5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8%。 旅游业:旅游基础设施相对落后。近年来重视发展旅游业。1998年接待外国游客达43.4万人,有旅馆592家,客房14023间,旅游外汇收入1.73亿美元。1999年外国游客达34.1万人,旅游收入约1.8亿美元。游客多来自秘鲁、阿根廷、美国、巴西及西欧国家。主要风景旅游点有的的喀喀湖、殖民遗迹、耶稣传教区和亚马孙河流域地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