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审理操作实务[电子资源.图书]

副标题:无

作   者:莫雷著

分类号:

ISBN:978720704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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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破产清算和审理的步骤、程序及具体问题的处理;二是相关的法律文书样式;三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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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版说明
前言
目录
第一编破产审理与清算
第一章法律适用
第一节企业破产法律及政策的适用
第二节现行破产法在实施中的问题
第二章案件受理前的操作
第一节申请材料的起草与准备
第二节破产要件的审查
第三节律师与破产清算
第三章案件受理后至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之前的清算审理工作
第一节法院的工作
第二节清算组的工作
第四章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债权人会议概述
第二节债权人会议的程序
第五章破产终结
第一节破产终结的概念及情形
第二节法院的工作
第三节清算组的工作
第六章社会保障与职工安置
第一节社会保障及相关问题
第二节一般企业破产的职工安置
第三节政策性破产的职工安置
第七章清算组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一、清算组与法院的关系
二、清算组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三、清算组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清算组与破产企业主管部门的关系
五、清算组与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关系
六、清算组与破产企业职工的关系
七、清算组与债权人的关系
八、清算组与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的关系
九、清算组与责任审计机关的关系
十、清算组与党组织的关系
第二编文书制作
第一章申请文书样式及其他材料
一、债务人向主管部门提交的破产申请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三、主管部门批复
四、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破产申请
五、“四册”“三表”
六、亏损说明
七、主要债权人意见(略)
八、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
九、破产预案
十、职工安置文件
十一、资产变现意向书
十二、其他材料及表格
第二章清算组文书样式
一、清算工作方案
二、作息制度
三、债权清收工作制度
四、清算组财务制度
五、清算组会议纪要
六、清算组询问笔录
七、清算组接待笔录
八、物资出厂证明
九、送达登记表
十、送达回证登记表
十一、退信登记表
十二、人民法院制发文书明细表
十三、企业监管组或清算组文件登记表
十四、印鉴使用登记表
十五、介绍信使用登记表
十六、移交接明细表
十七、印鉴移交明细表
十八、未履行完毕合同登记表
十九、来访接待记录
二十、来电接待记录
二十一、债权人债权申报登记表
二十二、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异议登记表
二十三、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异议登记表
二十四、破产企业的财产持有人异议登记表
二十五、对帐登记表
二十六、以物抵帐登记表
二十七、债务人分期或延期还款登记表
二十八、已清回应收款登记表
二十九、财产持有人返还财产登记表
三十、呆帐核销登记表
三十一、职工欠款登记表
三十二、职工集资款登记表
三十三、抵消权人行使抵消权登记表
三十四、取回权人行使取回权登记表
三十五、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登记表
三十六、债权人会议登记表
三十七、分配方案表决票
三十八、破产财产分配登记表
三十九、破产财产分配表
四十、解除合同通知书
四十一、破产清算报告
四十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四十三、第一次债权人大会会序
四十四、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对破产企业的

债权人清偿债务的通知书
四十五、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申请
四十六、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
四十七、撤销清算组的申请
第三章法院文书样式
一、用于通知申请人更正、补充材料的通知书
二、用于不予受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
三、用于不予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四、用于按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处理的民事裁定书
五、用于宣告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六、用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七、用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通知债务人的通知书
八、用于通知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
九、破产案件债权申报书
十、用于公告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告
十一、用于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通知书
十二、用于通告被申请破产企业职工的公告
十三、用于通知其他法院中止执行的通知书
十四、用于通知其他法院中止无其他被告的债务纠纷案件诉

讼程序的通知书
十五、用于通知其他法院中止有其他被告的债务纠纷案件诉

讼程序的通知书
十六、用于通知其他法院移送案件的通知书
十七、用于受理时通知破产企业开户银行的通知书
十八、用于通知破产企业开户银行返回扣款的通知书
十九、用于中止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二十、用于核定债权的民事裁定书
二十一、用于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的公告
二十二、用于经整顿后终结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二十三、用于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
二十四、用于债务人申请宣告企业破产的民事裁定书
二十五、用于宣告企业破产的公告
二十六、用于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通知书
二十七、用于通知破产企业的财产持有人交付财产的通知书
二十八、用于处理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异议的

民事裁定书
二十九、用于对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强制执行的

民事裁定书
三十、用于宣告破产时通知破产企业开户银行的通知书
三十一、用于宣告破产后通知审计、监察部门的通知书
三十二、用于指定破产清算组成员的公函
三十三、用于撤销破产清算组决定的民事裁定书
三十四、用于驳回债权人请求撤销破产清算组决定的申请的

民事裁定书
三十五、用于确认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赔偿责任的民事裁定书
三十六、用于确认破产清算组破产财产处理或分配方案的民

事裁定书
三十七、用于通知债权人受领破产财产的通知书
三十八、用于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三十九、用于撤销清算组的决定
四十、附件: 破产案件卷宗装订规则
第三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第一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实施条例(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节选)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

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二章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企业

破产的通知、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

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

几个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法发〔1997〕2号文件第三条

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

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

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破产案件工作协调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工企业包头市玻璃钢厂

能否宣告破产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

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蒙古化肥生产供销技术

服务联营公司申请破产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青海省非金属矿工业公司

债权债务清偿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法院公告一律由

《人民法院报》刊登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申法院公告一律由

《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计(师)事务所执业审计师

可以接受清算组的聘任参与企业破产清算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破产案件的债务人未被

执行的财产均应中止执行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

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

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

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

承担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

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消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中国农业银行

湖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申请宣告

武汉货柜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

两份抵押合同效力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哈尔滨百货采购供应站

申请破产一案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营农场能否破产及

破产后土地如何处置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

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

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

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

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

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高新技术实业总公司破产案中

有关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

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终结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11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函
关于破产案件中涉及银行给企业基本生活费

贷款应如何清偿的复函
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

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

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

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

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

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

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

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第三章政策文件
一、综合性实施操作类
二、社会保障与人员安置类
三、下岗职工生活与再就业类
四、确保稳定类
五、评估、计价类
六、土地使用权类
七、社会职能移交类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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