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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s on the Abuse of Prisoners by the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作者: 赵秉志,王志祥,郭理蓉等译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简介:2004年4月28日,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将美军在伊拉克虐待囚犯的照片公之于众,顿时举世震惊,舆论哗然。人们在问:“是监狱。还是‘地狱’?是善良的‘人权卫士’,还是残忍的‘魔鬼杀手’?是世界和平的忠实捍卫者,还是恐怖主义的另一种开始?”一度被视为“人间天堂”的美国继“9·11”事件之后,又一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美国对伊拉克战争的合理性.一向宣称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和捍卫世界和平的真实性,伴随着虐囚事件的曝光,再一次受到了世人的质疑。然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所公开的发生在阿布格莱布监狱的美军虐囚行为,仅是虐囚事件的“冰山一角”,紧跟着被媒体曝出的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8月的一连串美军虐待囚犯的事件,使美国成为了世界人权丑闻的中心,其严重侵犯人权的丑陋面目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美军对伊拉克战俘进行虐待事件的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在虐囚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则更令人瞠目结舌。例如,长期单独囚禁囚犯,颠倒囚犯的睡眠时间,用针扎囚犯的伤口,开展“侮辱囚犯大赛”,对囚犯身体严重电击、拳打脚踢甚至致死,用椅子殴打囚犯直至椅子被打碎及囚犯窒息,让军犬撕咬囚犯,强迫囚犯长时间保持裸体状态或裸体接受审讯,在囚犯身上涂写侮辱性语言,向裸体囚犯身上倒冷水,向囚犯的伤口撒含磷的化学液。强迫囚犯吃马桶里的饭,用铁丝缚住男性囚犯的生殖器,强迫男性囚犯裸体模拟性交姿势,强迫男性囚犯裸体“叠罗汉”并在其身上“跳舞”,强迫男性囚犯集体手淫并拍照、录像,强迫男性囚犯穿女性内裤,用灯管或扫帚把“鸡奸”男性囚犯,拍摄已经死亡的囚犯的照片,威胁强奸男性囚犯等,不胜枚举的虐囚行为令人发指。联合国人权报告的草本中曾指出,通向地狱的道路有意地被打开了,一些伊拉克人在英美联军的监狱里受尽了地狱般的痛苦。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地狱之门’的开启?谁应该对这些惨无人道的行为负起责任?面对虐囚事件,美国政府会有怎样的反应和行动?” 美军虐囚事件严重违反了国际人权准则,在国际社会引起了极大愤慨,国际红十字会和一些国际人权组织开始向美国施加影响。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美国国内有关方面组织了包括由陆军和国防部成立的调查小组在内的多个调查小组对虐囚事件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继《国际红十字会关于驻伊拉克联合部队在逮捕、拘押、审讯期间对战俘和其他受(日内瓦公约)保护的人的待遇的报告》之后,美国军方《根据陆军条例15—6对第800宪兵旅的调查报告》、《根据陆军条例15—6对阿布格莱布监狱和第205军事情报旅的调查报告》及国防部《独立调查小组审查国防部拘押囚犯工作的最终报告》也相继出笼。这些报告不仅披露了虐囚事件的具体情况,还从价值观念、政策乃至制度等层面对虐囚事件的发生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众多的意见和建议。 国际红十字会在其报告中描述了驻伊拉克联合部队一揽子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并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向联合部队提出了包含以下内容的几点要求: (1)始终尊重处在其拘押下的被剥夺自由者的人格尊严、身体完整性和文化敏感性。(2)建立逮捕通知系统,以确保信息快速而准确地传递给被剥夺自由者的家属。(3)制止审讯过程中发生的对被剥夺自由者的各类虐待行为以及身心强制。(4)建立一套确保尊重被剥夺自由者的精神健全和人格尊严的制度。(5)保证所有被剥夺自由者每天有足够的时间在外享受阳光的照射,并且允许他们在监狱外的庭院中走动和锻炼。(6)制定并适用与国际人道主义法一致的规则和制裁措施,并保证能够在这些规则和措施适用于被剥夺自由者时予以通知。(7)为确定责任归属并起诉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负责的人,应对虐囚行为进行彻底调查。(8)确保逮捕战俘的战斗部队和掌管拘押设施的人员受到充分的训练,以使他们以正当的方式行事,而不过度使用暴力。 通过对来自各种途径的大量有关虐囚事件的调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详细审查,与高级官员、陆军指挥体系及其参谋机构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参与拘押工作的有关官员、虐囚事件的当事人及有关证人的数以百计的访谈,对囚犯拘押场所的实地考察等,由联军地面部队指挥部副指挥将军安东尼奥·M·塔古巴少将作出的《根据陆军条例15—6对第800宪兵旅的调查报告》、由安东尼·R·琼斯中将和乔治·R·费伊少将作出的《根据陆军条例15—6对阿布格莱布监狱和第205军事情报旅的调查报告》以及由美国前国防部长詹姆斯·R·施莱辛格领导下的4人独立调查小组作出的《独立调查小组审查国防部拘押囚犯工作的最终报告》,再次确认了美国宪兵和第205军事情报旅官兵虐待囚犯的事实,还从不同的角度和范围较为详实地揭示了虐囚行为发生的过程、具体事件以及在虐待囚犯时所使用的各种残忍手段,并将这些虐囚行为称之为“野蛮的、漫无目的的、极度残暴的行为”。这三个报告除指出个别官兵个人道德的败坏与行为的不端是导致虐囚事件的直接原因外,还认为工作环境、领导和纪律、政策、制度等方面的不足是导致这些事件的间接原因,并指出了在包括美军拘押工作人员的训练、审讯方式、拘押管理制度、领导和监督体制等在内的各个方面所存在的严重缺陷。这些报告否认了美高级官员对虐囚事件负有直接责任,但是认为有关 人员对于事件的发生具有领导和监督上的间接责任。在上述基础上,这些报告提出了为数众多的建议,以防止更多的类似事件的发生。 美军在伊拉克的虐囚行为,是世界人权史上迄今为止极为阴暗的一页,其对人类尊严的严重侵犯和对人类文明的极度漠视,是当代国际人权保护历程中最大的败绩。虐囚事件也使布什于美国时间2003年5月1日晚9点在“林肯”号航母上宣布联军在伊拉克战争中取得胜利时所做的讲话中宣称的“我们正在给这个仍然危险的国家带去安定”的论断遭受了极大的讽刺;美国国内的道德教育和政治民主、人权保障的价值观念及美国的对外政策都在虐囚黑幕的揭露过程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抨击;美国政府也为此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压力。虐囚事件也同样对其他国家的人权保护问题敲响了警钟,对人类基本权利的保障今后必将引起世界各国更多的关注。 从法律的角度看,美军在伊拉克的虐囚行为是刑事法治尤其是国际刑事法治领域内的重大事件。作为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中国首批15个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一贯关注重大刑事法治问题。在美国“9·11”委员会公布长达560多页的《“9·11”委员会报告——美国遭受恐怖袭击国家委员会最终报告》后的最短时间内,本中心便及时组织一批外语基础扎实的中青年刑法学者对其进行了翻译,并已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及时予以公开出版。为有助于深入研究美军虐囚事件,同时为国际刑事法领域的研究者提供较为系统的资料,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 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赵秉志教授主持,由王志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郭理蓉(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学博士)等人参与,在对已公开的虐囚报告加以整理和翻译的基础上,形成了本书。 本书的具体翻译分工如下:《根据陆军条例15—6对第800宪兵旅的调查报告》,王俊平(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驻站研究人员)译; 《根据陆军条例15—6对阿布格莱布监狱和第205军事情报旅的调查报告》,赵秉志、王志祥、刘云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学硕士)、陈琴(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郭健(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刘科(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译;《独立调查小组审查国防部拘押囚犯工作的最终报告》,郭理蓉、张旭辉(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刘科译; 《国际红十字会关于驻伊拉克联合部队在逮捕、拘押、审讯期间对战俘和其他受(日内瓦公约)保护的人的待遇的报告》,赵秉志、王志祥译。本书的校审和统改定稿工作由赵秉志、王志祥、郭理蓉负责。 由于译校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错译或不当之处,在此尚祈专家指正。本书的及时出版得益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谨致诚挚的谢意。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赵秉志教授谨识 2005年3月
作者: 沈德咏,宋随军主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简介: 《刑事证据制度与理论》是一本力求全面反映我国现有刑事证据法学研究现状和研究资料的文献性论著。众所周知,我国刑事证据法学一直处于我国证据法学的核心和领头位置。刑事证据法学的发展水平直接标志着我国证据法学的研究水平。在我国证据立法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证据法学亟待阔步发展的今天,对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的现有研究状况和研究资料予以汇编整理,有助于认清我国证据法学的现状和缺陷,并为证据法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与已经出版的各种证据法学书籍相比,该书既不属于教材,也不是专题研究的专著,而是以反映我国证据法学现有研究状况和水平为目的所作的文献、观点整理和综述。在我国,证据法学方面出版的书籍固然不少,却没有足以全面反映研究现状的力作。我们希望通过本书,为后学者提供一个走人证据法学之门的快捷途径,为已学者提供一个进一步专题研究的得力助手。 总体言之,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全面性。在内容的组织安排上,本书充分照顾了证据法学理论完整性的内在要求。在本书中,我们将证据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分为三大部分,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证据法中值得关心和研究的主要问题:(1)证据制度基本理论。该部分内容在证据法学中居于基础地位,对于理解具体的证据制度和理论问题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2)证据论。侧重介绍了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普遍感到棘手的证据能力问题和证据规则;另外,还针对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高科技证据的使用,翻译介绍了一些外国的实践做法和理论。(3)证明论。该部分对传统证据法学中的证明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并将证明程序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证人出庭作证,证据展示等内容纳入证明论。 第二,针对性。本书分专题、有重点地反映了我国证据法学的研究现状。在专题的选择上,我们基本上坚持了两个尺度:(1)必须具有理论上的价值;(2)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既不过多涉及纯粹的学术争论(如概念上的争论),又保持一定的学术品位;既强调实践的针对性,又不过多纠缠于操作性问题。 本书是对我国证据法学中经典文献资料的汇编和整理。在文献的选择上,我们基本上奉行以下标准:(1)对国内学者的科研成果,坚持以足以代表我国证据法学研究水平为尺度,选择精品;(2)对于我国内地研究中尚不成熟的问题,收录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研究成果,以求弥补欠缺;(3)对于外国已有比较成型的理论和制度,则通过翻译的形式,进行全面的介绍。 第三,实用性。在体例上,各部分内容以专题的形式出现,基本上均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对该专题问题的理论综述,包括理论研究的现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的建议。二是精选的相关文献,在文献资料的运用上,我们不是简单的论文堆砌,而是力争挑选其精华部分,并力争全面反映大陆和台湾、国内和国外的研究成果。三是相关文章索引。通过该索引,我们希望能够为愿意进行该专题研究的学者或更深入了解该部分内容的实务人员提供一个快捷的途径。 因此,在内容的安排上,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综述部分,让一个具有最基本法学基础的人可以尽快把握我国证据法学在各大基本性问题上的研究现状;通过文献资料,让其能够对该问题有一个初步的了解;通过索引,帮助他实现进一步学习的愿望。 当今是知识爆炸的时代,证据法学理论本身又博大精深,有关这方面的文献典籍浩如烟海、美不胜收;这项收集、拣选、推荐的工作把我们推到了审判官的位置,但我们没有火眼金睛,或许有时还会取舍失当,更不遑论囿于视野的局限,也可能挂一漏万,造成遗珠之憾。我们在恳请广大读者批评和谅解的同时,也殷切地希望公众热情参与,把自己心目中的经典之作推荐给我们,以便我们将来修订再版时改正。 最后,必须向读者说明的是:在本书的专题文献选编中,编者选编了我国台湾学者关于证据法学的部分研究成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学者在文中错误地把台湾当作国家,把台湾地区的地方法律、法规、司法机构当作国家的。因之在选编中,编者对此做了技术处理:把作为国家指称的“我”、“我国”改正为“中国台湾地区”;把台湾地区的地方法律、法规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宪法”等加上引号,以示与作为国家的、代表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法律、法规相区别;把作为台湾地区性质的“最高法院”、”立法院”、“议员”等加上引号,以此向读者有所明示。我们相信各位读者在此问题上的鉴别力,当不会受其表述错误上的影响。
作者: 刘志伟,魏昌东,吴江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2008
简介:本书收录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典颁行以来,特别是1996年法典颁行以来有关法典适用问题的所有主要的有效解释,解释主体的范围上,超出通常意义上司法解释主体的范围,涵括了所有依法履行一定刑事诉讼职权的主体所颁行的解释和规定的内容。 也为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与科研人员和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析、研究、比较中国刑事诉讼法提供了颇有价值的立法和司法资料。对于众多学习法律的本科生和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学生来说,本书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工具书。
作者: 汪海燕,马明亮,向高甲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简介: 1.关于本套教材 (1)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这是与传统教材一致的地方。本套教材知识体系清晰完整,内容详略得当,形式上是标准的教材模式。 (2)体例创新,层次分明。这是超越传统教材的地方。本套教材不仅能够传达完整明确的知识点,同时针对于考生应试的需要,增加了许多务实的元素,包括理论的必要纵深,真题的深度挖掘,强烈的彰显了教材的实用功效。 (3)篇幅适中,方便教学。本套教材从选题策划开始,就有针对性的面向高校的课时设计,避免了现有教材篇幅过大的缺陷,适中的篇幅设计使得教学过程中不再虎头蛇尾。 (4)通俗易懂,法律最新。本教材区别于司考教材的地方,不仅在于法律体系完善,将所有法学学生应当掌握和了解的知识点都涵盖其中,摒弃了司考教材中的直接应试性,采用最新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保证法律教材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将晦涩的法律知识点深入浅出的表述出来,是最易理解、最易掌握的法学教科书。 (5)集体原创,品质保证。本套教材全是由高校的一线教师倾力创作,没有敷衍和应付,文稿中的实例与解析都经过了老师精心的筛选与创作,保证了作品品质的精良性。 总之,本套教材定位于法学教科书,区别于司考教材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性,全面涵盖了法科理论的所有重要知识点,同时超越了传统教材,兼顾司考的应试性和实用性,通俗易懂,是法科学生及有心研修法律同仁的首选佳作。 2.关于作者 本套教材的作者全部来自于众合教育这个富有激情的团队,这些教师本身都是全国各地法学院校的一线教师,博士科班出身,理论功底扎实,不仅拥有大量学术成果,更拥有难得的接触大量不同类别学生的丰富经验,深受不同年龄段不同层别的学生的推崇和喜爱。 总之,本套教材的作者学术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同时具备学术的创作能力和创作激情,他们是真实世界中的盗梦者,能够帮助所有心怀法律梦想的有志之士梦想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