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practice

副标题:无

作   者:(美)罗纳尔多·V. 戴尔卡门(Rolando V. del Carmen)著;张鸿巍等译

分类号:

ISBN:978730705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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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全面探讨了美国刑事法院诉讼程序的演变、发展及现状,并对当前美国国内有关这方面的争论作了详尽的介绍和评述。全书采用了大量的数据和实证研究的成果,并运用了丰富的案例,包括美国法院最近几年关于刑事诉讼的最新判例,通过案例深入阐述某一定义的概念,以便读者在理解概念的基础上学会运用法律原则。该书也很适合我国法学院校作为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的教材。

目录

目录
英文版序言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法院系统、法院案件和权利来源
第一节 法院系统的结构
一 联邦法院系统
二 州法院系统
第二节 上诉程序
第三节 司法判决的地域效力
第四节 司法审查原则
第五节 司法判例(遵循先例)
第六节 联邦和州的管辖权
第七节 司法管辖权与审判地
第八节 法院案例
一 案例索引
二 互联网资源
第九节 权利的法律渊源
一 宪法(Constitutions)
1 联邦宪法(Federal Constitution)
2 州宪法(State Constitutions)
二 成文法(Statutory Law)
三 判例法(Case Law)
四 法院规则(Court Rules)
第十节 并入争议:《权利法案》适用于州吗?
一 背景
二 并入的方法
三 基本权利的定义
四 被判决为基本权利而被并入的权利
五 没有被并入的权利
六 《权利法案》的全国化
第十一节 法治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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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司法程序概览
第一节 审前程序
一 提出控告
二 逮捕
三 在警察局的登记
四 逮捕后治安法官的聆讯
五 保释的决定
六 预审
七 检察官的起诉决定
八 大陪审团的起诉书或控状
九 提审
十 被告人的答辩
1 无罪申诉
2 无罪答辩
3 有罪答辩
4 辩诉交易
5 辩诉交易中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 审判程序
一 陪审员的挑选
1 有因回避
2 无因回避
二 开庭陈述
1 控方开庭陈述
2 辩方开庭陈述
三 控方出示证据
四 辩方出示证据
五 反驳证据
六 结案陈词
1 控方结案陈词
2 辩方结案陈词
七 法官对陪审团的指示
八 陪审团评议
1 未决陪审团
2 陪审团否弃权
九 判决——有罪或无罪
第三节 审后程序
一 量刑
二 上诉
三 人身保护令
第四节 注意:诉讼程序可能与本书所述有异
一 适用于重罪案件
二 州际差异
三 州内差异
四 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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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证明标准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三章 相当理由和合理怀疑
第一节 相当理由
一 相当理由的定义
二 “合理谨慎的人”
三 实践的定义——50%以上的确定性
四 相当理由的定义在警务工作的所有领域都是一致的
1 对人的逮捕和对物的搜查与扣押
2 有证逮捕与无证逮捕
3 获得令状的好处是什么?
五 谁认定相当理由?
六 什么时候逮捕和搜查是非法的?
七 什么可以被用来认定相当理由?
八 怎样认定相当理由?
1 警察自己对事实和情况的了解
2 线人提供的线报
3 附加确证的举报
九 相当理由与其他证明标准的比较
第二节 合理怀疑
一 合理怀疑的定义
二 整体情况
第三节 相当理由与合理怀疑的比较
第四节 对相当理由或合理怀疑裁决的上诉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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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一节 概述
一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定义
二 规则的目的
三 法官制定的规则
四 历史发展
1 联邦法院
2 州法院
第二节 适用于州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Mapp v. Ohio一案
第三节 援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
第四节 什么是不可采纳的?
一 非法扣押的证据
二 毒树之果
第五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
一 善意的例外
1 当错误是由法官或治安法官而不是警察所犯的时候:Sheppard和Leon的判例
2 当错误是法院雇员所犯的时候:Arizona v. Evans一案
3 当警察犯了错误,但他诚实合理地相信他获得令状时给治安法官的信息是正确的时候:Maryland v. Garrison一案
4 当替察合理地相信授权他进人房产的人有权给予同意的时候:Illinois v. Rodriguez一案
5 当警察的行为是基于后来被宣布违宪的法律的时候:Illinois v. Krull一案
二 必然发现的例外
三 消除污点的例外
四 独立来源的例外
第六节 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
一 私人侦查
二 大陪审团调查
三 量刑
四 仅仅违反部门规章
五 非刑事诉讼
六 撤销假释听证会
第七节 赞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论据
第八节 反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论据
第九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抉择
第十节 警察不法行为的其他后果
第十一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未来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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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人身搜查与扣押
第五章 拦截与搜身,边境搜查与扣押以及警所拘留
第一节 拦截与搜身——概述
一 问题与来源
二 拦截与搜身的判例:Terry v. Ohio
三 指导方针
1 拦截
2 搜身
3 合理怀疑
第二节 拦截与搜身——两种独立的行为
一 拦截
1 拦截何时成为受第四修正案约束的扣押?United States v. Mendenhall一案
2 看见警察无缘无故的逃走构成合理怀疑吗?
3 基于传闻信息的拦截有效吗?
4 基于匿名举报的拦截有效吗?
5 基于其他司法区通缉公告的信息足以使拦截有效吗?
6 单独基于毒贩画像的拦截有效吗?
7 单独基于种族画像的拦截有效吗?
8 嫌疑人能被迫回答问题吗?
9 什么是拦截的合理范围和时间?
10 机场拦截和搜查合法吗?
11 何种强制程度是容许的?
二 搜身
1 是否可以在拦截后自动搜身?
2 搜身的范围有多大?
3 在搜身时警察能做些什么?
4 什么构成直接触摸?
5 容许“摸底探查”吗?
6 屈从警察命令而同意的搜身有效吗?
7 警察在拦截后,可以不询问即搜身吗?
8 搜身是否包括嫌疑人所带的物品?
第三节 拦截与搜身和逮捕的区别
第四节 其他适用拦截与搜身的情形
一 机动车辆
二 置于汽车中的武器
第五节 适用于移民和边境搜查的拦截与搜身
一 第四修正案的不同运用
二 巡逻警察在边境处搜查车辆需要司法令状或相当理由
三 在固定检查站拦截车辆
四 允许强制的临时拘留
五 允许对外国人的工厂调查
六 拘留消化道走私犯合法
七 边境拦截与搜查判例法摘要
第六节 警所拘留
一 为了采集指纹
二 为了讯问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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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逮捕与对恐怖主义的回应
第一节 人身扣押概述
一 扣押与第四修正案
二 逮捕仅是扣押的一种形式
三 人身搜查和扣押的“十大”清单
四 扣押与否取决于谁的感受?
第二节 逮捕的定义
第三节 逮捕的要素
一 扣押与拘留
二 逮捕的意图
三 逮捕的授权
四 被捕者的知晓
第四节 经授权之逮捕的类别
一 有证逮捕
1 逮捕证的签发
2 逮捕证的内容
3 逮捕证的执行
4 搜查证与第三者的住所
5 逮捕证之外的合法授权
二 无证逮捕
1 重罪逮捕
2 轻罪逮捕
3 交通肇事或轻微违规的逮捕
4 不适用监禁刑的轻微犯罪的逮捕
5 公民的逮捕权
第五节 逮捕后警察能做什么
一 搜查被捕者
二 搜查可立即控制的区域
三 搜查机动车的乘客室
四 是否使用手铐取决于部门政策
五 监视被捕者的行动
六 在拘禁处搜查被捕者
第六节 逮捕过程中警察不能做什么
一 除非有合理怀疑,否则不能进行光身搜查或体腔搜查
二 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能无证进行保护性扫视
三 不能邀请媒体“搭便车”
第七节 在申请逮捕证的过程中警察可以暂时拘留犯罪嫌疑人
第八节 逮捕后对在押人员之处置
一 登记
二 在治安法官面前初次聆讯
三 首次到庭的目的
四 保释
第九节 对恐怖主义的回应
一 《美国爱国者法案》
二 设立国土安全部的法律
三 移民归化局对外国人的特别登记方案
四 应对恐怖主义所引起的法律议题
五 前景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健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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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财产的搜查和扣押
第七章 对物品的搜查和扣押
第一节 对物品的搜查和扣押
一 搜查的定义
二 扣押的定义
三 搜查和扣押的一般规则
四 搜查和扣押的对象
第二节 有证搜查和扣押
一 必要条件
1 相当理由
2 起支持作用的宣誓或代誓宣言
3 对将被搜查的地方和将被扣押的人或物的描述
4 治安法官的署名
二 搜查证的执行程序
三 声明的要求
四 搜查和扣押的范围
五 搜查允许的时间
六 搜查后的程序
七 搜查证和逮捕证的比较
第三节 无证搜查和扣押
一 合法逮捕附带搜查的例外
1 对被捕者的人身搜查
2 可立即控制的区域:Chimel v. Califomia
3 无证搜查须同步的要求
二 同意搜查的例外
1 同意必须是自愿的
2 同意进人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同意搜查
3 同意搜查不一定需要书面方式
4 不要求了解拒绝同意权
5 允许搜查的范围取决于表示同意的类型
6 给出的同意可随时被撤销
7 谁能够对搜查给予同意?
三 执法范围外特别需要的例外
1 公立学校的搜查
2 对缓刑犯和获假释者住宅的搜查
3 对飞机场的搜查
四 紧急情况的例外
1 对誓察的身体伤害或对证据的破坏
2 对危险犯罪嫌疑人“紧急追捕”(或“紧追逃犯”)中的搜查
3 对第三人的危险
4 酒后驾驶(DWI)
五 行政搜查和检查的例外
1 违反法典而进人私人的住处——需要同意或搜查证
2 为了检查而进人商业建筑——需要同意或有搜查证
3 搜查严格管理的行业——不需要同意或搜查证
4 行政搜查和执法搜查的比较
第四节 搜查和扣押的特殊问题
一 捏挤公共汽车上的行李
二 暂时控制嫌疑人
三 邮件搜查
四 私人进行的搜查和扣押
五 政府部门对经私人搜查过的同一物的搜查
六 不在岗警察进行的搜查
七 在外国搜查非本国居民的外国人
八 在毒品侦查中使用警犬
九 从嫌疑人身上取出子弹的外科手术
十 计算机的搜查和扣押
1 法律要求
2 相当理由
3 对隐私权的合理期待
十一 网际空间的搜查和扣押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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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车辆禁行、车辆搜查与清点
第一节 车辆禁行
一 规制拦截车辆的法律
1 总的原则:要求有对嫌疑人涉嫌犯罪行为的合理怀疑
2 合理怀疑是由整体情况而非个别因素所决定的
二 拦截车辆后警察能为之事项
1 基于一般执行权限(但是要受制于州法律或部门政策)
2 基于合理怀疑
3 基于相当理由
4 基于同意
三 托辞性车辆拦截
四 基于种族画像而拦截车辆
五 同意搜查和离去的自由
六 对轻微(非监禁刑)交通犯罪的逮捕
第二节 车辆搜查
一 车辆搜查与令状:Carroll v. United States一案
二 无证的汽车搜查
三 交通传讯附带的搜查
四 搜查乘客室:New York v. Belton一案
五 搜查后备箱及其中所发现的封闭包裹
六 搜查上锁的后备箱或贮物箱
七 同步
八 当有时间获取令状时的无证搜查
九 汽车搜查范围的扩展及客观合理规则
十 询问公共汽车乘客
十一 对容器的无证搜查
十二 在公共场所扣押车辆
十三 对汽车住宅的无证搜查
十四 使用监测仪侦查汽车
十五 其他车辆搜查
第三节 车辆清点搜查
一 被捕后立即进行车辆清点的无证搜查
二 被警方扣押的车辆的无证清点搜查
第四节 重要警语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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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目了然、开放场所、舍弃和电子监控
第一节 一目了然原则
一 一目了然的定义
二 一目了然原则的要求
1 通过视觉发现对象物
2 警察必须合法地居于发现扣押物之地
3 必须立即明显看出该物品属于扣押对象
三 适用一目了然原则的执法情境
四 一目了然原则是认定证据有效的若干依据之一
五 一目了然原则引发的问题
1 偶然性(无意发现):Horton v. California 一案
2 开放空间
3 机动车辆
4 使用机械装置
5 比较“一目了然”与“开放视野”
6 比较“一目了然”与“触摸”
7 比较“一目了然”与“一嗅即知”
第二节 开放场所原则
一 开放场所的定义
二 不属于开放场所内的区域
1 房屋
2 庭院
三 成为庭院的标准:United States v. Dunn
四 对庭院的空中监视:California v. Ciraolo
五 尽管有上锁的大门及“勿侵扰”标识,仍成为开放场所:Oliver v. United States
六 开放场所与热能成像技术的使用
七 “开放场所”与“一目了然”
1 相似之处
2 不同之处
第三节 舍弃
一 舍弃的定义
二 判断何时被视为舍弃的因素
1 财产被置于何处
2 意图
三 舍弃机动车辆
四 警方行动的合法性
五 “舍弃”与“一目了然”
1 相似之处
2 不同之处
第四节 电子监控
一 旧概念——如无侵入则为合宪:Olmstead v. United States
二 新概念——如违反对个人隐私权的合理期待,则是违宪的:Katz v. United States
三 联邦法:《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与街道安全法》之第三章
1 主要规定
2 第三章的合宪性
3 州法律与第三章
4 Berger v. New York一案与第三章
四 联邦法:(1986年电子通信与隐私法)(ECPA)
五 联邦法:《1994年执法之通信援助法》(CALEA)
六 不窃听通信的电子装置
1 电话解码器
2 电子跟踪仪
3 警方使用摄像机以监控交通和其他违法者
七 监狱里的录音装置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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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身份辨认、坦白和承认
第十章 列队辨认和其他审前辨认程序
第一节 列队辨认
一 获得律师帮助权
1 正式指控前:Kirby v. Illinois
2 正式指控后:United States v. Wade
二 寻求正当程序的权利
1 一种不被允许的暗示性身份辨认程序
2 确定是否违反正当程序的几个要素
3 列队辨认程序的构成和程序
三 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
四 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
第二节 现场辨认
一 获得律师帮助权
1 在正式指控前——不适用
2 在正式指控后——适用
二 寻求正当程序的权利可以适用
三 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适用
四 反对自证其罪的权利不得适用
第三节 照片辨认
一 获得律师帮助权
二 寻求正当程序的权利
三 无权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
四 无权反对自证其罪
第四节 国家司法研究所的指导方针
一 关于列队辨认
1 队列组成
2 列队辨认
二 关于现场辨认
三 关于照片辨认
第五节 审前身份辨认的其他方式
一 DNA鉴定
1 背景
2 结果和一些法律问题
3 不容置疑的科学可靠性
4 建立国家DNA数据库
5 前景
二 测谎仪测试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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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坦白和承认:Miranda v. Arizona
第一节 Miranda案例之前:自愿是确认证据可采性的标准
第二节 Miranda规则反对自愿性标准,以一项三问题的标准代替
第三节 Miranda v. Arizona一案概述
一 案件本身
1 案情
2 议题
3 联邦最高法院判决
4 本案的重要意义
二 Miranda警告
三 Miranda警告是宪法而不是仅由法官要求的
四 除常规交通拦截外,在其他任何案件中必须向当事人宣告Miranda警告
五 Miranda案件是反对自证其罪权利的案件
六 Miranda规则的权利可以放弃
1 弃权必须是合理和自愿的
2 “按照上帝的引导”作出的弃权可能是有效的
3 告知Miranda警告之后不能从沉默推断出弃权
4 不要求明示弃权
5 不要求有署名的弃权书
6 长时间中断之后必须重复Miranda警告的内容
7 要求见律师以外的人是一种弃权
8 即使聘请了律师弃权也可以有效
9 随时可以撤销弃权
七 检察机关必须证明弃权是理智且自愿的
第四节 只要存在拘留讯问就必须告知Miranda警告
一 什么时候犯罪嫌疑人处于拘留状态?
1 情形一:什么时候犯罪嫌疑人处于被逮捕状态?
2 情形二:什么时候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逮捕但是被严重地剥夺了人身自由?
二 什么时候犯罪嫌疑人处于被讯问状态?
1 当警察提出可能证明有罪的问题时
2 当警察没有提问但是构成了讯问的功能等同物时
第五节 其他维持Miranda规则的案例
一 犯罪嫌疑人要求见律师之后就同一罪行进一步讯问
二 犯罪嫌疑人要求见律师之后就另一无关罪行进一步讯问
三 犯罪嫌疑人就某一罪行已获律师帮助之后,就另一相关罪行进行讯问
四 起诉后无律师在场时讯问被告人
五 告知Miranda警告时犯罪嫌疑人要求见律师
第六节 其他排斥Miranda规则或者不完全适用Miranda规则的案例
一 犯罪嫌疑人表明愿意保持沉默后,警察可以就无关的罪行进行讯问
二 明知且自愿弃权后,警察可以继续讯问,直至嫌疑人明确要求见律师
三 只要出于自愿,不被采纳的陈述也可以用来质疑被告人的可信度
四 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可以用作获得派生的旁证
五 作为狱友的卧底警察不必向犯罪嫌疑人告知Miranda警告
六 在讯问之前,犯罪嫌疑人不必被告知所有的罪行
七 坦白不必是书面形式
八 尽管警察没有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但是坦白仍然可采
第七节 不必告知Miranda警告的情形
一 警察没有进行任何讯问的时候
二 在作案现场进行一般性的询问的时候
三 陈述出于自主的时候
四 向犯罪嫌疑人讯问其身份的时候
五 询问目击证人的时候
六 在拦截和拍搜案件中
七 在列队辨认、现场辨认和照片辨认中
八 当陈述的对象是私人的时候
九 犯罪嫌疑人出现在大陪审团面前的时候
十 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时候
第八节 上诉过程中无害错误原则适用于Miranda警告案例
总结
复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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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宪法权利和警察不当行为的后果
第十二章 警察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
第一节 针对警察的法律诉讼——职业危险
第二节 警察法律责任概览
第三节 联邦和州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
一 联邦刑法
1 《美国法典》第18章第242条——剥夺公民权利的刑事责任
2 《美国法典》第18章第241条——共谋剥夺公民权利的刑事责任
3 《美国法典》第18章第245条——受联邦保护的行为
二 州刑事法
1 针对政府官员的条款
2 处罚犯罪行为的一般刑事法规定
第四节 联邦法规定的民事责任——第1983条案件
一 联邦法
二 第1983条案件的要件
1 以法律的名义行事
2 侵犯联邦宪法或者联邦法律授予的权利
三 第1983条案件的抗辩事由
1 善意抗辩:Harlow v. Fitzgerald
2 仅在搜查和扣押案件中适用的“相当理由”抗辩
第五节 州侵权法规定的民事责任
一 州侵权案件的种类
1 故意侵权行为
2 过失侵权
二 州侵权案件的抗辩事由——职务豁免
1 自由裁量行为
2 警察的行为是善意的
3 在职权范围内行事
三 联邦(第1983条)案件和州侵权案件之比较
第六节 民事责任案件中的被告人:诉讼代表和补偿
一 警察作为被告人
1 由谁代表警察出庭
2 如果警察被认定承担法律责任,由谁支付赔偿
二 上级作为被告人
1 上级本身涉及有关行为
2 上级没有涉及有关行为,但事件的发生和上级的疏忽有关
3 上级侵犯下属的权利(直接责任)
三 市政府或者县政府作为被告人
第七节 警察能够反诉吗?
第八节 警察不当行为的其他后果
一 非法搜集证据的排除
二 行政调查和处分
三 因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或者欺骗而吊销执照
第九节 结束语——另一方面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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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被告人在审判期间的宪法权利
第一节 陪审团审判权
一 陪审团的规模
二 无异议的与有异议的陪审团裁决
三 严重犯罪与轻微犯罪
四 陪审团审判权的放弃
五 选择公正的陪审团成员
六 因种族而丧失陪审员资格
七 因性别而丧失陪审员资格
第二节 律师辩护权
一 为什么需要律师辩护?
二 怎样得到辩护律师?
1 付费雇佣的辩护律师
2 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
三 辩护律师的职责
四 审判期间由法院指派辩护律师的权利
1 在所有刑事案件审理中被告人享有法院指派辩护律师权利的范围
2 被告人与辩护律师协商的权利范围
五 获得辩护律师有效协助的权利
六 新近的关于无效辩护律师的主张:打瞌睡的律师,沉默的律师,曾将受害者当作委托人的律师
七 自任辩护律师的权利
第三节 获得正当法律程序的权利
一 关于对被告人出示证据的Brady原则
二 Brady原则之后的案件
第四节 禁止自证其罪的权利
一 此项条款的范围:言词的和实物的自证其罪
二 审判期间的两种不同特权
1 被告人的特权
2 证人的特权
三 法律诉讼豁免权的给予
四 交易性豁免和证据使用豁免
五 如何放弃此项权利?
第五节 禁止双重危险的权利
一 什么是双重危险?
二 双重危险何时发生?
三 双重危险何时免除?
1 在无效审判里
2 由于被告人提出动议或者上诉而将有罪判决暂时搁置的时候
3 人身保护令案件
四 什么是相同的罪行?
五 什么是内含性犯罪?
六 在内含性犯罪定罪之后起诉更严重的犯罪
七 因相同罪行被两个州起诉
第六节 同对立证人对质的权利
一 交叉询问证人的权利
二 审判期间到庭的权利
1 故意缺席
2 在法庭上的破坏行为
三 审判中直面证人的权利
四 知晓检举证人身份的权利
第七节 以强制程序取得证人的权利
第八节 获得迅速和公开审判的权利
一 什么是迅速的审判?
二 什么是公开的审判?
第九节 获得公平及公正审判的权利
一 禁止易引起偏见的公开
二 控制易引起偏见的公开
1 审判地点的变化
2 隔离
3 诉讼延期
4 缄口令的发布
5 控制新闻媒体
第十节 有罪证明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的权利
一 什么是必须被证明的?
二 什么是合理怀疑?
总结
复习思考题
关键术语和定义
判例原则
案例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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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案例摘要指南
附录二 Minnesota v. Dickerson——完整的重述
附录三 如何成为一名合格证人的三十条建议
附录四 美国宪法
附录五 案例一览表
术语表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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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inal procedure: law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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