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医事法新论》可以获取医疗与法律的双重知识。接着作者还对作为医疗文书主要种类的病历的阅览及誊写等请求权、病历涉及的患者的隐私权加以说明,最后讨论了医疗文书之伪造、变造与登载不实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通过以上叙述,使我们获得了医疗文书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的完整而正确的知识。
目录
杨序
陈序
过失论的现代课题(代序)
第一篇总 论
第一章医疗与法
一、两个侧面
二、医与法的交错
三、医事法学
四、医事法的课题
五、医事法的分类
六、医疗相关学科
七、小结
第二章医疗人员
一、类别及定义
二、医疗机构
三、医师
四、实习医师
五、药师
六、护理人员
七、助产人员
八、物理治疗师
九、职能治疗师
十、医事放射师
十一、其他人员
第三章医疗行为
一、医疗行为的定义
二、概念的整理
三、医疗辅助行为
四、医师不在时
五、医疗行为之特性
六、医疗的不确定性
第四章医疗业务
一、业务之意义
二、医业的独占
三、医师业务
四、护理业务
五、助产业务
六、医事放射业务
七、物理治疗业务
八、职能治疗业务
九、医事检验业务
十、牙体技术业务
十一、呼吸治疗业务
十二、语言治疗业务
十三、心理师业务
第五章药事业务
一、药品的定义
二、制药产业
三、药品分类
四、药师的业务
五、业务的执行
六、名称的独占
七、临床药师的任务
八、药剂生的业务
第六章医药广告
一、广告的意义
二、医疗广告
三、发布医学新知
四、不当广告
五、医疗促销
六、药物广告
七、器材广告
八、网络广告
九、广告立法
十、广告规范
十一、事前核准
十二、违规广告
第七章医疗契约
一、概说
二、医疗契约当事人
三、无因管理
四、保险健诊契约
五、强制医疗
六、医疗契约的成立
七、契约之性质
八、医疗机构的给付义务
九、医师的给付义务
十、病患的义务
十一、医疗契约之消灭
第八章医师义务
一、概说
二、亲自诊察
三、制作病历
四、保密义务
五、交付证明文书
六、其他义务
第九章救急义务
一、意义
二、“法律”性质
三、义务违反时
四、与“刑法”的交错
五、与“民法”的交错
第十章医疗文书
一、概说
二、文书种类
三、病历
四、病历的制作
五、病历的持有
六、病历的所有
七、病历的内容
八、病历的保存
九、病历的性质
十、病历的复制
十一、电子病历
十二、电子病历与病患隐私
十三、病历的伪造与变造
第二篇医病关系
第十一章医师与病患之间
一、医病的角色扮演
二、医病关系的内容
三、医病关系模式
四、医病信息不对等
五、医疗的人文关怀
第十二章病患的权利章典
一、权利意识的崛起
二、病患权利法制
三、结语
第十三章医师的说明义务
一、义务的产生背景
二、说明义务的机能
三、说明义务的依据
四、说明义务的类型
五、说明义务的性质
六、适当说明的判断
七、说明义务的执行
八、说明什么
九、风险的告知
十、说明指导原则
十一、医师的医疗特权
十二、说明义务的免除
十三、利益信赖模式
十四、说明义务的违反
第十四章病患的知情同意
一、自主权的理论背景
……
第三篇医疗事故
第四篇医疗责任
后记
陈序
过失论的现代课题(代序)
第一篇总 论
第一章医疗与法
一、两个侧面
二、医与法的交错
三、医事法学
四、医事法的课题
五、医事法的分类
六、医疗相关学科
七、小结
第二章医疗人员
一、类别及定义
二、医疗机构
三、医师
四、实习医师
五、药师
六、护理人员
七、助产人员
八、物理治疗师
九、职能治疗师
十、医事放射师
十一、其他人员
第三章医疗行为
一、医疗行为的定义
二、概念的整理
三、医疗辅助行为
四、医师不在时
五、医疗行为之特性
六、医疗的不确定性
第四章医疗业务
一、业务之意义
二、医业的独占
三、医师业务
四、护理业务
五、助产业务
六、医事放射业务
七、物理治疗业务
八、职能治疗业务
九、医事检验业务
十、牙体技术业务
十一、呼吸治疗业务
十二、语言治疗业务
十三、心理师业务
第五章药事业务
一、药品的定义
二、制药产业
三、药品分类
四、药师的业务
五、业务的执行
六、名称的独占
七、临床药师的任务
八、药剂生的业务
第六章医药广告
一、广告的意义
二、医疗广告
三、发布医学新知
四、不当广告
五、医疗促销
六、药物广告
七、器材广告
八、网络广告
九、广告立法
十、广告规范
十一、事前核准
十二、违规广告
第七章医疗契约
一、概说
二、医疗契约当事人
三、无因管理
四、保险健诊契约
五、强制医疗
六、医疗契约的成立
七、契约之性质
八、医疗机构的给付义务
九、医师的给付义务
十、病患的义务
十一、医疗契约之消灭
第八章医师义务
一、概说
二、亲自诊察
三、制作病历
四、保密义务
五、交付证明文书
六、其他义务
第九章救急义务
一、意义
二、“法律”性质
三、义务违反时
四、与“刑法”的交错
五、与“民法”的交错
第十章医疗文书
一、概说
二、文书种类
三、病历
四、病历的制作
五、病历的持有
六、病历的所有
七、病历的内容
八、病历的保存
九、病历的性质
十、病历的复制
十一、电子病历
十二、电子病历与病患隐私
十三、病历的伪造与变造
第二篇医病关系
第十一章医师与病患之间
一、医病的角色扮演
二、医病关系的内容
三、医病关系模式
四、医病信息不对等
五、医疗的人文关怀
第十二章病患的权利章典
一、权利意识的崛起
二、病患权利法制
三、结语
第十三章医师的说明义务
一、义务的产生背景
二、说明义务的机能
三、说明义务的依据
四、说明义务的类型
五、说明义务的性质
六、适当说明的判断
七、说明义务的执行
八、说明什么
九、风险的告知
十、说明指导原则
十一、医师的医疗特权
十二、说明义务的免除
十三、利益信赖模式
十四、说明义务的违反
第十四章病患的知情同意
一、自主权的理论背景
……
第三篇医疗事故
第四篇医疗责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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