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组织编写

副标题:无

作   者:金永熙,朱世斌编著

分类号:

ISBN:978750256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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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实用教程》是药品监管人员和一线稽查人员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的权威性教材。分上下两篇共30讲,上篇“总论”对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基本做法做了深入浅出的系统介绍。下篇“各论”分别对非法生产、购销、经营药品、药品注册、进口药品、药品标识、药品广告、医疗器械、人药兽用,销售代理等方面违法的行政处罚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论述。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对正确判断违法行为、正确适用处罚种类、正确履行行政程序有重要指导意义。 200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的基本要求如下。一要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要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三要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要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要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目录

上篇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总论
 第一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基本内容
 第二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第三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第四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五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六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证据
 第七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主观要件
 第八讲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
 第九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
 第十讲 药品违法行为的免除、减轻、从轻、从重处罚
 第十一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第十二讲 裁决期限取消后仍需规范办案期限
 第十三讲 行政强制措施及其处理期限
 第十四讲 药品监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十五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第十六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第十七讲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下篇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各论
 第一讲 违法生产药品的行政处罚
. 第二讲 药品生产企业违法购销药品的行政处罚
 第三讲 违法经营药品的行政处罚
 第四讲 医疗机构药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五讲 药品注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六讲 违反特殊管理药品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七讲 违反进口药品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八讲 药品标识违法的行政处罚
 第九讲 违反医疗器械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十讲 药品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讲 违法以药抵债的行政处罚
 第十二讲 “人药兽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十三讲 药品销售代理及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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