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法制改革者——伍廷芳

副标题:无

作   者:张富强著

分类号:

ISBN:9787218059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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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伍廷芳,广东新会人,3岁随父从新加坡返广州芳村定居。清末民初著名的法律改革家、司法改革实践者,先后就读香港圣保罗学院和伦敦林肯律师学院,是首位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曾在香港任大律师。后入李鸿章幕府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旋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1l902年主持修订法律,提出废除酷刑、建立陪审员和律师制度等主张。1911年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清室退位。1912年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主持民国的司法改革事宜。本书以翔实的史料和通俗的文字,描述了伍廷芳主持清末法律改革和民初司法改革实践的生平事迹,并对其一生的功过作了客观的评价。

目录

第一章 向西方寻求真理
一、少年时代
二、参与我国第一份中文日报的创办
三、海外学习法律
四、首位华人大律师
第二章 协办洋务的干才
一、李鸿章的法律顾问
二、筹办近代铁路
三、参与清末对外交涉
第三章 清末法制改革的主持者
一、大力翻译西方法律典籍
二、积极改革旧律法之酷刑
三、勇于推进新律法的建设
四、创设法律学堂
第四章 两度出使美国
 一、首度使美
 二、再度使美
第五章 投身民主革命的爱国者
 一、出任沪这都督府的外交部长
 二、寻求国内外人士对新政权的支持
 三、通过南北和谈宣告帝制终结
第六章 司法独立的实践者
 一、国家自强从司法改良始
 二、司法改良以司法独立为核心
 三、司法权不能受行政的干预 
第七章 与革命党人的关系
 一、从合作到疏远
 二、谴责袁世凯复辟帝制
 三、回归于革命党人
第八章 英雄暮年
 一、忧愤而终
 二、盖棺定论
大事年表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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