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本书即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原因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第三章是对民事法律关系基本结构的分析,第四章是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论述,第五、六、七、八章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研究,第九、十、十一章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因即民事法律事实的探究。其余三章则分别论及民法基本知识、基本原则和民法的适用。
本书的写作目的是通过对相关研究成果的整理与分析,阐释民法总论中的法理、概念及规则,就争论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尽可能将由德国人创造的民法概念、制度和价值与中国社会现实结合起来,解决中国面临的法律问题。本书力求言简意赅,即说理透彻又不作宏篇巨论。当然,就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本书也是不惜笔墨的。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发展史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与民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伦理基础
第五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节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一节 权利的本质与民事权利的含义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与竞合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客体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转让与消灭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七节 民事义务
第八节 民事责任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六节 自然人的特殊形式
第七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含义与本质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与住所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第七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第六节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含义、分类与制度价值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代理法律关系
第四节 代理行为
第五节 无权代理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五节 期限
第十二章 民法的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民法的适用原则
第三节 民法适用的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 民法的概念
二 民法的语源
三 民法的调整对象
四 民法与民法学
第二节 民法的发展史
一 大陆法系民法的发展史
二 近代民法与现代民法的基本特点
三 中国民法发展史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与民法学的体系
一 民法的本质
二 民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伦理基础
一 “人”是民法最核心的概念
二 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与社会学意义上的“人”
三 伦理学意义上的“人”与民法上的“人”
四 民法的社会伦理基础
第五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 民法与商法
二 民法与行政法
三 民法与经济法
四 民法与劳动法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一 民法渊源的含义
二 我国民法的渊源
三 交易习惯与技术标准不是我国民法的渊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特点
二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平等原则
一 平等原则的含义
二 平等原则的体现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一 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
二 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三 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第四节 公平原则
一 公平原则的含义
二 公平原则的体现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二 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一 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
二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表现
第七节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一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含义
二 对权利滥用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三 诚实信用原则对规制权利滥用的作用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价值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民事法律事实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二 民事法律事实的含义
三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四章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一节 权利的本质与民事权利的含义
一 权利的本质
二 民事权利的含义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与竞合
一 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 民事权利的竞合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客体
一 民事权利客体的含义
二 物
三 无体财产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转让与消灭
一 民事权利的取得
二 民事权利的转让
三 民事权利的消灭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一 民事权利行使的含义
二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法
三 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
四 民事权利的失效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一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
二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
三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第七节 民事义务
一 民事义务的概念
二 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 民事义务的履行
第八节 民事责任
一 民事责任的本质
二 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三 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联系及区别
四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别
五 民事责任的分类
六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 自然人的概念
二 自然人与公民
三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四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五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 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二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三 自然人的其他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一 监护的概念
二 监护的性质
三 监护人的设立
四 监护人的职责
五 监护人的变更
六 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 宣告失踪
二 宣告死亡
第六节 自然人的特殊形式
一 个体工商户
二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 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
第七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 住所的概念
二 住所的设定
三 住所的法律意义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含义与本质
一 法人的含义
二 法人的本质
三 法人人格的否认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一 公法人与私法人
二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三 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
四 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五 我国民法采纳的法人分类方法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 关于目的范围对法人限制的探讨
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一 法人的设立
二 法人资格的取得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与住所
一 法人的机关
二 法人的住所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一 法人的变更
二 法人的消灭
第七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概述
一 非法人组织的含义
二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
三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四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五 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能力
第二节 合伙
一 合伙的含义与特征
二 合伙的法律性质
三 合伙的分类
四 合伙企业
五 个人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 个人独资企业
二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三 筹建中的法人
第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 人身权的含义
二 人格与人格权
三 身份与身份权
第二节 人格权
一 人格权的立法模式
二 人格权的分类
三 自然人人格权
四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一 身份权的类型
二 对身份权的保护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法律行为理论与制度的发展史
二 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四 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与决议
二 债权行为、物权行为、亲属行为与继承行为
三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四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五 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六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七 主行为与从行为
八 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九 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 意思表示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二 意思表示的分类
三 意思表示的形式
四 意思表示的发出与生效
五 意思表示的瑕疵
六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七 意思表示不自由
八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三 当事人须适格
四 标的须确定、合法、妥当
五 意思表示形式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一 条件与期限的含义
二 不许附条件或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 条件的要件
四 条件的类型
五 条件的效力
六 期限的类型与效力
第六节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二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三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 行为基础的瑕疵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含义、分类与制度价值
一 代理的含义与特征
二 代理与类似制度的区别
三 代理的分类
四 代理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 代理权
一 代理权的含义与性质
二 代理权的取得
三 代理权的范围
四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五 代理权的消灭
第三节 代理法律关系
一 代理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二 代理基础关系
三 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 被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 第三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代理行为
一 代理行为的含义与性质
二 代理行为的成立要件
三 代理行为的生效要件
四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无权代理
一 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 狭义无权代理
三 表见代理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 时效的含义与种类
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三 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
一 诉讼时效的客体的含义
二 基于身份权产生的请求权
三 基于人格权或支配权产生的请求权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
一 诉讼时效期间的含义
二 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三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五 最长权利保护期限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 关于诉讼时效效力的立法主义
二 诉讼时效效力的内容
三 关于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
四 诉讼时效利益的抛弃
第五节 期限
一 期限的含义
二 期限的价值
三 期限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章 民法的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二 民法对空间的适用范围
三 民法对时间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民法的适用原则
一 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二 新法优先于旧法
三 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四 强行法优先于任意法
五 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六 无具体规定时适用法律原则
第三节 民法适用的方法
一 民法适用中的基本思维模式
二 民法的解释
三 法律漏洞的填补
主要参考文献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发展史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与民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伦理基础
第五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节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一节 权利的本质与民事权利的含义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与竞合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客体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转让与消灭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七节 民事义务
第八节 民事责任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六节 自然人的特殊形式
第七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含义与本质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与住所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第七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第六节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含义、分类与制度价值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代理法律关系
第四节 代理行为
第五节 无权代理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五节 期限
第十二章 民法的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民法的适用原则
第三节 民法适用的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 民法的概念
二 民法的语源
三 民法的调整对象
四 民法与民法学
第二节 民法的发展史
一 大陆法系民法的发展史
二 近代民法与现代民法的基本特点
三 中国民法发展史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与民法学的体系
一 民法的本质
二 民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伦理基础
一 “人”是民法最核心的概念
二 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与社会学意义上的“人”
三 伦理学意义上的“人”与民法上的“人”
四 民法的社会伦理基础
第五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 民法与商法
二 民法与行政法
三 民法与经济法
四 民法与劳动法
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
一 民法渊源的含义
二 我国民法的渊源
三 交易习惯与技术标准不是我国民法的渊源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特点
二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平等原则
一 平等原则的含义
二 平等原则的体现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一 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
二 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三 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第四节 公平原则
一 公平原则的含义
二 公平原则的体现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二 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一 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
二 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表现
第七节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一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含义
二 对权利滥用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三 诚实信用原则对规制权利滥用的作用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价值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与民事法律事实
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二 民事法律事实的含义
三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四章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一节 权利的本质与民事权利的含义
一 权利的本质
二 民事权利的含义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与竞合
一 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 民事权利的竞合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客体
一 民事权利客体的含义
二 物
三 无体财产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转让与消灭
一 民事权利的取得
二 民事权利的转让
三 民事权利的消灭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一 民事权利行使的含义
二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法
三 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
四 民事权利的失效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一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式
二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
三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第七节 民事义务
一 民事义务的概念
二 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 民事义务的履行
第八节 民事责任
一 民事责任的本质
二 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三 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的联系及区别
四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区别
五 民事责任的分类
六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五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 自然人的概念
二 自然人与公民
三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四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五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 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
二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三 自然人的其他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一 监护的概念
二 监护的性质
三 监护人的设立
四 监护人的职责
五 监护人的变更
六 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 宣告失踪
二 宣告死亡
第六节 自然人的特殊形式
一 个体工商户
二 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 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
第七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 住所的概念
二 住所的设定
三 住所的法律意义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含义与本质
一 法人的含义
二 法人的本质
三 法人人格的否认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一 公法人与私法人
二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三 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
四 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五 我国民法采纳的法人分类方法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 关于目的范围对法人限制的探讨
四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一 法人的设立
二 法人资格的取得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与住所
一 法人的机关
二 法人的住所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与消灭
一 法人的变更
二 法人的消灭
第七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概述
一 非法人组织的含义
二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
三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四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五 非法人组织的民事能力
第二节 合伙
一 合伙的含义与特征
二 合伙的法律性质
三 合伙的分类
四 合伙企业
五 个人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 个人独资企业
二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三 筹建中的法人
第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概述
一 人身权的含义
二 人格与人格权
三 身份与身份权
第二节 人格权
一 人格权的立法模式
二 人格权的分类
三 自然人人格权
四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一 身份权的类型
二 对身份权的保护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法律行为理论与制度的发展史
二 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四 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多方行为与决议
二 债权行为、物权行为、亲属行为与继承行为
三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四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五 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六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七 主行为与从行为
八 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九 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 意思表示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二 意思表示的分类
三 意思表示的形式
四 意思表示的发出与生效
五 意思表示的瑕疵
六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七 意思表示不自由
八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三 当事人须适格
四 标的须确定、合法、妥当
五 意思表示形式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一 条件与期限的含义
二 不许附条件或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 条件的要件
四 条件的类型
五 条件的效力
六 期限的类型与效力
第六节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效力有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二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三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 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 行为基础的瑕疵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含义、分类与制度价值
一 代理的含义与特征
二 代理与类似制度的区别
三 代理的分类
四 代理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 代理权
一 代理权的含义与性质
二 代理权的取得
三 代理权的范围
四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五 代理权的消灭
第三节 代理法律关系
一 代理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二 代理基础关系
三 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 被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 第三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代理行为
一 代理行为的含义与性质
二 代理行为的成立要件
三 代理行为的生效要件
四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无权代理
一 无权代理的概念
二 狭义无权代理
三 表见代理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一 时效的含义与种类
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三 诉讼时效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
一 诉讼时效的客体的含义
二 基于身份权产生的请求权
三 基于人格权或支配权产生的请求权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
一 诉讼时效期间的含义
二 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三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五 最长权利保护期限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 关于诉讼时效效力的立法主义
二 诉讼时效效力的内容
三 关于诉讼时效的举证责任
四 诉讼时效利益的抛弃
第五节 期限
一 期限的含义
二 期限的价值
三 期限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章 民法的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二 民法对空间的适用范围
三 民法对时间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民法的适用原则
一 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
二 新法优先于旧法
三 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四 强行法优先于任意法
五 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六 无具体规定时适用法律原则
第三节 民法适用的方法
一 民法适用中的基本思维模式
二 民法的解释
三 法律漏洞的填补
主要参考文献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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