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企业家法律自我保护指南[电子资源.图书]

副标题:无

作   者:苏惠渔,王立民主编

分类号:

ISBN:978780618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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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的内容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可能会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特别突出了与企业和企业家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法律、金融保险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劳动法律等内容、重点明确,简繁适当。此书在手,基本可以解决企业和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 本书文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向读者阐述了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问题,易被理解和掌握,读起来倍感亲切。   

目录

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
申办公证程序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
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规定
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关税减免的优惠规定
关税的缴纳、缓纳、退还、补征、追征
纳税人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以及登记程序
纳税人纳税申报
纳税人缴纳税款期限以及多缴、少缴税款的处理
偷税、漏税、欠税、抗税及其法律后果
税收争议的处理
认证的特征和内容
纳税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被告的确定
税务代理
企业税收筹划
十三 法人(单位)犯罪
法人(单位)犯罪构成条件
法人犯罪的处罚原则
合同诈骗罪
单位受贿罪
单位行贿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律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走私特殊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制毒制品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妨害清算罪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
偷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专利罪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律师的权利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虚假广告罪
串通投标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中介组织或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十四 诉讼与仲裁
诉讼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范围
到哪个法院去进行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代理人
律师从事的业务范围
民事诉讼的时限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法院调解的原则和程序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付费的规定
起诉须符合的条件
被告反诉的条件
怎样写民事起诉状
律师承担的义务
怎样写民事答辩状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一审开庭审理阶段
撤诉、延期审理和缺席判决
当事人上诉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生效判决的执行
执行中止、终结和和解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程序
律师代理的内容
刑事公诉案件与刑事自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受理哪些案件
公民可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
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辩护权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刑事辩护律师的特点及聘请方式
人民警察关于盘问、检查的规定
传唤
拘传
监视居住的条件和期限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期限
刑事拘留的条件和期限
逮捕的条件和程序
逮捕羁押期限
个人收集的证词能否作为证据
刑事笔录的签字
律师民事诉讼代理成立及其权限
怎样保护犯罪现场
上诉与抗诉的区别
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救济
仲裁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仲裁的程序
申请仲裁保全的程序
冒充、假冒注册商标的认定及其处理
九 金融法律制度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和受案范围
委托律师担任行政诉讼代理人
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经办业务的限制性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金融业的目的及方式
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
存款人享有的权利
我国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结构和经营原则
我国银行贷款经营的基本规制
商业银行贷款期限和展期
律师接受非诉讼事务委托
我国金融机构的贷款种类
银行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银行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贷款通则》对银行贷款人的限制
银行贷款的操作程序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责任制的内容
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银行在借款人组织形式及其法律地位改变后的债权保障
贷款管理的特别制度
提前支取、逾期未取和利率调整后的计息规定
私人律师的聘请
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手续
哪些做法属于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储蓄存款、存单挂失手续
法律对存款的查询、冻结和扣划规定
银行保管箱的作用及其租用
私人筹资新途径—质押贷款
外汇
外汇的含义
外汇管理
经常项目外汇
律师涉外代理及其委托
资本项目外汇
汇率
套汇与非法套汇
逃汇
外债登记
国家对个人外汇的规定
个人外汇存款种类与计息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币及外汇存款出境的规定
禁止私人之间买卖外汇的规定
律师授权声明
票据
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的保全
票据丧失后的补救
票据抗辩
空白支票的法律效力
票据背书的目的
票据保证行为
公民个人使用支票的条件
签发空头或印鉴不符支票的处罚规定
十六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律制度
证券
股票的法律特征
我国股票的种类
股票的票面值、发行价格和市场价格
股票买卖的程序
证券公司的类型
内幕人员的认定
内幕交易的认定
内幕信息的认定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及其处理
行政处罚
欺诈客户行为及其处理
虚假陈述行为及其处理
共同基金的种类及其优越性
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货
期货交易的特征
期货合约的基本条款
期货交易的功能
期货保证金的作用
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内容
限仓制度的内容
期货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
信用卡
信用卡的种类与功能
信用卡的使用与保管
十 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的含义及其种类
反担保的含义
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保证人的条件
行政处罚及其处罚原则
机构作为保证人的条件
对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规定
有数个保证人时,其保证责任的确定
保证合同的有效条件
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的有效性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范围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责任承担
保证期限的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责任确定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或债务人转让债权或债务时,保证人的责任承担
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及其设定
连续保证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
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
抵押权及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财产的范围
法律对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特殊规定
以财产作抵押须办理登记的范围以及登记手续
抵押物被扣押后的孳息处理
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出租与转让
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救济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国外申请承认和执行程序
行政处罚的种类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救济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拍卖、变卖后的清偿
以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规定
质押及质押合同的内容以及担保范围
质押物所生孳息的归属
质权人对质押物的妥善保管义务
质押物在质押期间自然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时的救济
债务人履行或未履行债务,其质押物的处理
权利质押及质押范围
有价证券质押合同的确立和实施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确立和实施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的确立和实施
留置权及留置担保的范围
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后应负的义务
留置权人实施留置权的规定
定金以及金额规定
十一 企业保险法律制度
企业财产投保的必要性
企业保险合同的主要事项
企业投保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保险合同变更及其程序
保险合同的解除及其法律后果
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人负有的义务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价值
保险费的确定
保险事故和保险责任
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企业的关系
保险经纪人与投保企业的关系
企业财产保险的投保主体和财产范围
行政处罚的程序
投保人索要赔偿保险金的范围
投保人、被保险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有何措施
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对受损的保险标的的处理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处理
保险索赔
保险纠纷的解决途径
保险诈骗及其法律后果
十二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与税法
行政听证程序
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计税金额的计算依据和税率
技术转让合同中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技术咨询合同的法律特征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风险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商场有否罚款权
典当
典当的特征与作用
典当行经营范围的规定
出典人与典当行的权利与义务
当票的内容
典金的确定
典物估价的要求
典当的程序与手续
典当的利率与典当保管费
典当回赎手续
违法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续当手续
找贴与绝卖
拍卖
拍卖的范围及其遵循的原则
拍卖的类型
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拍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委托拍卖及正式拍卖日前的拍卖程序和手续
正式拍卖日的拍卖程序
拍卖费用的范围及标准
行政争议及其解决途径
涉外经济合同
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约和承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
关税、税率以及关税的缴纳和减免
提单含义及其内容
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范围
提单中托运人的责任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承保风险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损失种类
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程序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的责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保险人的责任、除外责任和责任期限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被保险人的义务以及索赔和委付
国际技术转让的特点和方式
国际许可合同的种类和内容
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
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汇票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实施
附: 国际贸易合同术语
行政诉讼
六 产品质量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产品质量法》适用的范围
企业质量体系的认证标准及其意义
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
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的意义
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的条件和程序
获准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形态及其与产品商标的区别
企业获准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被停止使用的情况
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的标准
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的程序
适用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范围
产品质量的含义及生产者、经营者履行质量的义务
产品缺陷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
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义务
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规定
须有警示说明和标志的产品范围
产品的规范包装
国家对消费品实行三包的规定
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规定
销售者和生产经营者对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分担
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的期限
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产品缺陷的损害赔偿范围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者、销售者对处罚不服的救济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处罚不服的救济
七 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适用范围
企业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
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度
“三同时”的法律制度
征收排污费的制度
环境保护的申报登记制度和许可证制度
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迁的制度
我国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的具体规定
企业治理污染所需资金的解决途径
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的具体规定
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国家禁止企业排放的水污物范围
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时的考虑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环保、海洋管理等行政部门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职责
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定
防止沿海工矿企业污染物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定
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规定
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规定及履行手续
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有关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
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以及调解、判决和上诉
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法律责任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违反海洋倾倒废弃物和管理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八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专利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的特征
专利权与专利法的内容
专利申请人及其保护对象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
国家赔偿
职务发明创造人享有的权利
申请专利的程序、手续和费用
台湾同胞申请专利的程序和手续
专利申请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
取得专利权应具备的条件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
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及其限制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
两人分别申请内容相同的专利归属
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受外国法律保护的条件
国家赔偿的特征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权的有效期
专利纠纷的解决途径
专利制度与发明奖励制度的区别
发明权的法律保护
发现权的法律保护
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法律保护
“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法律保护
冒充专利的行为及其处理
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措施
国家赔偿范围的规定
商标法律制度
商标与商标权
商标的种类
服务商标的内容
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对象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
商标的国外注册申请依据和手续
两人在同种商品上申请相同商标注册的规定
注册商标的变更
注册商标的转让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人承担的法律义务
可以引起商标权消灭的情况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规定
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责任
外派劳务人员的劳动收益分配与劳动保险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条件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申请和批准手续
用人单位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注意事项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的侵权行为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处理
人事争议解决的途径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和解决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职能和调解原则
因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处理
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参加争议的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保险
十五 公证与律师法律制度
追究错案责任的范围
养老保险含义及其特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组成部分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
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包括的范围
“外资”企业养老保险的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刑事赔偿、行政赔偿范围
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的处罚
工伤保险及范围
工伤的认定和申报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
工伤医疗期的有关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及鉴定后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
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失踪的工伤保险待遇
境外赔偿的有关规定
国家赔偿程序的规定
实行工伤保险的特殊情况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职责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时的注意事项
对工伤保险争议的处理
医疗保险及其适用范围
医疗保险的登记与缴费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医疗期限的规定
职工与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发生伤亡后保险待遇的处理
生育保险特征
国家赔偿采取的方式及其计算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及其筹集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列支
生育保险基金的主要用途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的领取和报销
失业保险的含义
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区别
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
各单位的失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和失业保险基金来源
失业保险的待遇
减免税的内容及申办程序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暂停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五 经济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合同一般知识
合同特征及其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的原则
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内容
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须具备的条件
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
合同形式的规定
合同的主要条款
要约、承诺和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
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内容和要约内容不相一致的法律效力
默认的法律效力
合同成立(生效)的规定
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
须通过竞争缔约的合同
增值税及其征税范围
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规定
订立合同过程中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
附条件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规定
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责任承担的规定
无效合同的确认及法律责任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和可撤销
合同生效后有些条款不明确的处理
政府价格调整后的合同履行
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
当事人之间债务履行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债权行使的规定
合同当事人姓名、名称变更后的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的规定
合同的变更
债权不可转让的合同
合同债权、债务的转让和转移的规定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后,其债权债务的处理
解除合同的条件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责任承担
增值税发票的内容和使用规定
提存含义及其操作规程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及承担方式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合同纠纷的诉讼
合同纠纷的仲裁
常见的经济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混合销售行为的计缴增值税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检验与通知
买卖合同的解除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条件和内容
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供电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公证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非应税劳务时的计缴增值税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租金如何确定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的方式
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及其纳税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
货物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技术合同的内容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无效的技术合同
委托开发合同的法律特征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作开发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缴纳增值税
技术开发合同风险责任
技术开发合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折扣、以旧换新等促销方式增值税的计算
申办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制度
违反企业法人登记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二 企业法人法律制度
国有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程序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国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国有企业厂长的产生及其职权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产生及其职责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国有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违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承担的法律责任
国有企业承担的经营责任
国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
企业承包经营者的确定与选择
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争议解决途径
国有企业租赁经营形式及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国家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政策性规定
设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须具备的条件及审批、登记程序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和退税额的计算
城镇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城镇集体企业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乡村集体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及其经营范围
乡村集体企业的权利义务
联营企业形式
组建企业集团须具备的条件和审批手续
企业兼并原则、程序和方式
企业破产程序规定
开办私营企业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及开业登记、歇业程序
私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1993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增值税的特别规定
私营企业的劳动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须具备的条件及其设立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合营双方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内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程序及合作经营合同内容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管理形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回收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资本总额规定
消费税及其与企业的关系
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及优惠政策
设立外资企业须具备的条件及国家禁止和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
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监督和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
合伙企业设立须具备的条件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伙企业的财产管理和转让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以及债务承担
企业自产自用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缴
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及其清算
合伙企业或合伙人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具备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及投资人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的法律特征
公司与企业的区别
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缴
公司的种类
公司法含义及其特征
公司法对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的规定
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规定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和运作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职权及其运行程序
公司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公证与公证的效力
消费税税率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机构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禁止性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与运营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权利义务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规定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规定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须具备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召开的条件、程序及其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股份的法律特征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和期限
股份的依法发行
股份的依法转让
上市公司的特征和上市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程序规定
公司债券的特征及其种类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公司利润的分配
公司合并的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公司分立和增减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外国公司的含义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规定
对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 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
劳动法的适用对象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税率和起征点
工资收入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工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病假、事假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如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必备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的事项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征收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用人单位对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约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规定
女职工的保健规定
国家对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
国家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营业税免征的范围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安全卫生保护
停薪留职、企业内待工人员的政策
企业下岗人员的政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政策
企业富裕人员的政策
企业不能辞退伤病职工的范围
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应当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全民所有制单位辞退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规定
对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
劳动者辞职程序
关于外企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保障外地劳动力基本生活的规定
上海市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职业培训工作
上海市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
目录

一 企业法人登记法律制度
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范围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企业法人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法律对企业名称登记的规定
企业法人章程的主要内容
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作用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登记的管辖范围
担任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条件
企业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关于借款利息支出、捐赠支出和赞助支出在企业收入总额中扣除的规定
公证的业务范围
工资、各项经费等从企业收入中扣除的规定
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和保险赔偿收入应否交纳所得税
企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用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应否扣除
企业发生连续亏损情况下补亏年限的规定
企税所得税的税率及其税收优惠
企业合并分立时所得税及补亏处理
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所得税处理
企业从国外取得的税后利润和从国内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否缴纳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规定
公证管辖规定
税法所说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范围
预提所得税及其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范围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和转让股票、股权等特殊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纳税的特殊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的税务处理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规定
对从事能源、交通等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特殊纳税优惠的措施
对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和技术先进企业纳税特殊优惠的规定
对在特定地区直接投资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纳税优惠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向我国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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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企业家法律自我保护指南[电子资源.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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