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注释本

副标题:无

作   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分类号:

ISBN:978751186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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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以合伙企业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并附录相关的重要司法解释文件、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了解国家合伙企业立法的大众实用法规工具书。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概念和分类* 
  第三条普通合伙人的限制* 
  第四条合伙协议的订立* 
  第五条合伙原则* 
  第六条所得税缴纳* 
  第七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社会责任* 
  第八条法律保护*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所需文件* 
  第十条申请材料提交后的处理* 
  第十一条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十三条变更登记* 
第二章普通合伙企业 
 第一节合伙企业设立 
  第十四条设立条件*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 
  第十六条出资方式* 
  第十七条出资义务的履行* 
  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内容*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的生效、修改或补充* 
 第二节合伙企业财产 
  第二十条财产范围* 
  第二十一条禁止清算前分割合伙财产* 
  第二十二条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合伙财产份额受让人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合伙财产份额的出质* 
 第三节合伙事务执行 
  第二十六条同等执行权利及委托执行* 
  第二十七条监督执行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执行异议;委托执行的撤销*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的表决方法* 
  第三十一条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的禁止经营行为* 
  第三十三条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三十四条合伙出资的增减* 
  第三十五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节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第三十七条内部限制不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八条债务清偿* 
  第三十九条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合伙人的追偿权*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自身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的 关系*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对合伙人财产 份额的强制执行* 
 第五节入伙、退伙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 
  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五条约定合伙期限内的退伙* 
  第四十六条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退伙* 
  第四十七条违法退伙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然退伙情形* 
  第四十九条除名情形* 
  第五十条合伙财产份额的继承* 
  第五十一条退伙结算* 
  第五十二条合伙财产份额的退还* 
  第五十三条退伙后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退伙人的亏损分担* 
 第六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十五条概念和法律适用* 
  第五十六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 
  第五十七条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第五十八条个别合伙人的责任追究* 
  第五十九条执业风险基金* 
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条法律适用* 
  第六十一条设立的人数限制*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内容* 
  第六十四条出资方式* 
  第六十五条出资义务* 
  第六十六条登记事项 
  第六十七条合伙事务执行* 
  第六十八条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利润分配* 
  第七十条允许自我交易* 
  第七十一条允许同业竞争* 
  第七十二条允许财产份额出质* 
  第七十三条允许财产份额转让* 
  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及对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 
  第七十五条企业解散及类型变通* 
  第七十六条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第七十七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债务的承担* 
  第七十八条当然退伙* 
  第七十九条不得要求退伙的情形* 
  第八十条有限合伙人资格的继承 
  第八十一条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第八十二条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互相转变的条件 
  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第八十五条解散情形* 
  第八十六条清算人的确定* 
  第八十七条清算人职权* 
  第八十八条债权申报 
  第八十九条财产分配* 
  第九十条清算报告* 
  第九十一条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企业破产*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提交虚假文件或骗取登记的法律 责任* 
  第九十四条未在其名称中标明合伙类别的法律 责任* 
  第九十五条未领取营业执照或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或从业人员滥用职权的赔偿 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擅自处理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同业竞争的后果和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清算人不报送或报送虚假、有重大遗漏清算 报告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清算人滥用职权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清算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违约责任;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 
  第一百零四条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民事赔偿优先* 
第六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合伙制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零八条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 
  第一百零九条施行日期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2009.8.27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2.19修订)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04.6.14)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8.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1.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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