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Theory of Responsible Government

副标题:无

作   者:蒋劲松著

分类号:

ISBN:978780190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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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责任政府作为一种宪制,形成于近代,其理论与实践在当代西方国家较   为成熟。建立责任政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本书对西方三大政体—   —熔权制、分权制和监督一保障一仲裁制下的责任政府制度及其实践进行了   比较研究,指出了传统责任政府理论的主要缺陷,提出了自己的新型责任政   府理论,并以此为基础,针对我国责任政府目前存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   出了具体的完善方案。   

目录

  第一章 责任政府概念的重新界定1
    第一节 “责任”界定 2
      一 政府责任的基本属性——宪法性4
      二 政府责任的派生性质之一——政治性8
      三 政府责任的派生性质之二——法律性10
      四 “责任”是职能与制裁的统一12
    第二节 “政府”界定15
      一 首先指狭义政府即行政机关15
      二 不同政体下行政机关的差异17
      三 不同政体下责任主体的差异29
    第三节 责任“受体”界定33
      一 受体定义33
      二 受体种类33
    第四节 责任政府与责任内阁35
    第五节 行政制度意义上的责任政府与宪法制度意义上的责任政府36
    结 论37
  第二章 责任政府的思想来源38
    第一节 关于政府职能的思想39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国家目的论39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国家目的论47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政府目的论50
      四 西方现代一当代思想家的政府目的论56
    第二节 关于政府的阶级性59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阶级观念59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阶级观念61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阶级观念62
      四 西方现代一当代思想家的阶级观念64
    第三节 关于统治者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67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68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70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71
      四 西方现代一当代思想家的人性论及心理分析73
    第四节 反政府腐败思想77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反政府腐败思想77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反政府腐败思想80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反政府腐败思想81
    第五节 民主论84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民主思想84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民主思想86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民主思想89
      四 西方现当代思想家的民主思想98
    第六节 法治论104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法治思想104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法治思想107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法治思想108
      四 西方现当代思想家的法治思想113
    第七节 分权制衡论117
      一 古希腊罗马思想家的分权制衡思想117
      二 西方中世纪思想家的分权制衡思想119
      三 西方近代思想家的分权制衡思想121
    结 论126
  第三章 责任政府与政体的关系129
    第一节 传统责任政府理论131
      一 传统责任政府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特定历史条件132
      二 传统责任政府与议会制(即熔权制)互为条件137
      三 传统责任政府理论的误区142
    第二节 责任政府与总统制(即分权制)的兼容性问题145
      一 分权制宪法的责任原则145
      二 分权制下的责任政府实践153
      三 责任政府理论的跟进163
    第三节 责任政府与超级总统制(即监督-仲裁-保障制)的兼容性166
      一 问题的特定性167
      二 宪法规定167
      三 行宪实践170
      四 责任政府理论的跟进171
    结 论172
  第四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一——责任主体174
    第一节 责任主体的历史演变175
      一 古代-中世纪出现的责任主体175
      二 近代-当代责任主体类型的增加177
    第二节 责任主体必须与执政机关相一致178
      一 “执政机关”辨析178
      二 执政机关即为责任主体179
    第三节 责任主体的种类181
      一 三种基本分类182
      二 熔权制下责任主体的再划分182
      三 分权制下责任主体的再划分185
      四 监督一仲裁一保障制下责任主体的再划分187
    第四节 责任主体的责任与权力的对立统一188
      一 执政权力必须受责任约束188
      二 责任主体既有服从制裁的义务,又有要求信任的权利190
    结 论191
  第五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二——责任受体192
    第一节 责任受体的历史演变193
      一 古代一中世纪出现的责任受体193
      二 近代一当代责任受体类型198
    第二节 责任受体必须配套225
      一 必须以选民为最终责任受体226
      二 必须以议会或国会为常规责任受体227
      三 必须设置第三类责任受体228
    结 论229
  第六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三——责任构成230
    第一节 提出竞选政纲232
      一 竞选一宪法合同一责任机制的启动233
      二 竞选政纲的内容243
      三 竞选政纲的宪法效力246
    第二节 将竞选政纲转化为立法260
      一 将竞选政纲转化为议会立法的必要性260
      二 三种政体下的“转化”责任264
      三 转化成效278
      四 将竞选政纲转化为行政命令或全民公决立法282
    第三节 实施法律、行政命令和全民公决立法284
      一 执政机关实施议会立法、行政命令、法令和全民公决立法的职权及职责285
      二 执政机关实施法律以及行政命令和全民公决立法的三个途径298
    第四节 为自己的政纲或政策遭选民否决、为没有完成竞选政纲而承担责任305
      一 从承担宪法上不利后果的角度看选举305
      二 从宪法制裁的角度看选举307
    第五节 为自己的政策遭议会或选民否决而承担责任309
      一 执政机关为什么必须说服议会同意其政策309
      二 责任分类310
      三 为自己的政策遭选民否决而承担责任311
    第六节 为违宪犯罪行为或严重错误而承担责任312
      一 为违宪犯罪而承担责任的必要性312
      二 执政机关必须承担责任的违宪犯罪行为种类313
      三 为严重错误而承担责任314
    结 论315
  第七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四——责任方式317
    第一节 责任方式的重要性及配套性319
      一 责任方式的重要性319
      二 责任方式的配套性320
    第二节 提出和说明竞选政纲322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22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323
      三 三种政体下候选人对该责任方式的运用325
    第三节 提出和说明政策330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31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333
      三 三种政体下执政机关如何提出并说明政策或法案335
    第四节 实施法律339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39
      二 实施法律在什么条件下是执政机关的职能339
      三 三种政体下行政机关对该责任方式的运用341
    第五节 报告行政机关的工作341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41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342
      三 回答议会质询345
      四 向议会作证349
      五 向议会报告预算的拟订和实施情况352
    第六节 接受选民裁决358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59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359
      三 该责任方式在三种政体下的实践360
    第七节 辞职369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69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369
      三 该责任方式在三种政体下的实践370
    第八节 接受弹劾一审判380
      一 该责任方式的定义380
      二 该责任方式的宪法价值380
      三 该责任方式在三种政体下的实践381
    结 论389
  第八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五——责任程序391
    第一节 责任程序的宪法价值、配套性和渊源393
      一 责任程序的宪法价值394
      二 责任程序的配套性396
      三 责任程序的渊源397
    第二节 竞选一选举程序401
      一 议员竞选一选举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02
      二 总统竞选一选举程序(分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10
    第三节 就职程序426
      一 总统就职程序(分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27
      二 政府就职程序(熔权制下)429
    第四节 政纲提出程序433
      一 政府的政纲提出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33
      二 总统的政纲提出程序(分权制下)434
    第五节 法案提出程序436
      一 政府的普通法案提出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37
      二 政府的预算法案提出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38
      三 总统的普通法案提出程序(分权制下)440
      四 总统的预算报告提出程序(分权制下)441
    第六节 报告和说明程序443
      一 政府的报告和说明程序(熔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44
      二 总统的几种报告和说明程序(分权制和监督-仲裁-保障制下)449
    第七节 接受议会调查程序454
      一 熔权制下政府接受议会调查程序454
      二 分权制下政府接受国会调查程序458
      三 监督一仲裁一保障制下政府接受议会调查程序463
    第八节 信任及辞职程序464
      一 熔权制下政府的信任及辞职程序467
      二 分权制下总统的辞职程序469
      三 监督-仲裁-保障制下总统的辞职程序470
      四 监督-仲裁-保障制下政府的信任及辞职程序471
    第九节 起诉或弹劾一审判程序473
      一 英国对首相及大臣的起诉一审判程序474
      二 美国对总统的弹劾一审判程序474
      三 法国对总统、政府成员的起诉一审判程序475
    结 论476
  第九章 责任政府要素之六——责任政党478
    第一节 责任政府对政党的规范479
      一 政党与选民的关系480
      二 政党与国家的关系482
      三 政党与政党的关系488
      四 执政党内部的关系507
    第二节 责任政党对责任政府的积极作用536
      一 提供动力536
      二 进行判别和压缩538
      三 出面组织539
    第三节 责任政党对责任政府的消极作用540
      一 执政党压制本党议员的批评或反对活动540
      二 执政党压制反对党或少数党的反对活动543
      三 反对党或少数党的不当反对547
    结 论548
  第十章 责任政府评价551
    第一节 责任政府是民主的发达形态552
    第二节 责任政府是法治的发达形态571
    第三节 责任政府促使执政机关对选民尽职尽责583
    第四节 责任政府体现当代民主法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585
    第五节 责任政府应是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586
    结 论588
  第十一章 中国特色责任政府建设简论590
    第一节 社会主义宪法应当采用责任政府制度592
    第二节 我国责任政府现状597
      一 宪法理论的长处与不足598
      二 宪法规定的长处与不足639
      三 行宪实践的成绩与不足642
    第三节 推进中国特色责任政府建设的建议652
      一 更新宪法观念652
      二 完善宪法及法律等660
      三 强化责任政府实践669
  结 论672
  后 记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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