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逻辑

副标题:无

作   者:(德) 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著

分类号:B516.35

ISBN:978753667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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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黑格尔的思想体系中,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灵魂,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则是逻辑学的应用和展开。黑格尔以恢弘庞大的气势、条分细缕的谨慎。仿佛想揭开人类的一切迷惑,他的哲学体系在他的身后衍生出一系列哲学流派:青年先锋黑格尔派、传统精英黑格尔派、新黑格尔主义等等。干脆有哲学家称:19世纪以后所有伟大的哲学思想均源于黑格尔。 黑格尔的逻辑体系可分为三个部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存在的概念是直接的、抽象的。他认为包括质、量、度三个环节。质是指事物直接存在的规定性,量指的是事物存在的外在规定性。质与量的统一便是度。度是有质的量。本质的概念是间接的、矛盾的。包括本质自身、现象和现实三个环节。概念表现成双成对、相互联系的反思关系,对立双方互相排斥、互相转化,表现为直接性和间接性的对立统一。这就是黑格尔思考世界的逻辑体系大厦。

目录

编译者语
序言
黑格尔对听众的致辞
第一章 导言
哲学的性质
第二章 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
理念、思维、反思和思想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态度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
(a)经验主义
(b)批判哲学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
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
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
第三章 存在论
存在与范畴

(a)存在
(b)定在
(c)自为存在

(a)纯量
(b)定量
(c)程度
尺度
第四章 本质论
本质小引
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
(a)纯反思规定
(1)同一
(2)差别
(3)根据
(b)实存
(c)物
现象
(a)现象界
(b)内容与形式
(c)关系
现实
(a)实体关系
(b)因果关系
(c)相互作用
第五章 概念论
概念简说
主观概念
(a)概念本身
(b)判断
(1)质的判断
(2)反思的判断
(3)必然的判断
(4)概念的判断
(c)推论
(1)质的推论
(2)反思的推论
(3)必然的推论
客体
(a)机械性
(b)化学性
(c)目的性
理念
(a)生命
(b)认识
(1)认识
(2)意志
(c)绝对理念
附录:本书逻辑学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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