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疑难释解及工作实务

副标题:无

作   者:丛支水,李晓峰著

分类号:

ISBN:978780097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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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图书介绍:本书由“律师信箱”和“工作实务”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收集了李晓峰在报纸上以专栏形式就全国各地读者有关土地法律疑难问题所做的解答,第二部分是丛支水同志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

目录


律师信箱
律师信箱之一:这种重申是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吗
律师信箱之二:土地局能否注销此类土地使用证
律师信箱之三:这种越权批地行为如何处理
律师信箱之四:私自转让土地应严处
律师信箱之五:这些土地如何确权
律师信箱之六:划拨转为出让 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信箱之七:如何理解“非法所得”
律师信箱之八:这种土地类型如何认定
律师信箱之九:施工人员的行为也违法
律师信箱之十:这不属加重处罚
律师信箱之十一: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律师信箱之十二: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律师信箱之十三:这种行为是“非法转让土地”吗
律师信箱之十四:这笔贷款是非法所得吗
律师信箱之十五:这起案件如何处理
律师信箱之十六:本案当事人可以起诉
律师信箱之十七:怎样给本案定性
律师信箱之十八:法院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信箱之十九:这是非法转让
律师信箱之二十:如何核定土地抵押期限
律师信箱之二十一:处理决定书应由谁作出
律师信箱之二十二:行政公署能否受理这些案件
律师信箱之二十三:这种行为属非法转让土地
律师信箱之二十四:这宗土地应先出让再转让
律师信箱之二十五:该案中的非法所得是多少
律师信箱之二十六:这类土地如何处置
律师信箱之二十七: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律师信箱之二十八:权属问题应由政府处理
律师信箱之二十九:此案如何定性
律师信箱之三十:什么是设定登记
律师信箱之三十一:这种情况应办审批手续
律师信箱之三十二:这份审批表起什么作用
律师信箱之三十三:这是非法转让行为
律师信箱之三十四: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信箱之三十五:本案应适用哪个条款
律师信箱之三十六:收取规费能否视为批准用地
律师信箱之三十七:怎样理解这两项条款
律师信箱之三十八:这宗地能否视为国有土地
律师信箱之三十九:这两条规定矛盾吗
律师信箱之四十:房地产抵押后方有效
律师信箱之四十一:自留地可依法收回
律师信箱之四十二:超占土地应作非法占地论处
律师信箱之四十三:合作建房必须合法
律师信箱之四十四:物是人非 地权不变
律师信箱之四十五:地落谁家
律师信箱之四十六:告状不要进错门
律师信箱之四十七:丧失土地使用权种种
律师信箱之四十八:可以参照有关适用规定
律师信箱之四十九:弄清两个不同概念
律师信箱之五十:林场也应办土地使用证
律师信箱之五十一:不必钻法律空子
律师信箱之五十二:本案不是承包是转让
律师信箱之五十三:土地部门有权制止这种行为
律师信箱之五十四:可以征收土地增值费
律师信箱之五十五:该居民的行为应是非法占地
律师信箱之五十六:土地被征用 权属应改变
律师信箱之五十七:这是非法转让土地
律师信箱之五十八:共同违法如何处罚
律师信箱之五十九:登记错误必须更正
律师信箱之六十:判决:实体合法 程序欠妥
律师信箱之六十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权
律师信箱之六十二:这种联建方式是否合法
律师信箱之六十三:法院有权这样做吗
律师信箱之六十四:既是借的就该还
律师信箱之六十五:这起行政复议案不应受理
律师信箱之六十六:该如何追究他们的责任
律师信箱之六十七:村集体组织有权拍卖转让土地吗
律师信箱之六十八:这宗地能否直接出让
律师信箱之六十九:没有获批的征地协议无效
律师信箱之七十:玻璃“种”进耕地里——违法
律师信箱之七十一:兄弟反目 房产咋断
律师信箱之七十二:建房申请 该批
律师信箱之七十三:政府不能收集体土地出让金
律师信箱之七十四:不是你的就别勉强
律师信箱之七十五:污染引发的纠纷
律师信箱之七十六:非法所得包括土地
律师信箱之七十七:用地许可证被撤 房屋却建成 咋办
律师信箱之七十八:旧账 两招搞定
律师信箱之七十九:继续违法当纠正
律师信箱之八十:这一行为两处违法
律师信箱之八十一:非法抵押如何查处
律师信箱之八十二:一房私下转三家合法吗
律师信箱之八十三:这是民事委托
律师信箱之八十四:确权之前稍安勿躁
律师信箱之八十五:宅基地只能一家管
律师信箱之八十六:此案为非法转让土地
律师信箱之八十七:这两本土地使用权证无效
律师信箱之八十八:刘某应负责任吗
律师信箱之八十九:怎样造田才合法
律师信箱之九十:向购房户收取出让金错了吗
律师信箱之九十一:应按非法占地论处
律师信箱之九十二:如何出让这宗地
律师信箱之九十三:“竞价择位”有无违法嫌疑
工作实务
“三三”制搞活土地开发整理
土地信访工作不能放松
怎样建设地籍信息系统
强化宣传教育 严格执法监察
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制度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干就干出个样子来
努力开拓创佳绩 团结拼搏争一流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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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疑难释解及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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