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释义

副标题:无

作   者:主编张建华

分类号:D923.41

ISBN:9787802262959

微信扫一扫,移动浏览光盘

简介

  权威:直接参与起草的官员、专家、学者编写   即时:第一时间推出,竭诚服务于读者   到位:准确诠释立法愿意,指导法律实务

目录

目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释义
第一条 【条例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
第二条 【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内容】
第三条 【禁止违法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四条 【保护技术措施】
第五条 【保护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第六条 【合理使用】
第七条 【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馆藏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
第八条 【远程教育的法定许可】
第九条 【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作品】
第十条 【作品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具体条件】
第十一条 【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第十二条 【保护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的服务对象资料】
第十四条 【权利人为制止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删除或者断开链接通知】
第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如何具体处理】
第十六条 【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权利人通知书后认为自己不侵权时如何提起“反通知”】
第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通知后如何具体处理】
第十八条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破坏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秋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提供接入服务或者传输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免责】
第二十一条 【提供系统缓存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免责】
第二十二条 【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免责】
第二十三条 【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免责】
第二十四条 【权利人错误通知导致服务对象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拒不提供服务对象资料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条例中所使用专业术语】
第二十七条 【条例施行日期】
附录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答《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欧盟电子商务指令
欧盟信息社会版权指令
后记
I_

已确认勘误

次印刷

页码 勘误内容 提交人 修订印次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释义
    • 名称
    • 类型
    • 大小

    光盘服务联系方式: 020-38250260    客服QQ:4006604884

    意见反馈

    14:15

    关闭

    云图客服: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有任何提议或者建议都可以在此提出来,我们会谦虚地接受任何意见。

    或者您是想咨询:

    用户发送的提问,这种方式就需要有位在线客服来回答用户的问题,这种 就属于对话式的,问题是这种提问是否需要用户登录才能提问

    Video Player
    ×
    Audio Player
    ×
    pdf Player
    ×
    Current View

    看过该图书的还喜欢

    some pictures

    解忧杂货店

    东野圭吾 (作者), 李盈春 (译者)

    loading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