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conomic Approach to the Law of Evidence

副标题:无

作   者:(美)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著;徐昕,徐昀译

分类号:

ISBN:978780083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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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第一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最小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地牺牲效率,它事实上是相当有效率的,并可能优越于大陆法系纠问制的证据制度;但他也提出了诸多改革建议。    [

目录

代译序:
 事实发现的效率维度——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解读\徐昕
 摘要
 引言
第一部分 证据的经济分析
 一、如何进行分析
 二、搜寻模型
 三、成本最小化模型
 四、有关这些模型的一些补充观察
第二部分 事实探知的结构
 一、纠问制与对抗制,尤其关于美国的陪审团
 (一)“纯”制度的比较研究
 (二)混合型制度与切实可行的改革
 (三)概括性比较
 二、证明责任
 (一)提出证据的责任
 (二)说服责任
 (三)统计证据
 1.公共汽车案
 2.统计上的显著性
 (四)概率的乘积规则
 (五)偏倚的事实发现者和律师要求
 陪审员回避的强制异议
 三、法官对陪审团;抑或什么是事实
第三部分 《联邦证据规则》
 一、无害之错
 二、限制性指示
 三、关联性
 四、品格证据
 五、补救与和解要约
 (一)事后补救规则和认知错觉问题
 (二)和解要约不具可采性
 六、传闻
 七、证据特权及证据排除规则
 (一)婚姻关系特权
 (二)律师一委托人之间的特权
 (三)搜查和扣押中的证据排除规则
 (四)反对强制自证其罪的特权
 八、专家证人
 (一)党派性
 (二)易理解性
 (三)专家的抵消效果
 (四)专家证言额外的社会成本
 (五)改革建议
 结论
 致谢
 附录:理查德?A?波斯纳的作品目录
 初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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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conomic Approach to the Law of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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