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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回到本书的主题上,作者是怎么用法眼看天下的。我觉得有两大特色:如前所述,用讲故事的方法深入浅出阐述法理。此其一。我们可以从郝铁川《从习惯用语看国人私权观念的匮乏》中寻找答案。郝文认为,一个民族的习惯用语最能反映该民族的价值追求。接着他讲了某本史书中的一段记载:慈禧太后接见一个外国代表团,见到一位漂亮的女性,便问人家:“芳龄几何?”人家碍于情面,被逼无奈地回答:“年方十八。”慈禧太后一听,情致更高了,马上接着问道:“可曾婚配?”这个封建老太婆哪里知道年龄、婚姻、收入等都属于人家的隐私权,岂容随意问津!时至今日,我们到一个地方开会,或应聘一个工作,经常要填数不尽的表格,要把属于自己隐私的婚姻、经历等内容全部招供出去。还有一次,居委会的一位干部拿来一张表格,要我填写是用什么工具、什么方法避孕的,我看了之后立刻产生了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剥光了衣服的耻辱感!难道我最后一块神秘、朦胧的小岛也要被人占领吗?中国人日常习惯用语中侵犯公民私权的事例远不止以上数端。郝教授由此感叹道,改造中国的国民性需要一个漫长的岁月。列宁说,千百年来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是最可怕的势力。“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我更多>>
目录
目录:
上篇 学者随笔
郝铁川
克林顿绯闻案与个人崇拜
屁股、肚子与脑袋
温饱与减肥
公有私用与私有公用
不对称的权利和义务
两种文化辨
思维的檀变:军事一工程一法律
片面而深刻的性恶论
误尽法治的性善论
神秘勉力、传统习惯及依法治国
三类人及法治
传统文化何以漠视权利
法律与政治
法治成本与人治成本
法治的关键:管住“一把手”
汉语与现代法治
.经学思维与法学思维
家文化与法文化
法官代表谁
宗教意识与现代法治
也说“中国特色”
说假话的根子
传统权力观的误区
酒文化与人格
中国民主法治的道路
人大要管好“钱袋子”
“红岩精神”与人格解放
从人治、综治到法治
中国的人口素质与法治
道德的法律化
老龄化与法治
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
程序虚无主义的文化透视
民法理论:现代法治的基石
人权的核心是人格权
可特续发展与法治第三次革命
吏治与法治
可持续发展对人的生育权的限制
传媒与隐私权的保护
现代法治“尚异”
我们需要一场新生活运动
现代法治--注重个体生活质量
生活方式模件化与意思自治
从习惯用语看国人私权观念的匮乏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误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误区
“仟悔热”与泛道德主义
法治的源头是德治
工作方式的变革
苏东法制沉思录(一)
苏东法制沉思录(二)
苏东法制沉思录(三)
苏东法制沉思录(四)
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
人权外交与政治讹诈
富贵分离与现代法治
法官的个性:孤独化、魁力化、贵族化
“恶人治村”现象的思考
“周广立现象”的思考
法治功能的二重性
政府职能与依法行政
法律霸权主义与法律民粹主义
法盲与法奴
“以人为本”与“以人权为本”
女大学生该不该辗学嫁英雄
非理性对现代法治的破坏
民主的边界是法治
相对稳定促动现代法治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千年古训新解
法律与艺术的差异思维
“反腐倡廉”与“反腐督廉”
中国法治的时间表
东亚“强人政治”的法律思考
“富而为官”的三个思考
“严打”与刑罚的“世轻世重”
法律要符合平常人的良心
文化侵略与反侵略
专项监督与“一把手”
什么“至上”
民营企业现代化挑战家族主义
任命制: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根源
法治理论创新呼唤规则
当了书记丢了饭碗
血型歧视完全是违法的
wto与法律观念变革
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
法律与感情之间
移民社会与法治
从慕绥新案看依法治国的重点
解开村民自治的一个“结”
民主是个连环套
谁来监督监督者
东方法律文化的转型
最低保障与差别服务
民主的局限
民主的民族性
激性燃烧后的民主思考
激进民主与强人政治
数学与法律:求同存异
善待第一人权
从大饼补贴看最低食品保障
经济法、社会法与性恶论
面对生育权:法律的能与不能
容忍与人权
sars防治:合理与合法
人权与生产力
龙宗智
为有罪者辩护
改个称谓试试
诱惑侦查不宜针对官员
公诉人穿上了西装
“格子间”与“前店后厂”
小处不可随便
道德的底线
证据开示与信息共享
打击行贿的从严与从宽-
不同的声音
恐怖主义袭击与刑事司法走向
如果没有真凶
“法条主义”与“法魂主义”
检察院为什么不能罚款
超越现实 深入现实
法律实践中的“潜规则”
从技术到制度
杨立新
立法鼓励创造财富
重提安乐死
患者权利应当得到保障
法律:规则还是秩序
从“二十四孝”说起
简单与复杂
见义勇为勿忘自身安全
诚信观念与诚信原则
司法官制度改革的方向
要不要统一的礼仪
不平等的当事人
美容与毁容
爷爷看孙子,岂是越权探望
司法文书评比,我有三点建议
民法典:谁说与经济发展无关?
规定侵权责任:反对家庭暴力的“防火墙”
隐私权、肖像权:公众人物必要的权利牺牲
从抗击非典看公众的知情权
非典,不属于隐私
孩子能姓第三姓吗
刘仁文
特殊人员的劳动报酬权
律师取证可以会见哪些在押人
“留有余地”与“疑罪从无”
一盘录音带解决基本问题
弱智犯罪不执行死刑之启示
“信赖原则”:现代社会之不可或缺
看守所和拘留所:法治不应遗忘的地方
温情执法彰显法治文明
法律语言岂能模糊玄奥
法律模糊,执法不能糊涂
从“黑哨”案件看判决变更罪名必须附加两个条件
“高价收购药品礼品”二级市场背后潜藏腐败
“身份不明”不能成为长期羁押的理由
对待新权利的态度
当场击毙必须掂量五个问题
英国人怎样普法
下篇 记者观察
李雪慧
诊断“看病实名制”
计划经济的“特征”还剩多少
搅动腐败,让人人知其臭
“水仙”退市一小步,股市前进一大步
李金声
收入:绿色、黑色与灰色
媒体会不会成为“保护伞”
最后关头的民主
这得想个法子
难以同情的“被害人”
情敌“炸”出个贪官
别忘记这双大眼睛
滑宝霞
别拿这样的“黄牌”吓唬人
赵定刚
“老大”揭短与木桶原理
姜瑞峰的痛处
“中国黑档”且罢手
王治国
向领导普法
李曙明
为什么不退赃
村口为何挂大钟
形式合法与内容违法
新闻吹不出文明
别拿自个儿不当人
农民依旧“买不起”
不可原谅的暖昧
统一公务员待遇,好哇
不能再拖了
“不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公权岂能发包
刘继纯
小理由与大理由
我的隐私在一天天流通
不就是张假文凭吗?
谎言傍奥运
另类舆论
要不要放弃记者的职责
智慧的力量动员
韦洪乾
空难该赔多少钱
刘文静
个性车牌:“叫停”之后的三个假设
涂 迅
暗访,可别走得太远了
王林苗
谁让熊倪当上了“政协代表”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
为什么农民会认为读书无用
人民调解:法治与德治的经典结合
挑“规定”的刺 补公益的血
银行,你何必设个“大广”
认识镜头里的你自己吗
最低消费?不敢苟同
处理“三无人员”的制度反思
昨天,是“九.一八”
您,一稿多投了吗
“假”记者与真公安
不就是机场吗
当出访成为待遇
白等了九年?
卖新闻孕育假新闻
“家族化”的变脸
新闻真实与客观真实
不只是没有“狗急跳墙”
律师凭什么旱涝保收
当告状无门贴上“滥诉”的标签
刑滿释放别弄成衣锦还乡
光有“三敢”还不行
“黑哨”案件:就这样盖棺论定了吗
执法创新何来违法之嫌
领跑的意义
警惕五种不良律师
会议报道:在新闻改革中双赢
六条之外,媒体还需要什么
告别收容遣送要以史为镜
后记
《检察报人文库》编辑说明
上篇 学者随笔
郝铁川
克林顿绯闻案与个人崇拜
屁股、肚子与脑袋
温饱与减肥
公有私用与私有公用
不对称的权利和义务
两种文化辨
思维的檀变:军事一工程一法律
片面而深刻的性恶论
误尽法治的性善论
神秘勉力、传统习惯及依法治国
三类人及法治
传统文化何以漠视权利
法律与政治
法治成本与人治成本
法治的关键:管住“一把手”
汉语与现代法治
.经学思维与法学思维
家文化与法文化
法官代表谁
宗教意识与现代法治
也说“中国特色”
说假话的根子
传统权力观的误区
酒文化与人格
中国民主法治的道路
人大要管好“钱袋子”
“红岩精神”与人格解放
从人治、综治到法治
中国的人口素质与法治
道德的法律化
老龄化与法治
从“为人民服务”到“以人为本”
程序虚无主义的文化透视
民法理论:现代法治的基石
人权的核心是人格权
可特续发展与法治第三次革命
吏治与法治
可持续发展对人的生育权的限制
传媒与隐私权的保护
现代法治“尚异”
我们需要一场新生活运动
现代法治--注重个体生活质量
生活方式模件化与意思自治
从习惯用语看国人私权观念的匮乏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误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误区
“仟悔热”与泛道德主义
法治的源头是德治
工作方式的变革
苏东法制沉思录(一)
苏东法制沉思录(二)
苏东法制沉思录(三)
苏东法制沉思录(四)
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
人权外交与政治讹诈
富贵分离与现代法治
法官的个性:孤独化、魁力化、贵族化
“恶人治村”现象的思考
“周广立现象”的思考
法治功能的二重性
政府职能与依法行政
法律霸权主义与法律民粹主义
法盲与法奴
“以人为本”与“以人权为本”
女大学生该不该辗学嫁英雄
非理性对现代法治的破坏
民主的边界是法治
相对稳定促动现代法治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千年古训新解
法律与艺术的差异思维
“反腐倡廉”与“反腐督廉”
中国法治的时间表
东亚“强人政治”的法律思考
“富而为官”的三个思考
“严打”与刑罚的“世轻世重”
法律要符合平常人的良心
文化侵略与反侵略
专项监督与“一把手”
什么“至上”
民营企业现代化挑战家族主义
任命制: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根源
法治理论创新呼唤规则
当了书记丢了饭碗
血型歧视完全是违法的
wto与法律观念变革
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
法律与感情之间
移民社会与法治
从慕绥新案看依法治国的重点
解开村民自治的一个“结”
民主是个连环套
谁来监督监督者
东方法律文化的转型
最低保障与差别服务
民主的局限
民主的民族性
激性燃烧后的民主思考
激进民主与强人政治
数学与法律:求同存异
善待第一人权
从大饼补贴看最低食品保障
经济法、社会法与性恶论
面对生育权:法律的能与不能
容忍与人权
sars防治:合理与合法
人权与生产力
龙宗智
为有罪者辩护
改个称谓试试
诱惑侦查不宜针对官员
公诉人穿上了西装
“格子间”与“前店后厂”
小处不可随便
道德的底线
证据开示与信息共享
打击行贿的从严与从宽-
不同的声音
恐怖主义袭击与刑事司法走向
如果没有真凶
“法条主义”与“法魂主义”
检察院为什么不能罚款
超越现实 深入现实
法律实践中的“潜规则”
从技术到制度
杨立新
立法鼓励创造财富
重提安乐死
患者权利应当得到保障
法律:规则还是秩序
从“二十四孝”说起
简单与复杂
见义勇为勿忘自身安全
诚信观念与诚信原则
司法官制度改革的方向
要不要统一的礼仪
不平等的当事人
美容与毁容
爷爷看孙子,岂是越权探望
司法文书评比,我有三点建议
民法典:谁说与经济发展无关?
规定侵权责任:反对家庭暴力的“防火墙”
隐私权、肖像权:公众人物必要的权利牺牲
从抗击非典看公众的知情权
非典,不属于隐私
孩子能姓第三姓吗
刘仁文
特殊人员的劳动报酬权
律师取证可以会见哪些在押人
“留有余地”与“疑罪从无”
一盘录音带解决基本问题
弱智犯罪不执行死刑之启示
“信赖原则”:现代社会之不可或缺
看守所和拘留所:法治不应遗忘的地方
温情执法彰显法治文明
法律语言岂能模糊玄奥
法律模糊,执法不能糊涂
从“黑哨”案件看判决变更罪名必须附加两个条件
“高价收购药品礼品”二级市场背后潜藏腐败
“身份不明”不能成为长期羁押的理由
对待新权利的态度
当场击毙必须掂量五个问题
英国人怎样普法
下篇 记者观察
李雪慧
诊断“看病实名制”
计划经济的“特征”还剩多少
搅动腐败,让人人知其臭
“水仙”退市一小步,股市前进一大步
李金声
收入:绿色、黑色与灰色
媒体会不会成为“保护伞”
最后关头的民主
这得想个法子
难以同情的“被害人”
情敌“炸”出个贪官
别忘记这双大眼睛
滑宝霞
别拿这样的“黄牌”吓唬人
赵定刚
“老大”揭短与木桶原理
姜瑞峰的痛处
“中国黑档”且罢手
王治国
向领导普法
李曙明
为什么不退赃
村口为何挂大钟
形式合法与内容违法
新闻吹不出文明
别拿自个儿不当人
农民依旧“买不起”
不可原谅的暖昧
统一公务员待遇,好哇
不能再拖了
“不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公权岂能发包
刘继纯
小理由与大理由
我的隐私在一天天流通
不就是张假文凭吗?
谎言傍奥运
另类舆论
要不要放弃记者的职责
智慧的力量动员
韦洪乾
空难该赔多少钱
刘文静
个性车牌:“叫停”之后的三个假设
涂 迅
暗访,可别走得太远了
王林苗
谁让熊倪当上了“政协代表”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
为什么农民会认为读书无用
人民调解:法治与德治的经典结合
挑“规定”的刺 补公益的血
银行,你何必设个“大广”
认识镜头里的你自己吗
最低消费?不敢苟同
处理“三无人员”的制度反思
昨天,是“九.一八”
您,一稿多投了吗
“假”记者与真公安
不就是机场吗
当出访成为待遇
白等了九年?
卖新闻孕育假新闻
“家族化”的变脸
新闻真实与客观真实
不只是没有“狗急跳墙”
律师凭什么旱涝保收
当告状无门贴上“滥诉”的标签
刑滿释放别弄成衣锦还乡
光有“三敢”还不行
“黑哨”案件:就这样盖棺论定了吗
执法创新何来违法之嫌
领跑的意义
警惕五种不良律师
会议报道:在新闻改革中双赢
六条之外,媒体还需要什么
告别收容遣送要以史为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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