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目录
《摩奴法伦》汉译本序
译者前言
《摩奴法论》目录
第一章 创世说本书提要
第一章 创世说本书提要
一、引语
第二章 法的定义和本源再生人的圣礼和宗教义务梵行期的法
一、法的定义
二、法的本源
(5)入教礼及其诸规则
(10)梵行者的戒行
第三章 家居期的法(一)
一、家居期的开始
(1)梵行期的期限
二、家居期的义务
(2)祖祭仪式的各种规则
第四章 家居期的法(二)
一、家居期的生计
(1)引语
二、沐浴者的法
第五章 家居期的法(三)
一、净食与不净食
(1)引语1
四、妇女的法
第六章 林居期的法遁世期的法
一、林居期的法
(1)引语2
二、遁世期的法
第七章 国王的法(一)
一、国王的尊严
十 八、国王的例行公事
第八章 国王的法(二)
一、论司法
(1)国王审理诉讼案件
三、论证据
四、论刑罚
五、典押与寄存法
第九章 国王的法(三)
一、夫妇法
四、施刑罚
六、治国术
第十章 杂种姓四种姓的职业
一、论杂种姓
(1)四种姓的关系
二、四种姓在有难时的职业
(2)四种姓在有难时的职业
第十一章 赎罪法
一、诸“沐浴者”及其应得待遇
三、论赎罪
(5)各种罪过专用的赎罪法
第十二章 行为的果报——转世与解脱
一、论行为的果报
(2)进入家居期的规则
(2)家居期的生计
(2)进入林居期的规则
(1)夫妇关系
第二章 法的定义和本源再生人的圣礼和宗教义务梵行期的法
第一章
(1)行为过失有十种、三类和三等
二、摩奴的创世说
(2)十八项法律的名目
第三章 家居期的法(一)
(1)宇宙最初的状态自在的出现
(3)宜娶的姑娘
(2)各种禁忌的食物(不净食)
(3)林居期的法
(2)纯种姓
第四章 家居期的法(二)
(1)法的本源
(3)杂种姓的来源
二、婆罗门进行祭祀的责任和特权
第五章 家居期的法(三)
第六章 林居期的法遁世期的法
第七章 国王的法(一)
(2)水的创造
第八章 国王的法(二)
(3)梵天的出生、称号和地位
(3)法庭的组成
(2)“三制”的含义
第九章 国王的法(三)
第十章 杂种姓四种姓的职业
(3)做行为和受果报者——命
第十一章 赎罪法
(4)天、地、空三界的创造
(3)沐浴者的戒行
第十二章 行为的果报——转世与解脱
(5)宇宙诸元素的创造
(2)如何对待吠陀经文之间的不一致
二、刑杖的重要
第二章
(4)命的转世过程
(3)什么样的人有权学习法论
(4)地域的划分和善人地区
(3)吃不净食的赎罪法
(4)八种结婚方式
(4)五祭
(6)祭祀和天神的创造
(4)净食
(7)三吠陀的创造
(4)开庭
(8)时间、宿曜和山河等的创造
(5)陈食的处置
(5)论三德
(9)苦行、言语和各种情感的创造
(5)事火和朔日祭与望日祭
(10)法与非法的划分
三、再生人的圣礼和义务
(6)四种收获祭
(6)论食肉
(2)子女法
(11)万物皆由五粗大元素构成
(5)保护无保护人的儿童和妇女的财产
(12)众生的行为和品性是生主赋予的
(1)诞生礼
(7)款待客人
(2)命名礼
三、国王的辅佐
(6)保管和没收无主的财产
(13)四种姓的产生
(14)男与女的产生
四、国王的品德
(15)摩奴的产生
(1)经济来源
(1)进入遁世期的规则
(7)堙而复现物的处置
(16)十大仙人的产生
(3)出屋礼和喂食礼
(4)剃发礼
(2)个人的清净、卫生和安全
(8)埋藏物的处置
(17)七摩奴、众天神和众梵仙的产生
1.年龄
(18)各种半神和祖先的产生
(19)雷电等自然现象的创造
(2)遁世期的法
(20)飞禽走兽的创造
(6)由三德决定的各分三等的三归趣
第三章
(21)虫子和植物的创造
(9)赃物的处置
2.穿着
(10)尊重种姓法、行会法和家族法
(4)杂种姓的地位
(1)婆罗门不事火的赎罪苦行
3.腰带
(22)生物的四种出生
(11)审理案件的总原则
4.圣线
(2)修赎罪苦行的原则
5.手杖
(5)佳期内的规则
(5)杂种姓的职业和居住区
二、不偿还债务法
6.乞食
(3)前世恶业未赎清的报应
(23)从梵天到植物是众生在轮回中的各种归趣
(24)自在的消失
7.进食
(6)论财礼
(6)旃陀罗和什弗巴格的社会地位
(7)罪人的命的转世
(25)宇宙的毁灭
五、谋臣
(4)罪的分类
(26)灵魂的退离
(7)优待女眷的理由
(27)灵魂的入世
(28)宇宙随自在的醒和睡而生和灭
二、遇丧清净法
(3)妇女在有难时的法
(7)杂种姓的识别
(29)《摩奴法论》的产生
8.啜饮
六、宰臣
(30)摩奴授权大仙苾力瞿讲述《摩奴法论》
三、苾力瞿在讲述《摩奴法论》前的话
七、大臣
(1)七摩奴和摩奴时期
(1)论证人的资格和义务
(8)种姓地位的改变
9.戴圣线
(8)家族的贵贱
八、使臣
(2)人的计时单位
10.更换圣线和手杖等的规则
(6)剪发礼
第四章
(3)祖先的日与夜
(7)女子的圣礼
(4)天神的日与夜
(1)家内的五祭
(5)人的四时代的计算法
(8)再生人的义务
九、城堡
(9)诵吠陀的规则
三、解脱之道
(6)天神时代的计算法
(4)男方退婚的规则
1.杀婆罗门的
(7)梵天的日与夜
(5)夫主外出前的责任
(1)四种姓的本业
(8)空风火水地的产生顺序和属性
十、王后
(6)对于不贤妇的惩罚
十 一、王室祭祀
(9)摩奴时期的计算法
(2)论伪证——对证人的告诫
十 二、税吏和监督官
(10)四时代每况愈下
1.梵祭(诵经)
1.婆罗门的
2.祖先祭(供祖先)
十 三、优待婆罗门
(8)求解脱的行为
3.天神祭(烧供)
(3)其布施不宜接受的各种人
(7)同夫诸妻的尊卑
四、弃吠陀者的修行
(11)梵天派给四种姓的本业
4.精灵祭(空供)
十 四、武士的法
(10)调伏诸根
(8)女子的婚姻
第五章
2.喝酒的
(4)日常的义务
5.人祭(供客人)
(5)诵吠陀
2.刹帝利的
五、结束语
(9)不宜收财礼
3.吠舍的
十 五、政治策略
4.首陀罗的
3.偷盗金子的
(12)婆罗门种姓至上
(11)朝褥和夕祷
(6)不宜诵吠陀的各种情况
(10)夫妇之间最高的法
(3)婆罗门为生活所迫时可以接受一切人的布施
(13)《摩奴法论》以规定婆罗门种姓的行为为主
(3)应以首陀罗对待的婆罗门
(14)学习和遵守《摩奴法论》的好处
(4)特定情况下所允许的伪证
二、分家法
4.玷污师父床第的
(1)平分法
(12)诵吠陀支和事火诵经无禁忌
(2)长子继承法
第六章
(15)习俗与法的关系
(5)对逾期不作证证人的惩罚
二、《摩奴法论》的秘要
四、梵行期的法
(6)检验证人作证的后效
5.杀母牛的
(1)门徒的资格
三、什物清净法
(7)神判法
四、《摩奴法论》的内容提要
(3)兄弟分家的份额
十 六、国内行政
第七章
(4)七种财产来源和十种生计
(2)行礼的规则
(8)有伪证的起诉无效
三、法的最深的奥秘
(4)未婚姐妹的份额
6.梵行者破戒的
五、本章结束语
(9)对伪证人的惩罚
(5)独只牲畜归长兄
(6)兄弟分家的其他规则
6.妻子的责任
1.日期
2.宜请的婆罗门及人数祖祭用的食物应忌的婆罗门
(1)各种刑罚的使用
7.丧失种姓罪的
8.沦为杂种姓罪的
(5)首陀罗的宗教地位
9.杀刹帝利、吠舍或首陀罗的
四、全书结束语
十 七、征税
(7)无子者的女儿有继承权
(7)处世的各种规则
(6)四种姓在有难时的职业的结束语
(2)货币单位和罚款的等级
三、四种姓的法的结束语
10.杀动物的
(3)论尊卑
第八章
(4)轨范师、亲教师、师父和祭官的定义
(8)过继子的继承权
11.砍树等等的
(1)典押法
(9)无权分得父产的儿子
(5)尊敬师长
(1)妇女的地位
(1)审理诉讼案件
(10)田生子的继承权
12.吃不净食的
(2)与谋臣议事
(2)妇女的义务
(3)贤妇的节操
(11)生母种姓不同的诸兄弟的分家法
(2)对利息的限制
(3)担保人的责任
(12)十二种儿子的地位
(6)善待门徒
(3)论外交和皇家政策的六种措施
(7)受鄙视者要处之泰然
13.偷盗的
(4)契约的有效与否
(8)梵行者的学习内容和方法
(13)十二种儿子的定义
五、结束语
(9)“再生”一词的含义
(5)国王的征税责任
14.性行为罪的
第九章
1.日常的法事
2.各种禁忌
(6)还清债务的规则
(7)寄存法
15.与丧失种姓者接触的
(14)遗产继承
(4)论出征和四种策略
3.各种义务
3.哪些人是交往者的净化者
4.应邀婆罗门的守则
16.再生人不按时入教的
4.师道尊严
5.各主要的祖先群
17.婆罗门接受恶人布施的
(15)女子遗产的继承
六、出卖他人财物法
18.再生人不救求救人的
19.被狗等等咬过的
20.不可交往者的
(5)论对被征服国的政策
(16)无权继承遗产的各种人
21.乘骆驼车及其他同类罪的
第十章
6.祖祭的器皿
7.祖祭始末的天神祭
(17)兄弟之间的财产关系
22.侮辱和伤害婆罗门的
(8)其食不宜食的各种人
8.上供的程序和规则
七、合伙事业法
(6)未规定赎罪法的罪过
(7)各种赎罪苦行及其特殊规则
八、不兑现布施法
(6)国王要不惜一切地保护自己
九、不付工资法
第十一章
(7)练兵、听情报和饮食起居
(18)母亲继承无后之子的遗产
(19)分家后发现的遗产或债务一律平分
5.发式和作息规则
十、违反协约法
(20)不准分的财产
三、赌斗法
十 一、撤销买卖法
(8)各种赎罪苦行的共同规则
6.论福
7.论孝敬师父和父母是最高的法
(9)乐施好善
(9)坦白和忏悔
十 二、主人与牧人之间的争议法
(1)施刑罚的若干原则
(10)苦行的法力
(2)对于四大罪人的惩罚
(10)积累功德的必要性
(11)学问可以得自一切人
第十二章
(12)缴纳谢师费的规则和终身门徒的规则
(3)对于大罪人所缴罚款的处置
(11)结交上等人
十 三、边界争议法
(12)接受布施
(11)秘密罪过的赎罪法
(4)施刑罚的总原则
(13)结束语
9.上供后的规则
(5)十八项法律的结束语
译后记
五、论拔除国刺(公安)
10.祖祭的必备条件
(13)不可妄言身份
(1)哪些人是国刺?
(14)家居期的终结
11.向祖先所讨的恩典
(15)结束语
12.祭团的处置
(2)侦探罪犯
13.招待族亲和外亲
14.祖祭后进行家内的空供
15.适宜祖祭的各种祭品及其价值
十 四、言语伤人法
(3)逮捕和处罚罪犯
16.适宜祖祭的时间
十 五、打人法
17.不可忽略祖祭
(3)结束语
(1)论国家的“七肢”及其相对的重要性
(2)论治国安邦的八种方法
十 六、偷盗法
(3)论婆罗门与刹帝利的关系
七、国王的法的结束语
八、吠舍的法
九、首陀罗的法
十、四种姓的法的结束语
十 七、强盗法
十 八、奸污妇女法
十 九、五种刑事犯
二 十、十八项法律以外的各种法规
二 十一、首陀罗与奴隶
二 十二、对吠舍和首陀罗的统治
二 十三、国王的其他职责
二 十四、结束语
var cpro_id = 'u317582';
译者前言
《摩奴法论》目录
第一章 创世说本书提要
第一章 创世说本书提要
一、引语
第二章 法的定义和本源再生人的圣礼和宗教义务梵行期的法
一、法的定义
二、法的本源
(5)入教礼及其诸规则
(10)梵行者的戒行
第三章 家居期的法(一)
一、家居期的开始
(1)梵行期的期限
二、家居期的义务
(2)祖祭仪式的各种规则
第四章 家居期的法(二)
一、家居期的生计
(1)引语
二、沐浴者的法
第五章 家居期的法(三)
一、净食与不净食
(1)引语1
四、妇女的法
第六章 林居期的法遁世期的法
一、林居期的法
(1)引语2
二、遁世期的法
第七章 国王的法(一)
一、国王的尊严
十 八、国王的例行公事
第八章 国王的法(二)
一、论司法
(1)国王审理诉讼案件
三、论证据
四、论刑罚
五、典押与寄存法
第九章 国王的法(三)
一、夫妇法
四、施刑罚
六、治国术
第十章 杂种姓四种姓的职业
一、论杂种姓
(1)四种姓的关系
二、四种姓在有难时的职业
(2)四种姓在有难时的职业
第十一章 赎罪法
一、诸“沐浴者”及其应得待遇
三、论赎罪
(5)各种罪过专用的赎罪法
第十二章 行为的果报——转世与解脱
一、论行为的果报
(2)进入家居期的规则
(2)家居期的生计
(2)进入林居期的规则
(1)夫妇关系
第二章 法的定义和本源再生人的圣礼和宗教义务梵行期的法
第一章
(1)行为过失有十种、三类和三等
二、摩奴的创世说
(2)十八项法律的名目
第三章 家居期的法(一)
(1)宇宙最初的状态自在的出现
(3)宜娶的姑娘
(2)各种禁忌的食物(不净食)
(3)林居期的法
(2)纯种姓
第四章 家居期的法(二)
(1)法的本源
(3)杂种姓的来源
二、婆罗门进行祭祀的责任和特权
第五章 家居期的法(三)
第六章 林居期的法遁世期的法
第七章 国王的法(一)
(2)水的创造
第八章 国王的法(二)
(3)梵天的出生、称号和地位
(3)法庭的组成
(2)“三制”的含义
第九章 国王的法(三)
第十章 杂种姓四种姓的职业
(3)做行为和受果报者——命
第十一章 赎罪法
(4)天、地、空三界的创造
(3)沐浴者的戒行
第十二章 行为的果报——转世与解脱
(5)宇宙诸元素的创造
(2)如何对待吠陀经文之间的不一致
二、刑杖的重要
第二章
(4)命的转世过程
(3)什么样的人有权学习法论
(4)地域的划分和善人地区
(3)吃不净食的赎罪法
(4)八种结婚方式
(4)五祭
(6)祭祀和天神的创造
(4)净食
(7)三吠陀的创造
(4)开庭
(8)时间、宿曜和山河等的创造
(5)陈食的处置
(5)论三德
(9)苦行、言语和各种情感的创造
(5)事火和朔日祭与望日祭
(10)法与非法的划分
三、再生人的圣礼和义务
(6)四种收获祭
(6)论食肉
(2)子女法
(11)万物皆由五粗大元素构成
(5)保护无保护人的儿童和妇女的财产
(12)众生的行为和品性是生主赋予的
(1)诞生礼
(7)款待客人
(2)命名礼
三、国王的辅佐
(6)保管和没收无主的财产
(13)四种姓的产生
(14)男与女的产生
四、国王的品德
(15)摩奴的产生
(1)经济来源
(1)进入遁世期的规则
(7)堙而复现物的处置
(16)十大仙人的产生
(3)出屋礼和喂食礼
(4)剃发礼
(2)个人的清净、卫生和安全
(8)埋藏物的处置
(17)七摩奴、众天神和众梵仙的产生
1.年龄
(18)各种半神和祖先的产生
(19)雷电等自然现象的创造
(2)遁世期的法
(20)飞禽走兽的创造
(6)由三德决定的各分三等的三归趣
第三章
(21)虫子和植物的创造
(9)赃物的处置
2.穿着
(10)尊重种姓法、行会法和家族法
(4)杂种姓的地位
(1)婆罗门不事火的赎罪苦行
3.腰带
(22)生物的四种出生
(11)审理案件的总原则
4.圣线
(2)修赎罪苦行的原则
5.手杖
(5)佳期内的规则
(5)杂种姓的职业和居住区
二、不偿还债务法
6.乞食
(3)前世恶业未赎清的报应
(23)从梵天到植物是众生在轮回中的各种归趣
(24)自在的消失
7.进食
(6)论财礼
(6)旃陀罗和什弗巴格的社会地位
(7)罪人的命的转世
(25)宇宙的毁灭
五、谋臣
(4)罪的分类
(26)灵魂的退离
(7)优待女眷的理由
(27)灵魂的入世
(28)宇宙随自在的醒和睡而生和灭
二、遇丧清净法
(3)妇女在有难时的法
(7)杂种姓的识别
(29)《摩奴法论》的产生
8.啜饮
六、宰臣
(30)摩奴授权大仙苾力瞿讲述《摩奴法论》
三、苾力瞿在讲述《摩奴法论》前的话
七、大臣
(1)七摩奴和摩奴时期
(1)论证人的资格和义务
(8)种姓地位的改变
9.戴圣线
(8)家族的贵贱
八、使臣
(2)人的计时单位
10.更换圣线和手杖等的规则
(6)剪发礼
第四章
(3)祖先的日与夜
(7)女子的圣礼
(4)天神的日与夜
(1)家内的五祭
(5)人的四时代的计算法
(8)再生人的义务
九、城堡
(9)诵吠陀的规则
三、解脱之道
(6)天神时代的计算法
(4)男方退婚的规则
1.杀婆罗门的
(7)梵天的日与夜
(5)夫主外出前的责任
(1)四种姓的本业
(8)空风火水地的产生顺序和属性
十、王后
(6)对于不贤妇的惩罚
十 一、王室祭祀
(9)摩奴时期的计算法
(2)论伪证——对证人的告诫
十 二、税吏和监督官
(10)四时代每况愈下
1.梵祭(诵经)
1.婆罗门的
2.祖先祭(供祖先)
十 三、优待婆罗门
(8)求解脱的行为
3.天神祭(烧供)
(3)其布施不宜接受的各种人
(7)同夫诸妻的尊卑
四、弃吠陀者的修行
(11)梵天派给四种姓的本业
4.精灵祭(空供)
十 四、武士的法
(10)调伏诸根
(8)女子的婚姻
第五章
2.喝酒的
(4)日常的义务
5.人祭(供客人)
(5)诵吠陀
2.刹帝利的
五、结束语
(9)不宜收财礼
3.吠舍的
十 五、政治策略
4.首陀罗的
3.偷盗金子的
(12)婆罗门种姓至上
(11)朝褥和夕祷
(6)不宜诵吠陀的各种情况
(10)夫妇之间最高的法
(3)婆罗门为生活所迫时可以接受一切人的布施
(13)《摩奴法论》以规定婆罗门种姓的行为为主
(3)应以首陀罗对待的婆罗门
(14)学习和遵守《摩奴法论》的好处
(4)特定情况下所允许的伪证
二、分家法
4.玷污师父床第的
(1)平分法
(12)诵吠陀支和事火诵经无禁忌
(2)长子继承法
第六章
(15)习俗与法的关系
(5)对逾期不作证证人的惩罚
二、《摩奴法论》的秘要
四、梵行期的法
(6)检验证人作证的后效
5.杀母牛的
(1)门徒的资格
三、什物清净法
(7)神判法
四、《摩奴法论》的内容提要
(3)兄弟分家的份额
十 六、国内行政
第七章
(4)七种财产来源和十种生计
(2)行礼的规则
(8)有伪证的起诉无效
三、法的最深的奥秘
(4)未婚姐妹的份额
6.梵行者破戒的
五、本章结束语
(9)对伪证人的惩罚
(5)独只牲畜归长兄
(6)兄弟分家的其他规则
6.妻子的责任
1.日期
2.宜请的婆罗门及人数祖祭用的食物应忌的婆罗门
(1)各种刑罚的使用
7.丧失种姓罪的
8.沦为杂种姓罪的
(5)首陀罗的宗教地位
9.杀刹帝利、吠舍或首陀罗的
四、全书结束语
十 七、征税
(7)无子者的女儿有继承权
(7)处世的各种规则
(6)四种姓在有难时的职业的结束语
(2)货币单位和罚款的等级
三、四种姓的法的结束语
10.杀动物的
(3)论尊卑
第八章
(4)轨范师、亲教师、师父和祭官的定义
(8)过继子的继承权
11.砍树等等的
(1)典押法
(9)无权分得父产的儿子
(5)尊敬师长
(1)妇女的地位
(1)审理诉讼案件
(10)田生子的继承权
12.吃不净食的
(2)与谋臣议事
(2)妇女的义务
(3)贤妇的节操
(11)生母种姓不同的诸兄弟的分家法
(2)对利息的限制
(3)担保人的责任
(12)十二种儿子的地位
(6)善待门徒
(3)论外交和皇家政策的六种措施
(7)受鄙视者要处之泰然
13.偷盗的
(4)契约的有效与否
(8)梵行者的学习内容和方法
(13)十二种儿子的定义
五、结束语
(9)“再生”一词的含义
(5)国王的征税责任
14.性行为罪的
第九章
1.日常的法事
2.各种禁忌
(6)还清债务的规则
(7)寄存法
15.与丧失种姓者接触的
(14)遗产继承
(4)论出征和四种策略
3.各种义务
3.哪些人是交往者的净化者
4.应邀婆罗门的守则
16.再生人不按时入教的
4.师道尊严
5.各主要的祖先群
17.婆罗门接受恶人布施的
(15)女子遗产的继承
六、出卖他人财物法
18.再生人不救求救人的
19.被狗等等咬过的
20.不可交往者的
(5)论对被征服国的政策
(16)无权继承遗产的各种人
21.乘骆驼车及其他同类罪的
第十章
6.祖祭的器皿
7.祖祭始末的天神祭
(17)兄弟之间的财产关系
22.侮辱和伤害婆罗门的
(8)其食不宜食的各种人
8.上供的程序和规则
七、合伙事业法
(6)未规定赎罪法的罪过
(7)各种赎罪苦行及其特殊规则
八、不兑现布施法
(6)国王要不惜一切地保护自己
九、不付工资法
第十一章
(7)练兵、听情报和饮食起居
(18)母亲继承无后之子的遗产
(19)分家后发现的遗产或债务一律平分
5.发式和作息规则
十、违反协约法
(20)不准分的财产
三、赌斗法
十 一、撤销买卖法
(8)各种赎罪苦行的共同规则
6.论福
7.论孝敬师父和父母是最高的法
(9)乐施好善
(9)坦白和忏悔
十 二、主人与牧人之间的争议法
(1)施刑罚的若干原则
(10)苦行的法力
(2)对于四大罪人的惩罚
(10)积累功德的必要性
(11)学问可以得自一切人
第十二章
(12)缴纳谢师费的规则和终身门徒的规则
(3)对于大罪人所缴罚款的处置
(11)结交上等人
十 三、边界争议法
(12)接受布施
(11)秘密罪过的赎罪法
(4)施刑罚的总原则
(13)结束语
9.上供后的规则
(5)十八项法律的结束语
译后记
五、论拔除国刺(公安)
10.祖祭的必备条件
(13)不可妄言身份
(1)哪些人是国刺?
(14)家居期的终结
11.向祖先所讨的恩典
(15)结束语
12.祭团的处置
(2)侦探罪犯
13.招待族亲和外亲
14.祖祭后进行家内的空供
15.适宜祖祭的各种祭品及其价值
十 四、言语伤人法
(3)逮捕和处罚罪犯
16.适宜祖祭的时间
十 五、打人法
17.不可忽略祖祭
(3)结束语
(1)论国家的“七肢”及其相对的重要性
(2)论治国安邦的八种方法
十 六、偷盗法
(3)论婆罗门与刹帝利的关系
七、国王的法的结束语
八、吠舍的法
九、首陀罗的法
十、四种姓的法的结束语
十 七、强盗法
十 八、奸污妇女法
十 九、五种刑事犯
二 十、十八项法律以外的各种法规
二 十一、首陀罗与奴隶
二 十二、对吠舍和首陀罗的统治
二 十三、国王的其他职责
二 十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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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奴法论:印度教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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